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的艺术表现力最强?
松动的反义词
二:勘察规范有那些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2010)、《冻土工程地质勘互规范》( GB50324-200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J366-2004)等等。
三:建筑地质勘察需要哪些规范?
如下:
①《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鸡 ③《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④《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⑤《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⑥《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1999)(做岩石试验时需要)
⑦《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⑩《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⑾《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高层勘察需要用到)
⑿《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勘察用到)
⒀《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2012)
四:工程地质勘查中经常用到的规范有哪些?
⑴《岩土工程勘察合同》;⑵《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⑶《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72—2004罚⑷《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⑸《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⑹《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⑺《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⑻《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⑼《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⑽《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五: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依据有那些?
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63-2007)其他相关标准(当标准更新时,应及时更换新标准)
六:岩土工程的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中的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建设首先必须按照既定的勘察规范进行工程设计,然后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并作出正确的勘察报告,之后才能进行有条不紊的施工。①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这既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也是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更是国家一再强调的基本政策。但多年来,一些工程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就设计施工,造成工程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例如:轰动全国的2000年5月1日重庆武隆县的边坡垮塌事件,致使一幢建筑面积为4061平方米的9层楼房被摧毁掩埋,造成79人死亡,4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这起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既有地质原因,也有诸多的人为因素,其中之一是业主及施工组织者在没有任何勘察、设计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坡地的切坡施工,造成严重的工程事故。为此,明确规定,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土工程勘察。②勘察主要是为设计服务的,我国的工程设计程序,对大型、特大型工程的工程设计一般分选址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以对应于设计各阶段的要求,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程条件、地质条件简单的工程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详细勘察是按单体建筑或建筑群进行勘察,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岩土工程评价,提出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防治等方面的建议,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③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勘察工作不但需要反映场地的地质条件,而且要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要求进行岩土工程评价,提出解决岩土工程的建议,避免勘察和设计之间在了解自然、认识自然和改造利用自然方面的脱节。④很多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容易产生危害工程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地质灾害,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岩土工程中的勘察规范进行勘察分析,并要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和预防。
七:岩土工程勘察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08年版;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 《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 《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
八:请问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工程地质手册最新版本是哪个?? 20分
2015年勘察工程所用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7、《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8、《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1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11、《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 50585-2010)
12、《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 04:88)
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1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 99:98)
高层部分:
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J 366-2004)
2、《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铁路类:
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007)
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12 J1407-2012)
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12 J1408-2012)
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5、《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6 J158-2006)
6、《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05)
8、《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
9、《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2006)
10、《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
1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1999)(2003年版)
12、《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修订版)(1999)
水工类:
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2、《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2005)
3、《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
5、《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5395-2007)
6、《堤坊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
7、《水利水电工程土工试验规程》(DL/T 5355-2006)
公路类:
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2、《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
8、《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003-86)
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其它类:
1、《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2014) (GB 50218-94已经废止)
2、《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余下全文>>
九:《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对地基勘察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2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3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4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4.1.2 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4.1.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1.4 初步勘察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1 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2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
3 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4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
5 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 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4.1.5 初步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
2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加密;
3 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4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6条~第4.1.10 条的规定。
4.1.6 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1.6 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加密。
4.1.7 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可按表4.1.7 确定。
4.1.8 当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
1 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
2 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仍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达到确认的基岩后即可终止钻进;
3 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余下全文>>
十:多少 层的建筑适用高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根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基本规定如下:
3.0.1高层建筑(包括超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下同)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场地和地基的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和特征以及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将勘察等级分为甲、乙两级。勘察时根据工程情况划分勘察等级,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勘察阶段的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1、对城市中重点的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勘察阶段宜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阶段进行;
2、当场地勘察资料缺乏、建筑平面位置未定,或场地面积较大、为高层建筑群时,勘察阶段宜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
3、当场地及其附近已有一定勘察资料,或勘察等级为乙级的单体建筑且建筑总平面图已定时,可将两阶段合并为一阶段,按详细勘察阶段进行;
4、对于一级(复杂)场地或一级(复杂)地基的工程,可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或已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施工勘察。地基基础施工时,勘察单位宜参与施工验槽。
3.0.3进行勘察工作前,应详细了解、研究建设设计要求,宜取得由委托方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初步勘察前宜取得和搜集的资料包括:
1)建设场地的建筑红线范围及坐标;初步规划主体建筑与裙房的大致布设情况;建筑群的幢数及大致布设情况;
2)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及地下室的层数;
3)场地的拆迁及分期建设等情况;
4)勘察场地地震背景、周边环境条件及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设施情况;
5)设计方的技术要求。
2、详细勘察前宜取得和搜集的资料包括:
1)附有建筑红线、建筑坐标、地形、±0.00高程的建筑总平面图;
2)建筑结构类型、特点、层数、总高度、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地下室层数、埋深等情况;
3)预计的地基基础类型、平面尺寸、埋置深度、允许变形要求等;
4)勘察场地地震背景、周边环境条件及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设施情况;
5)设计方的技术要求。
3.0.4勘察方案(包括勘探点布设)应由注册岩土工程师根据委托单位的技术要求,结合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制定,并对勘察方案的质量、技术经济合理性负责。
3.0.5初步勘察阶段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对建筑总图布置提出建议,对地基基础方案和基坑工程方案进行初步论证,为初步设计提供资料,对下一阶段的详勘工作的重点内容提出建议。本阶段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充分研究已有勘察资料,查明场地所在地貌单元;
2、判明影响场地和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有关问题,包括:断裂、地裂缝及其活动性,岩溶、土洞及其发育程度,崩塌、滑坡、泥石流、高边坡或岸边的稳定性;调查了解古河道、暗浜、暗塘、洞穴或其他人工地下设施;初步判明特殊性岩土对场地、地基稳定性的影响;在抗震设防区应初步评价建筑场地类别,场地属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地段,液化、震陷可能性,设计需要时应提供抗震设计动力参数;
3、初步杳明场地地层时代、成因、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一、二级建筑场地和地基宜进行工程地质分区;
4、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补给、排泄条件和腐蚀性,如地下水位较高需判明地下水升降幅度时,应设置地下水长期观测孔;
5、初步勘察阶段的勘探点间距和勘探孔深度应按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布设,并应布设判明场地、地基稳定性、不良地质作用和桩基持力层所必须的勘探点和勘探深度。
3.0.6详细勘察阶段应采用多种手段查明F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应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场地和地善稳定性作出站论;应对不良地质作用和......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