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地域性

一:商标的地域性

应该是商标权的地域性。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某单个国家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该国内部获得保护,其他国家不当然承认其权利。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商标权保护采取的都是注册原则,即必须通过申请商标注册,获得注册之后才可以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只能在商标的注册国享有商标权,在其他国家不享有商标权。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保护,则必须按照该国法律的规定,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在我国,如果是用于出口商品的商标,无论是否在本国取得注册,首先应该及早地将商标在商品的销售国或地区申请注册,否则,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我国的出口商品便不能长期稳定的占领国际市场。

二:什么是商标权利的地域性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现在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如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三:什么是商标权的地域性?

在某个国家申请的商标权,就只在这个国家受到保护,其他国家不受保护

四:商标注册具有地域性吗?商标法有地域性吗?如何注册商标才能在全球受到保护?

1,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就在全国受到保护,不分地域,但是在国外受不到保护。

2,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商标法,法律效应也仅限自己国家。

3,注册商标要想全球获得保护的唯一办法是去每个国家注册这个商标,但是这样非常复杂,成本太高。一般都采用马德里注册或者欧盟注册,这种注册方式是通过向一个注册组织(如马德里)提交一次注册,可以指定所有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大部分国家都加入了这些协定或者议定,但是能不能都受到保护,还得要你指定的国家审查,如果通过哪个国家的审查就受到哪个国家的保护。

五:商标有使用区域限制吗

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六:商标有没有区域性?

1、一般商标有国家区域性

2、没有地区区域性,港、澳台除外。在北京注册的商标就不能在国内任何地方注册了。

3、因为有权批准商标注册的机关只有一家——国家商标局

4、但如果是认定为贰名商标则自动获得签署《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100多个国家的保护,他国也不得重复注册。

七:知识产权地域性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的含义是:即除签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知识产权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如专利权,在美国申请,只在美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在日本注册,只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在中国获得保护,必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或注册,或者在中国直接申请或注册。著作权(版权)一般是自动取得,其地域性特征没有专利权和商标权强,如只要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对成员国之间著作权人的作品都要按照本国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但如果在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公约或没有签署双边著作权保护协议的国家,就无法获得保护,因此著作权一样具有地域性。

八:商标权的归属问题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即中国的商标权依照中国的法律获得,在中国领土范围内受中国的法律保护,新加坡的商标权依照新加坡的法律获得,在新加坡领土范围内受新加坡法律保护。所以即使先在新加坡获得了商标注册,但如果没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只在新加坡享有商标权,在中国没有。谁最先在中国注册此商标,谁就在中国享有商标权。(中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以申请时间先后确定授予申请在先的那个人商标权)

但是有个例外情况就是,在外国注册的商标已经是驰名商标的情况下,那么除了这个外国商标的持有人可以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外,其他人即使先于外国商标持有人在中国申请注册这个商标,也会被驳回或者被异议或者被撤销,并且还不能使用。当然这种情况下的商标权处理过程比较复杂。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商标应该还不是什么驰名商标,所以如果不存在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申请的情况下,最终中国的公司会获得商标权。

九:知识产权受到地域性的限制,但是什么不具有这个特征 a.著作权 b.商标权 c

著作权不受此限制

十:商标权的特征有哪些?

高航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解答:

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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