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先锋和主力,迅速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领导干部怎样做好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实践告诉我们,要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使我们的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鱼水关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廉洁自律。
一、领导干部要做
廉洁自律的表率,必须切实做到“四自”
古人说:“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如果你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带头搞不正之风,就不可能取得群众的信任与拥护。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就必须用“四自”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自重。就是要注重自己的人格,严肃自己的言行,尊重自己的名声,珍惜自己的形象,沉浮不躁,荣辱不惊,诚诚恳恳待人,清清白白处世,认认真真干事,堂堂正正做人。领导干部既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者,又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对待权力和使用权力,要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是一名领导干部,不能在金钱美色面前丧失意志,不能沉湎于那些酒绿灯红的场所,不能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要时刻维护领导干部形象。
要自省。就是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良好习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点,如果向来“自我感觉良好”,总是觉得“一贯正确”,自以为是,刚愎自用,那是极其危险的,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领导干部要经常对照工作职责,反思自己的行为,检查自己的作风,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尽力做到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
要自警。就是要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领导干部时时刻刻用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经常警示和告诫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还要时时对照已经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反面典型,警告自己不要犯类似的错误,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种腐蚀和诱惑的免疫力。
要自励。就是要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振奋的精神状态。一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的道路上,无论是一帆风顺,还是坎坷不平,都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领导干部要树立远大的政治理想和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经受住考验和锻炼,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骄傲,失败面前不气馁,不断创造出优异的成绩,以此激励和鞭策自己。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这三个关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幸福不懈奋斗。
二、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必须努力树立“四气”
党员领导干部处在特殊的工作岗位,其道德情操、价值取向和精神面貌,对社会道德风尚起着重要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必须不断锤炼党性,加强品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树立“四气”。
要有朝气。朝气是指精神振作,力求进取的气概。领导干部要保持蓬勃朝气,首先要有执著的事业追求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对事业极端负责、兢兢业业,对工作热情饱满、精神振奋。其次要有敬业、勤业、精业精神,时刻牢记肩上的重任,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精神状......余下全文>>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摆问题,整改措
通知指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对于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4、责任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责任追究不严。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意见建议
当前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如何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呢,我认为:
1、落实责任目标,形成压力传递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建立起纵横交错、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条线的压力传递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时,结合工作的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并将具体任务、标准和目标要求分解到分管领导、业务单位和科室,作为责任履行和责任考核的依据,形成层层有目标、级级有责任的网络体系。注重发挥“一把手”的作用,下级“一把手”对上级“一把手”负责。
2、科学组织实施,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一是细化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共性责任、职能责任和个性责任。共性责任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纪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职能责任主要是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相关责任。个性责任主要是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廉政建设责任。通过责任内容的分解细化、百分制量化,形成对各个部门的年度考核责任书,年终分别考核。二是优化考核办法。考核分自评得分与考核得分两部分,分别占30%和70%,评分采取连带扣分法,除对直接责任人扣分外,对分管负责人、主抓的职能部门乃至主要负责人同步扣分。三是硬化考核奖惩。凡考核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凡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一律实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实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整改。
3、严肃认真查处,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制,......余下全文>>
六:整改措施怎么写
一、格式要求
(一)标题:党员个人制定的整改措施标题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标题为《区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党支部的整改方案标题为《区委办公室党支部整改方案》。
(二)结构:党员个人整改措施要在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包括三部分内容,即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其中前两个部分与党性分析材料中的内容相同,第三部分是党性分析材料中"努力方向"的充实和细化。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即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撰写时不必机械地分为四个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材料结构。党支部整改方案除了不必有责任部门外,其他要求与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相同。
七:如何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 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清廉,是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作为领 导干部更应树立清廉为官的理念,不断加强廉政学习教育。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出尚廉敬廉的社会氛围,使领导干部明白“贪腐者身败名裂,清廉者名垂青史”的道理。
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养领导干部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使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守自己做人做事的底线。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让领导干部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知晓贪污腐败的可悲下场,提高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对消极腐败现象的识别力和免疫力。
二、加强责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在油田改革发展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干部,用制度约束干部,用制度爱护干部。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必须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对违反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规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坚持每季度一次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是贯彻中央、集团党组和油田党委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廉政谈话这种形式,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落实半年一次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本人收入,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这些制度的落实,对维护国家利益、依法依纪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构。在企业建设中,必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组织机构,传达、落实油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各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考核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关键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办法、保证措施,将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层层明确责任,细化考核指标,界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要定时采取座谈会、现场检查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监督考核,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对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导致本部门、本单位不正之风和热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解决,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都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强化考核监督,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增强服务意识,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为官准则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查摆“四风”、杜绝“四风”,作为领导干部更应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当官做人的座右铭,不动摇、不转向、不懈怠,终生守廉。
一是牢记宗旨,一心为民。领导干部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余下全文>>
八:纪委书记严以用权整改措施
请参考一下吧:
针对征求到的意见、上级点明的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加强理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到学习致用、学以修身、学以为民,筑牢思想总开关。
具体措施:一是坚持不懈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围绕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学习好、运用好、把握好业务,在稳、准、快上下功夫,各个工作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自学时间,每月读一本综合业务书,读深、钻透业务知识,避免出现因政策法规把握不准而致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不断增强自己依法履职素质能力。(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问题,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划清是非界限。
具体措施:一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政治坚定、立场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保持足够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分析研判和谋划推进反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守办案这道保持党的纯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防线。(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作为廉政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及时制止,积极与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较好地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具体措施:自觉履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人的职责,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全客观公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检查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同群众评议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规范性、公正性。自己坚持做到每年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少于5个乡镇、8个县直单位。(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和典型腐败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
具体措施:注重教育引导,培养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每年针对不同的参学人员“因材施教”开展不同课题的廉政培训。(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对易发生“疫情”的敏感节点,如换届选举、人事变动、节假日等,提前通过县纪检监察简报、网站、新闻、手机报等四种宣传平台提前介入严明纪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来信、网络等举报途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开展警示活动。把主动接受警示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近期将集中组织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余下全文>>
九:分析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和原因,今后努力方向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4、责任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责任追究不严。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