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什么是仓储合同,订立仓储合同有哪些原则

合同仓储----用于描述仓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仓储合同----储存物品所发生的合同关系

二:为什么实践中仓储合同的订立时,要提出合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一般来讲,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合同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国家及法律尽可能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一般不予干预,由当事人自主,采取自愿的原则。但是,合同绝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维护经济秩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至于哪些要干预,怎么干预,都要依法进行,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

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自愿原则是不是矛盾呢?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原则的关系呢?一方面,自愿原则鼓励交易,促进交易的开展,发挥当事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交易在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前提下进行,使市场经济有一个健康、正常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所以说,遵守法律原则和自愿原则是不矛盾的,自愿是以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同时,只有遵守合同法,依法订立合同、,才能更好地体现和保护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的自愿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依法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是统一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合同条文的规定,有不同的情况,有强制性的规定,有非强制性规定。对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是必须执行的。例如,禁止非法借贷,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对非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例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首先是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正确认识以上两种不同的规定,有助于指导当事人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自主、自愿地从事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等合同活动。

三: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以下是由本站推荐的仓储合同范本

保管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 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 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 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 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 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 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 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 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 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 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 前......余下全文>>

四: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区别?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点:

1、是否有偿

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是无偿合同的情况;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2、是否需要交付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3、归责原则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均要承担过错责任,但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致保管物损害时承担责任。

五:仓储合同与合同违约

1.一般而言,提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债权人原则上可拒绝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但在不同的合同中,具体情形又有所区别。如《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明显体现出鼓励借款人提前还款,但《合同法》第392条关于存储合同的规定则不鼓励提前履行。

2.仅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不得拒绝提前履行。

3.因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带来的不利益,由债务人负担。

你可以详细看看以下法条:

第71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72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392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的内容太多了,看你具体要哪类啊?

合同是民事交往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与每一个民事主体都息息相关,是确定民事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不仅可以保障民事活动顺利、安全的进行,更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妥善地解决双方纠纷,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与合同有关的法律关系包括:1、合同的订立;2、合同的执行;3、合同纠纷的解决三个重要阶段。分述如下:

一、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关系中最基础的,是决定今后执行中所有问题的阶段,因此最重要!

1、合同相对方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对单位就是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资质、履约能力和信用等级等;对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

如对方是单位的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

2、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形式(见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以上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好在一份合同中表示清楚、完备,以免附件太多导致前后出现歧义。如果需要在执行中分批签订合同,应在每次签订合同或形成新文件(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信件)后及时对照以前的文件,如发现有变化或文字表述有歧义,应及时提出达成一致、补签合同。

对于执行期限较长并不断形成新文件的合同,应每隔一段时间或每完成一个阶段在下阶段开始之前签订备忘录作为一个阶段的总结,及时明确合同内容。

对于时间紧迫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合同,避免出现纠纷。如双方身处异地可考虑录音或传真固定证据。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3、合同条款

合同法规定包括以下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是合同的基本条款,但并不是说缺少其一合同就不生效,如缺少会给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应结合合同的目的定的全面、清晰、准确。如有些事情一时不能定下来,应约定协商的原则、办法、日期和协商不成的解决办法。

对于每项条款应表述明确,以没有歧义为标准,不要怕繁琐,要具体到不能再具体、不能再用其他文字补充时为最佳。因为一时的疏忽会导致日后更多的繁琐。

4、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的身份,重点是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凡不是代表本人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代表企业的还要加盖公章(不能用部门或财务章等代替,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带来举证上的麻烦)。授权委托书上应记明授权范围、权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应清晰可见,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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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仓储管理的条件是什么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二、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品处理工作;

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四、验收及保管

1 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1 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2 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1.3 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 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1.4 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定位。

2.2 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3 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3.1 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2 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3 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4 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5 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4 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4.1 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4.2 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规定

1仓储管理规定

1.1仓库主要的作业主要分为入库,出库,保管三大部分。

1.1.1入库 你要按照送货单上的数目将材料清点清楚,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向你的主管汇报,得到指示意见后遵照执行就好了,进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就办理入库手续,开具入库单,登记进销存帐或录入ERP系统。

1.1.2出库

对于生产部门领料的话根据BOM表(或生产计划部门审核通过领料单据)照单发料,然后登记进销存帐或录入ERP系统。

对于发货的话按照财务开出的送货单或经其审核的出库单发货登记进销存帐或录入ERP系统。

把你的作业单据整理好,交给财务,他们要做帐及成本核算。

1.1.3保管

合理安排你的仓库库容,给每种物料贴上明确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了解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定期盘点一下你的仓库,检查一下帐物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发错误,合理损耗等等),做一张盘点盈亏汇总表,汇报给上级,更改账面数字,以做到帐卡物相符。

以上是本人的工作经验,不过由于行业的不......余下全文>>

八:合同法 多选题

1. c、d

2. c、d

3.a.b.c.d.e

4.a.b.d.e

5.a.b.c.d.e

6.a.b.c.d.e

7.a.b.c.d.e

8.a.b.d.e

9.a.b.c.d

10.a.b.c.d.e

九:几个《合同法》问题~紧急~这份题网上搜不到答案啊

1、合同解释采用体系解释原则,合同条款可以相互解释,但在格式条款中载有个别商议的情况下,应坚持(D )

A 、调和解释原则

B 、统一解释原则

C 、以合理的客观性标准的原则

D 、个别商议条款优先原则

2、合同解释可分为广义解释和狭义解释,其中狭义解释又称为有权解释,下列属于有权解释的是( D )

A、受理纠纷的法院和合同当事人的解释

B、合同当事人和受理纠纷的仲裁的解释

C、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解释

D、解决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解释

4、甲迟延交付设备10天,乙提出在机器转入正常运转以后,每天可获得8—10万的产品销售利润,因迟延交货,使其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此案中,甲应赔偿乙的损失费为( D )

A、80万元 B、1000万元

C、大于100万元 D、以上答案均不对

5、合同中的实际履行A

A、是指双方当事人于合同成立后将合同付诸实施

B、是指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C、可以解除合同的方式一并使用

D、是一种违约后的惩罚方式

6、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在甲尚未交付标的物之前,该标的物被丙毁损,致使甲不能向乙交付该标的物,此案中( B )

A、乙有权要求丙赔偿损失

B、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的责任

C、甲、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甲可以享受免责

7、双方互付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行为,在合同法中称为( D )

A、混同

B、清偿

C、免除

D、抵销

8、免除作为债的消灭原因之一D

A、为要约行为

B、为无因形式

C、其性质为双方行为

D、是指债权人对其全部债权的抛弃

9、合同解释中的行使解除权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以前提。对于解除权可作这样理解( C )

A、解除权是一种请求权

B、解除权人行使权利需征得对方同意

C、行使解除权人可在合同解除和请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

D、买卖和同

10、下列合同解除时原则上有溯及力(D )

A、租赁合同和借用合同

B、仓储合同

C、消费借贷合同

D、订立合同

11、无效的合同,从(  D)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A、合同被确认无效

B、一方提出异议

C、发现合同违约时

D、订立合同

12、郑州某公司向兰州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A )

A、郑州某公司付款给兰州某公司应在郑州履行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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