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司法解释

一:员工违纪与离职管理及典型争议司法处理适合哪些企业

完全可以,但不能说是罚款,只能说是扣款。因为只有国家一些行政机关才有权利“罚款”。

因为企业也有企业的制度,只要这个制度不违犯国家法律法令,当员工违反企业制度,就要以根据企业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建议:一、扣款总额不要超过员工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二、扣款后员工所得必须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当然,员工刑事犯罪如打砸、盗窃等则不受此限制。那将如公司机关做出处理,并追回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飞机延误,旅行社应该怎么办

我认为 应该可以准予退团。但费用应该双方各承担50%,也就是只退回未完成项目的50%。

旅行社如何应对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

2010年11月实施的《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耿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等事由,可以《规定》第13条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之规定。但法律并没有赋予旅行社根据何种情况和程度,来认定何种事由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旅游行业是一个受外界因素影响大、比较脆弱的行业。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加之近几年一些境外国家政局动荡、全球恶劣天气环境等影响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旅行团未成行或是不完全履约而产生的纠纷大量涌现。例如刚刚过去的春节黄金周,埃及发生**;去年年底发生的海南大暴雨;再往前的泰国红衫;青海玉树、四川汶川地*等,事后都出现了一些旅游投诉或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是双方对事件性质的认定及承担责任的范围意见相左所致。

因为签订旅游合同与游客出行相隔一段时间,其间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旅游合同,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又由谁来负责?旅游企业面对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何防范风险?面对上述问题,旅行社应该建立常态化的应对危机的处理机制。

旅行社应该做什么

首先,旅行社应当将最新的有关旅游目的地突发事件的情况和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发出的预警**,用最快捷的方式主动告知游客,并且保持沟通顺畅,随时接听游客的咨询,帮助游客答疑解惑。

旅行社应当根据得到的最新**制定《XX旅游安全告知书》,让游客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情况,并就是否前往、还是改变或是解除合同书面征求游客意见。如果游客书面表示取消此次出行,旅行社应当积极配合游客,尽快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降低游客损失;如果游客书面明确表示选择继续出行,旅行社应当继续将前方最新的情况及时告知游客,并明确告知遇紧急情况时为了游客的利益,旅行社有变更旅游行程的权利;如果游客未做出明确表示是否履约,旅行社仍应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做好出发前的准备。

旅行社的义务是将及时得到的**告知每位游客,让游客充分享有知情权,尊重游客的选择权。游客去与不去旅行社都应按照旅游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游客做好后续服务。

旅行社不应该做什么

旅行社不应该随便认定某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因为不可抗力的事由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010年11月实施的《规定》认为,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耿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等事由,可以适用新旅游纠纷司法解释第13条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之规定。但法律并没有赋予旅行社根据何种情况和程度,来认定何种事由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的权利。比如由旅行社将此次埃及**自行定义为“不可抗力”,在游客没有明确行使选择权的情况下单方取消旅游出行,将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特别提示

2010年11月实施的《规定》第13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与旅行社单方取消旅游出行,虽然二......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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