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外事服务单位
外事或外事工作的定义应该是指:除中央政府外交部门以外的中央政府非外交部门及地方政府,国家的其他社团机构所进行的对外事物,对外活动及对外工作。外事办就是从事外事工作的部门,主管外事工作。 省外事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当好省委和省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我省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我省重大的涉外事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省委和省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归口管理和指导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为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并申办签证;为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签发通行证及签注等。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六)接待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安排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在闽的公务活动,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以及我省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协调处理外国公民在闽的领事事务;办理领事认证;协助外国常驻记者及临时来华记者在闽的采访工作;负责在我省主要媒体上报道省领导外事活动,协调我省重大经贸、文化活动的对外宣传及其它宣传福建省的材料;评选福建省荣誉公民。
(七)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
(九)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一)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外事办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当好市委和市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流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承办市领导出访事宜;负责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审核正、副处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境事宜,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并出具出境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境人员的护照及护照的收回和管理。
(五)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境团组和人员拒发护照、拒办签证,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省外事办公室提......余下全文>>
二:紧急跪求:【外国人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制度】要范文,谢谢各位大虾!
这是我刚自己编的,因为外专局让提报,辛苦ing
外籍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外籍人员在公司就业的管理,确保外籍人员在公司正常工作、生活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范围内签定工作合同的外籍工作人员。
第二条:外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外籍人员入境进入公司后立即与公司公务部联系,进行入住登记,公务部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外籍人员进入公司后必须及时进行体检,确定不得携带任何传染性疾病。
第五条:外籍人员如果未办理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证,必须积极配合公务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公务部负责办理相关证件。
第六条:如果未能及时相关手续,根据事实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籍人员未能及时提报相关材料,入住登记等,造成事故的,由该外国人对延期办理负责;公务部在外籍人员填报相关材料后情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由公务部外事管理人员对延期办理负责。
第七条:外籍人员如有出境情况须提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由公务部进行登记。
第八条:外籍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应规定处罚。
第九条:外籍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如外籍人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外籍人员须及时交还就业证和居留证等有关证件,由公务部及时报告相关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出境手续。
本制度自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政府 外事办是干什么的?
近看看下面的参考资料就知道了.........十分详细的参考资料www.gdfs.edu.cn/office/jgjj/jj3-4.htm
四:请问外事局是什么单位?
外事局
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同市直有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负责处理本市的政治性涉外事件。协调本市各部门的外事和涉外活动;研究、会签本市各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协同本市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助中、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外事部门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市外事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了解和掌握外国人在本市的活动情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进行新闻采访的外国记者;统筹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政协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本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外宾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并协助驻商的中央和省属有关单位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和“三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会签本市各部门派团组和人员出国或邀请外国人来本市的上呈报告;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或人员进行政策和纪律教育;了解出国团组或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和出访结果。配合和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材料,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表态口径;会审本市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负责本市“三资企业”邀请外国人来商或其中方人员出国事项的审核和转报上级外办审批;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审核并转报省级归口部门办理。
负责全市侨务工作,为海外华人华侨、留学生来商提供便利,为全市归侨侨眷以及侨属做好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对全市旅游资源、客源市场和旅游产品开发进行综合调研,提出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开发重点旅游项目,指导各县区做好地方旅游资源的调研评估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促销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管理全市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促销工作;负责收集、编撰商洛旅游史志和旅游大事记工作,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配合省旅游局,归口审批全市旅游涉外饭店、星级饭店和国内旅行社;负责旅游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协调旅游交通和旅游运输车辆工作;组织服务质量检查、评比、受理旅游投诉,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
负责全市外事旅游侨务业务专门人才的教育培养和各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群众性外事侨务旅游知识教育和外事侨务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涉外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管理。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单位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等;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待遇很不错 又非常空,因为你是小城市,前途和钱途都不粗
五:社会福利院收养制度社会福利院单位外事接待管理制度 5分
社会福利院办事公开制度
市民政局 fm
一、服务对象
城市“三无对象”的孤、老、残、幼和不属“三无对象”范围的寄养人员。
二、服务内容
(一)金华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主要为金华市区城市“三无”(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孤、老、残、幼提供收养护理服务。
(二)不是“三无对象”的老年人、残疾人,本人亲属或单位要求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提供有偿寄养、代管服务。
(三)为住院老人提供颐养、医疗、养护、生活和娱乐服务。
(四)为收养本院儿童的收养人协助办理收养手续。
三、服务程序
(一)金华市区属“三无对象”的老人、残疾人需要入院,由本人或亲属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街道初审后上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复核同意,填写《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对象情况调查核实表》和《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申请审批表》报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后,到市社会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接通知后入院。
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
1、持《市区“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申请审批表》;
2、进行入院体检。
(二)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三)孤儿、弃婴入院及收养
1、入院手续:
(1)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证明办理入院手续;
(2)进行入院体检。
有金华市区户口的因其生父母早逝而沦为孤儿,又无亲属认养的,经所在街道(乡镇)或公安机关确认后,按上述程序办理入院手续。
发现弃婴,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乡镇)或公安部门应通过媒体查找其生父母或亲属,经公告确认找不到父母和亲属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入院手续。
2、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收养本院儿童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居住大陆中国公民可收养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儿童,院方协助办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收养福利院儿童的收养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年满30周岁。
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夫妇双方签名的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状况的证明;
(4)收养人夫妇双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5)收养人夫妇双方的户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本院儿童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的规定,可收养本院收养的儿童,院方作为送养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收养人的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见金华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栏目。
4、外国人收养福利院儿童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外国人,经中国收养中心批准,可收养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儿童。院方作为送养人协助办理涉外收养手续(含办理公证、被收养人护照等)。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金华市物价局金市价费[2002]15号文批准,自费寄养人......余下全文>>
六:谁有境外外雇员工管理办法?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商务部 外交部 公安部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保障“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是指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机构和派出的人员。
第三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安全管理。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本地区国有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安全管理。各地工商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民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对派出人员在出国前开展境外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实行项目总包合同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对参与合作的分包单位的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总责。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派出。
丁六条 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制订派出人员行为守则,规范驻外人员行为方式,要求派出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七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工商联对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驻外使领馆负责对驻在国中资企业机构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第三章 境外安全风险防范
第八条 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制订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派出企业机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要求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保护、解决当地就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工作,为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条 商务部会同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和公安部建立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通报境外安全信息,及时发布境外安全预警。外交部负责向驻外使领馆通报安全预警信息。
第十一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完善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国有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完善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工商联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投资合作民营企业完善境外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各驻外使领馆要加强对驻在国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的收集、评估和预警,并及时报送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与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安全信息。
第十三条 各驻外使领馆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工作的一线指导和管理,及时传达国内的指示要求,通报相关安全信息,定期到企业和项目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第十四条 各驻外使领馆要指导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帮助会员企业制订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 商务部根据需要会同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和工商联组成境外安全巡查工作组,对境外重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排查项目安全隐患,检查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可根据需要会同......余下全文>>
七:外办(外事办公室)主要承担什么工作?
外事办公室为外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督促落实公司领导对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研究制订本单位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公司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涉外活动事务;研究、会签公司所属各单位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制定境外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负责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开展调查研究,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掌握公司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情况,了解和监督公司所属因公出国(境)团组和派驻国外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了解外事工作中的问题、需求和动态,为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四) 负责承办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出访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审批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的任务批件和双跨团组的相关批件;审核和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五)负责协调组织来访公司总部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公司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
(六)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外事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员工外事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临时来华和长期招聘的外国人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七)负责指导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收缴和管理因公出国(境)的相关证照;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国执行任务情况和重要外事活动的总结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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