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过程

一: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70分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 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 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余下全文>>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有哪些设施

有人问过,答案是

1、食品生产必备设备按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执行。

2、食品经营必备设备按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

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在严格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方面的规定:

一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二是,重申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三是,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等。并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进货时间等内容。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同时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四是,建立对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制度。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吊销许可证照。

此外,为了震慑不法企业,惩处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特别规定》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别规定》要求生产经营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承担的义务

一是,规定了生产企业召回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缺陷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生产企业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产品召回制度对于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企业的信誉、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企业赔偿费用具有重要意义。《特别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是,规定了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销售者接到生产企业关于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余下全文>>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填写

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提供网店地址和网店截图。

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需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使用证明。租用仓库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饮品制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设备清洗消毒等维护记录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或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食品生产资质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许可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格式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申请事项相关内容。应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也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不得打印。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有权更正人可以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2、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3、经营者名称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上的名称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机关、事业单位与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上标注的一致。

4、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的填写,有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承诺(声明)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列的食品行业禁业情形,并由本人签名。

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境内人员应为身份证复印件,境外人员应为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应当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要明确参照物。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标注的地址一致。

7、食品安全制度根据主体类别、经营方式、经营业态和经营项目制定。食品经营者均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处理制度等。

食品销售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从事散装食品销售的还应当建立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场所、设施及用具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留样制度等。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饮品制售的,还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设备清洗消毒等维护记录的公示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可不分别一一对应建立,可合并建立,包含以上内容即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余下全文>>

五:食品操作流程图

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示意图,如图:

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

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五、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体证明与本人健康证。

六、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材料。

七、食品准入、经营、退市、卫生管理等制度。

八、与其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九、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责任书。

十、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资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分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

(五)外设仓库的具体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

1.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2.连锁企业门店应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

3.中央厨房还应提供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检验制度

4.单位食堂经营地址与主体地址不同的,应提供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余下全文>>

八: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什么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的制度可以分为20个。

一、食品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法》)

1、进货查验制度

进货查验制度是指食品生产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采购时,对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对经检查确认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方可予以购进的进货质量保证制度。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添加剂、相关产品是关系食品安全的源头。采购的这些物料品质、来源、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决定了其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食品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卫生证书等。对于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物料,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

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查验记录制度是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的具体手段,一方面有利于食品可追溯,确保监管链条不断,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权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相关信息。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包括采购索证方面、进货验收方面和台账记录方面。一、采购索证方面。食品生产企业采购时,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者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要查验证件,以备溯源。二、进货验收方面。食品生产企业应有专人负责验收。原则上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三、在台账记录方面。食品生产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及其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食品原辅料的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根据食品的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必要时应配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应建立和执行适当的仓储制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显著的温湿度变化和剧烈撞击等,防止食品受到不良影响。

三、食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1、原料控制制度

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物料的采购和使用,确保原料合格是保证最终食品产品安全的先决条件。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采购原料,根据企业自身的监控重点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原料合格。

2、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制度

在生产工序上,应当按照生产工艺的次序和产品的特点,分开设置,分在操作,防止交叉污染;生产设施、设备要清洗、消毒;贮存、包装时应当注意环境卫生以及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卫生安全,防止污染食品等。在贮存物料时,应依照物料的特性分类存放,对温度、湿度等要求的物料,应配置必要的设备设施。物料的贮存仓库应由专人管理,并制定有效的防潮、防虫害、清洁卫生等管理措施,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物料,超过保质期的物料不得用于生产。

3、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制度

检验是验证食品生产过程管理措施有效性、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检验,企业可及时了解食品生产安全控制措施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企业应妥善保存记录,以备查询。

4、运输和交付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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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没有《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是的。有这样的规范。

江苏省散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苏食药监规〔2014〕2号)

第一条 为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的卫生和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取得散装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适用本规范。

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对散装食品的采购、贮存、销售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承担散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

第四条 经营者应设有与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距离开放式厕所、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25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

(二)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贮存、销售的专区,并与办公、生活等场所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条 经营者应当配备下列设备:

(一)具有与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清洗、消毒、照明、温控等设施,并具备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防霉、防腐等保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二)接触散装食品的各种设备、工具、容器等应由安全、卫生、无毒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三)接触直接入口与非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应能明显区分;

(四)销售冷藏、冷冻或热藏散装食品的,应配备冷藏、冷冻或热藏设备(冰箱、冰柜、冷库、加热柜等),冷藏、冷冻或热藏设备应在显著位置显示温度,或配有非玻璃温度计;

(五)销售直接入口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应设有更衣、盥洗、消毒设施。

第六条 经营者应根据本规范制定和实施保证散装食品安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一)进货查验管理;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四)清洗消毒管理;

(五)人员卫生管理;

(六)人员培训管理;

(七)食品质量管理;

(八)消费者投诉管理。

第七条 经营者应组织从业人员(包括新临时工作人员)在岗前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散装食品销售。

经营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八条 经营者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开展食品检验,对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者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督促做好不符合要求食品的处置;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年度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实行岗前和年度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与考核结果等相......余下全文>>

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哪些证件?

办理程序

1、 提交文件,申请换证

2、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应提交的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及《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5、《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单一销售有完整包装食品的不需提交此项);

7、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①即符合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和由业主出具的场地情况说明(有分拆情况才需提交),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或者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需带原件校对)、房屋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开发公司的公章);②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8、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涉及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布局图需电脑制图,标明单位全称、标明尺寸)

9、《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1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1、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单位的公章);

1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3、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

15、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并自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1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备注

1、区局受理范围:

1)大型餐馆;

2)全区机关单位食堂;

3)区属托幼机构、大、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食堂;

4)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

5)中央厨房;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分局受理范围:

1)中型餐馆;

2)小型餐馆;

3)饮品店;

4)糕点店;

5)小餐饮;

6)镇属托幼机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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