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预防

一:预防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改善作业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损害,伐、加强个人劳动保护,定期到职业健康体检中心体检,3、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康档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努力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十九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第二十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什么是职业卫生三级预防

(一)一级预防 亦称病因预防:即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技术措施 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动化、半自动化操作,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通风、除尘、排毒措施。

2.组织措施 合理组织、安排劳动过程,建立、健全劳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卫生法规。

3.卫生保健措施 做好就业前体格检查,发现易感者和就业禁忌证;做好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注意平衡膳食和保健食品供给i加强锻炼,提高机体抵抗力。

(二)二级预防 又称临床前期预防。通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病损的发展。

1.对职业接触人群,开展普查、筛检、定期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2.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防制对策。

(三)三级预防 又称临床预防。使患者在明确诊断后,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理,防止疾病恶化及复发,防止劳动能力丧失。对慢性职业病患者,通过医学监护、预防并发症和伤残。通过功能性和心理康复治疗,做到病而不残,残而不废,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

四:什么是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最后一道屏障

您好!

这个问题可以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风险管理控制的手段一般包括:1、工程措施 2、管理措施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因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PPE)”即是职业病也危害预防,同时也是安全防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面对和管控风险时,我们第一应该考虑的就是工程措施,如设备改造或增加职业病危害的防护设施,进而消除或降低暴露的浓度。其次应该考虑的是管理方面的措施,即制定操作规程,提供培训,张贴标识等。最后才考虑采用个人防护用品。

在风险的控制上,只有工程措施是最可靠的,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都是不可靠的,例如员工不佩戴或佩带方法不正确,导致PPE失效。

五: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是什么?

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是即:

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六:职业病怎么预防

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管理与防护措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以预防、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设施、装置或用品。一、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措施:1.组织制度管理落实:(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作警示说明:(1)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3)用人单位在设备及材料放置及使用处设立警示标识。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对劳动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4.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5.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6.对未成年工和女工实行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职业病防护措施1.加强设施防护与配备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2.公告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余下全文>>

七:怎样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一,先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道企业的义务、员工的权益;

第二,摸摸底,看看本单位哪些环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有多大,可能造成什么危害;

第三,在上述两点基础上,对照国家标准,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可能并不复杂,但是如果你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就比较麻烦了,建议找第三方机构,比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来指导一下

八: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 因素。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 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九:职业危害预防主要有那三部分

1,及时治疗、筛检、漏、 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通过医学监护、安排劳动过程一级预防。3;加强锻炼,提高机体抵抗力,建立、明确诊断;做好卫生宣传。使患者在明确诊断后,亦称病因预防、除尘:即通过早期发现,防治疾病恶化及复发:即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技术措施、健康教育,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早期治疗防治病损的发展。对慢性职业病患者,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防治对策。二级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滴、 卫生保健措施、定期健康检查、预防并发症和伤残、早期诊断。1。三级预防。2、 对职业接触人群,防止有害物质跑、排毒措施,开展普查。2,做到病儿不残,又称临床前期预防;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动化:合理组织、合理的处理。通过功能性和心理康复治疗、健全劳动制度、半自动化操作、 组织措施,得到及时、冒,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卫生法规,防止劳动能力丧失,又称临床预防;加强通风,残而不废:做好就业前体格检查;注意平衡膳食和保健食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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