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都包括哪些资料

安全监督手续:(1)规划、用地许可证;(2)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4)施工企业已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5)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配备合格、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合格;(6)具备建筑工程开工前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承包商往往将工程监理当作质检员,限制了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三: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是建设单位办理的还是施工单位办理的?

【陆国智】

是由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目前已经成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个条件之一,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当先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办理。

四: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有哪些

浮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部门是当地质量监督站。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质监站填写,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质监站填写,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必监工程项目表(质监站填写,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质监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含各上岗人员资格证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

5、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6、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7、消防审核意见书

五: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一)质监范围:鄞州区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含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办理时间:开工前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

(三)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并按表格内容逐项填写清楚,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4)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2、文件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缴费单到指定银行缴纳质监费。

收费标准: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1.2元;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计收。市政公用工程: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8‰计收。(浙价费[2003]102号文、鄞计价[2003]31号文)

3、凭银行收费单据领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

三、建筑结构工程备案:

建筑结构工程备案手续直接在质量监督站各质监科室办理。

(一)备案时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桩基子分部工程:

(1)桩基检测报告;

(2)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3)桩基子分部工程监理报告;

(4)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记录;

(5)桩位偏差记录;

(6)桩基子分部施工试验报告;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监理报告;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试验报告;

(5)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6)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二)备案手续的办理程序:

1、桩基工程质量备案应在基础分部隐蔽工程验收前、主体工程质量备案应在中间结构验收通过后45天内,施工单位向质量监督站各质监科室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2、质监员收到报送的备案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审查完毕。

3、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证明。

4、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填写“建筑工程备案补充通知”,并将资料退还,通知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备案。

四、竣工验收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质量监督站,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

(一)竣工验收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除外);

2、相关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样检测报告;

3、竣工报告(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4、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5、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6、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二)竣工验收后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工程质量保修书;

3、单位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三)竣工验收资料的办理程序:

1、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按照安排的验收时间参加验收。

2、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验收。

3、对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

项目经理、项目总......余下全文>>

六: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哪些资料

参建各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建人员任命书和岗位证书,各方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征织设计及节能方案,图纸审查合格书,规划证或规划批文,参建各方质量承诺书,参建各方包括施工,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图审,检测,质监等单位。

七: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承包商往往将工程监理当作质检员,限制了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俯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八:质量控制中,请问:是先办施工许可证,还是先办质量监督手续?

先办质量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去办理的吗?

: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矗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来自百度文库

十:建设单位如何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报监时,填写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勘察、设计、监理的委托合同以及施工承包合同;(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5)参建各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6)工程项目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回复;(8)建设各方在申报表相应的栏目中签章;(9)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3、质监站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证、照、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验证,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通知”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并将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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