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一篇庭审观摩的感想
2008年9月18日--25日,鹤立院公诉部门参加了省院公诉部门组织部分市区院公诉科干警,对佳木斯市院、同江市院、富锦市院、建三江垦区院、方正县院提起公诉案件组织开展观摩及评议活动。
对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各市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自始至终参加。
庭审观摩结束后,在省院公诉一处刘晓齐副处长的主持下,参加庭审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观摩人员对庭审发表了意见,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表现和庭审效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考评打分表上都体现为高分。
我们充分利用这次机会,虚心学习兄弟院的先进经验:
一、出庭前,公诉人准备工作全面、充分,详细制作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做好庭前预测并模拟法庭做了庭前预练。
二、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精神饱满、语言流畅、节奏适当;
三、讯问被告人用语规范,层次清晰,针对性强;
四、举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五、答辩把握案件焦点,论述充分,应变能力强;
六、公诉意见注重教育作用,社会效果。能深刻分析其内在原因,取得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
七、并利用多媒体进行举证,取得了良好的法庭效果。尤其同江市院的交通肇事案件的演示效果非常好,我们将此案件多媒体示证演示文稿,拷贝下来,将在今后案件中充分利用。
八、总体看出庭规范标准,形象良好,语速适中,答辩有力,逻辑性强。
通过观摩看到了自身不足:一是认为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等基础工作要从严要求;二是多媒体示证制作技术上还要提高。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结合观摩评议过程中提出的不足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和思考,对于在实施两法过程的实践中遇到的相关的问题要加强理论研究,以更好推动出庭公诉工作创新发展。
庭审感想
今天我到法院开庭,这是一件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何某,在宁波市镇海一家公司开货车。在06年11月4日下午,他开着大货车经过庙戴村转弯处,左转弯时占道行驶,在视线不良的弯道上车速过快,与相对方向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坐者范某(徐妻)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审理应该说很顺利,被告认罪,被告的单位也同意对被害人做经济赔偿。刑事部分做出判决是,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可是做陪审员的我心情很不平静,庭审过程中,被告何某双手一直插在裤袋里,眼睛东看看、西看看,脸上一幅无所谓的样子,没有不安、没有愧疚。我知道关于经济赔偿问题,他单位很爽快都承担了,毕竟后面还有保险公司保驾。但何某的态度让人反感,这起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他的违规,造成被害人家庭破损,8岁孩子失去母亲,让老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给这家庭带来的痛苦,无论用多少钱都是弥补不了的,可被告却没有一句抱歉的话。
在合议时,我说了自己的愤慨,法官说我可以对被告进行教育,可看到庭下坐那么多旁听的群众,我怕说不好就却场了。过后我也后悔放弃了教育被告的机会,因为今后他的路还长着呢,如果不知悔改,不知将来还会出什么问题,我真应该提醒他一下。
最近我已经连续碰到二个交通肇事案件了,司机都是外地农村来宁波打工的,不但年龄轻,都是23、24岁,而且文化也低,在事故中也都应负主要责任。这个年龄的年轻人气盛易冲动,开车时间不长,经验少,碰上紧急情况就慌了手脚,往往给对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些人除了会开车,没有其它技术, 将来他还是要当司机, 如果对自己所造成的后果没有反省,将来很可能还......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