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经济补偿金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

一,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事实和理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因此,并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二:新劳动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赔偿? 急!!!!

首先,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这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裁员的,你老板要辞掉你,不攻于裁员,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其实,你老板以你“不是这个专业毕业的”为由辞退你是违法的,这个不能成为他辞退员工的理由,除非“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代为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所以你可以拿到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即2600元

另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应按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补充:1、如果老板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离职,才需要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虽然你的合同是09年1月1日才签的,但是你实际工作时间是08年10月,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26、27条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赔偿金。依据第25条接触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有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说法部分正确,两者并非相互排斥,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并用。根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第15条,有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度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老哦你跟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该双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见于哪部法律?最好能详细说哪一条。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问题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时应当支付的。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的。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经济补偿金,没有赔偿金。

即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只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合法解除或终止。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

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余下全文>>

六: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赔偿金后是否还需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此法规仅限于劳动者要求恢复原工作权而非被动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情况:换言之,若劳动者要求二倍经济补偿金(被动功意离岗)时,则不能再要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七:因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能否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不并用。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已经支付了赔偿金的,则不必再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例分析: 王某是某公司的员工,在一次意外车祸中受伤,并住进了医院。根据他的工作年限,他受有6个月的医疗期,可在第4个月,就受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称,他以后不可能再从事原工作,所以,劳动合同应当解除。王某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王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本案中,公司在王某医疗期内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公司应支付给王某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公司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王某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请求应该支持,但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的请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被驳回。 律师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已经支付了赔偿金的,则不必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不并用。

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倍封顶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妈妈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妈妈满二年不满二年半的工龄支付其2.5个月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是满二年半不满三年就是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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