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备案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应由谁办理

原则是有建设单位办理 但人家不办 就得自己跑 我们都是自己跑的 缺什么材料就去甲方办

二:安全监督备案如何进行

1、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三份(以栋为单位填写并鉴章)

2、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计取和拔付的协议(或合同)一份

3、中标通知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4、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项目IC卡(注:安全监督备案表在窗口领取)  二、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时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硬件:工程概况牌;“五牌一图”;铁花大门及围墙;进出口地坪硬化、排水沟、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场内主要

道路硬化;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总配电房或总配电箱。

2、软件:安全管理档案(十一个以上档案盒);项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盖项目章);安全管理机构

(组成人员,含安全员证书,盖公司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管理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盖

项目章);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单项协议;文明施工责任书;意外伤害保险;施工组织设计(签署完

善并盖章);专项施工方案(签署完善并盖章);深基坑支护方案咨询意见书;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盖项目章)和防尘措施。

主办: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川ICP备010086

承办: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成都市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系统支持:成都麦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邮政编码:610031 电子信箱:

三:建筑工程安全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承包合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监费。

四:哪些工程需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备案。博安网-安全生产知识云为您回答,希望对您有用。

五: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 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余下全文>>

六: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建筑现场安全监督备案

取得施工合同,就可以去办了,因为办施工许可证需要先办建筑现场安全监督备案

七:建筑工程资料在安监站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每个地区的安全报监资料不完全相同,大体如下: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注:按标段报监,报监书网上下载);

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一份(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4、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搭建情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6、安全措施费用计划(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7、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8、 施工企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施工企业公章);

9、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计划生育协议书;

10、职工夜校设立计划,包括领导小组设置情况、教学设施设备等的配备情况、教学计划、师资情况及课程表等;

11、押证人员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关资料:

(1)施工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2)中标时投标报价书或确定的施工图预算(非投标工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施工企业在银行开设单独账户证明原件(单独账户第一次启用时提供)及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4)银行对账单或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6)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是干嘛用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是在工程开工前向安监部门提交的一种表格(犹如打招呼),我要开工了,相关政府部门要来及时安全监督、管理了。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是否需要到安监部门备案?

肯定要去

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需要备案吗

为您转载以下资料,希望有所帮助。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安监应急〔2010〕30号)等规定(以上规定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按照大连市的规定由市安监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市安监局备案;区市县、先导区安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时,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表;(四)评审会议纪要;(五)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整改情况确认(专家组确认意见);(六)应急预案发布令(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发布令);(七)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市安监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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