医疗费鉴定

一:怎么鉴定医药费是否合理

可以去卫生部门要求重新鉴定。费用的话可以去卫生部门问一下,

总归,双方协调一下吧。

二:医疗费的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残废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1项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3、《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31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144条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交易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条文解释1、本条确定了医疗费的赔偿原则、赔偿标准、赔偿数额的计算、举证责任规则等。2、赔偿原则是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并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3、在赔偿范围上,不仅包括受害人已经支出的医疗费用,还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等。4、在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器官功能恢复训练费”不包括因受到不法侵害后进行心理治疗的费用。(2)关于“后续治疗费 ”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需的费用。5、相关条文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裣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余下全文>>

三:医疗费评估

你好,不是自己写的。通常是在出院小结或疾病证明有医嘱(如腓、胫骨折的):出院后N天内不能劳动或用力着地等;不适随诊;住院期间陪护1人;建议休息N周(月);术后N个月拆除固定架,预估费用XXXX元(约7~9千元)等等。如无预估后续费用的,其实保险公司会同意在3~5千元之间协商赔偿。医生预估的会比实际偏高这是事实,因为怕万一真的高于预估金额是伤者有权拒绝支付多出部分。建议:先与保险公司协商一下,商议后续医疗能按多少计算,双方都无法达成协议的话,你就先索赔已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待日后医疗终结再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二次索赔。本人相信保险公司会愿意妥协的,因为真的拖到明年二次手术除医疗费外,还会额外增加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及误工费,更可能引发伤者产生申请评残的可能,因此保险公司要当机立断。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四:打官司医疗费怎么鉴定?急

还在治疗中怎么鉴定?

伤残等级?没医好怎么鉴定?续医费?前面都没有医好,后面的怎么知道要多少?

你急什么?

没有这些东西你起诉的金额怎么确定?你让对方给你多少钱?那不是浪费诉讼费么?

你再急也不是现在急,一切等医疗完结了再说。

哪个混蛋喊你去鉴定的,骂他猪脑子!

五:做了伤残鉴定后医疗费还能报销吗?

为什么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了呢,工伤还未终结呀。本来就是要工伤治疗结束并鉴定评级后,再与单位去报销医药费用或补助金的(如有伤残等级的),这才是工伤结案。

难道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同吗?

六:法医医疗费用合理鉴定要钱吗

法医鉴定是需要支付费用的。

七:司法鉴定的后续医疗费保险公司应该赔吗?有什么依据?司法鉴定的后续医疗费保险公司应该赔吗?有什么依据?

你好,我来为您解答!

第一,司法鉴定不能要求保险机构必须赔偿多少!司法鉴定机构并不是审判机关,它所作出的有效鉴定证明还需要审判机关的采纳与认可!

第二,保险机构对于理赔方面应该就当初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协议、补充条款为准,按照全额或一定比例进行理赔事宜!

第三,后续的医疗费用与之前的鉴定一样,应该在人民法院认可采纳并且通过判决文书决定是否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司法鉴定是法院纳采参考的证据之一,并不是说只要有了司法鉴定诉讼就能胜诉。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人民法院。

第四,按照一般民事诉讼来说,受害方所受到的后期治疗的费用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也就是说,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偿,但需要有人民法院的相关公文!

再次祝您万事顺利!

八:后续医疗费可以再申请鉴定吗

不需要鉴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九:申请法院对医疗费的合理性鉴定需要多少钱

北京2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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