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一:如何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请参考:

(一)完善矛排调处工作机制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司法所为依托,整合力量,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各村(社区)要建立每季度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实行排查调处工作零报告。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业停工破产、拆违控违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 (二)加强和完善重点人群的社会管理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组织网络,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配备充实协管人员。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全面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坚持“以房管人”,加强对出租房屋治安检查,解决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现象。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快推进帮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环境优化等多种手段,坚持一般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一是推进行业平安建设。深化行业和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向更多部门、行业延伸,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提高平安创建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镇维稳综治办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工作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民政、武装等部门力量,成立综治工作中心。三是推进社区维稳综治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维稳综治站信息员,建立社区警务室,成立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四是加强综治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资料台帐、考核奖惩等有关制度,规范综治工作。

(四)加强严打整治体系和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分析评估治安形势。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登记造册,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各村(社区)大力推广物防和技防设施,实施“平安卫士”、警连心”农村技防工程。在城区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点场所的技防设施建设。

(五)强力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非公有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两新组织”健康发展,落实非公有制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开展综治进非公有制组织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完善统一登记、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综合监管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

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全镇社会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建立统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镇区中市和旧县进行社区资源整合,提升社区功能试点,建立健全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组织机构,强化考核奖惩。

(七)加大维稳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提高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三是办好《综治工作简报》,及时向县综治委上报有价值的综治工......余下全文>>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综治方针

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的提出1982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纪要,分析了社会治安形势,初步总结了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明确提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1983年8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同意印发的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宣传提纲》中强调指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一致的。综合治理的手段有很多,有专政的手段,有行政的手段,也有教育的、感化的手段。但运用专政手段,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综合治理中的首要手段,只有在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再辅之以其他手段,才能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1985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明确提出关心和教育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1986年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近几年的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质上就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根本的方法是走群众路线。不能只靠哪一个部门,而是要靠全党全社会;不能只用哪一种方法,而是要用千百种方法;不能只抓一阵子,而是要长期坚持。”至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初的“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想基本形成。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中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1991年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强调: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年,中央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基本任务是:一方面要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从解决根本问题人手,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两个《决定》颁布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开。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了党章的总纲。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的提出199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6年3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200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余下全文>>

三:如何看待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决定》提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按照《决定》的部署,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重点抓好以下3 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国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在社会安全方面,境内和境外、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相互交织的新特点日益凸显;刑事犯罪数量高位运行,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犯罪的动态化、职业化、智能化特点突出;重大恶性案件特别是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为目的的个人极端暴力案件频繁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危及群众安全;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合资源、社会协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提高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危害极大,要及时开展专项斗争。近年来,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策划发动的暴力恐怖案件不断上升,这些暴徒心狠手辣、十分凶残,给国家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安全稳定带来很大冲击。面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穷凶极恶的暴力恐怖活动,要毫不迟疑、毫不动摇地拿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坚决把暴力恐怖活动摧毁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毫不示弱、毫不手软、毫不留情。同时,在工作中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打击孤立极少数、团结教育绝大多数,最大限度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对敌我矛盾,既要旗帜鲜明、敢于斗争,稳准狠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又要讲究谋略、巧于斗争,有效争取舆论、赢得人心。要着力加强情报能力建设,强化情报阵地、情报手段建设,重点加强情报侦查专业力量和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组织和群众异常情况报告、举报重奖、人身保护制度,完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和部门共享机制,提高预知预警预防联动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

第三,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等连着千家万户,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治理和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责任追溯追究机制,着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措施。

(五)加强基层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推行各种形式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使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采取多种渠道为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以利于对他们的改造和帮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怎么创新

一、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1.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这些既给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形势、新特点面前,我们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现阶段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水平,并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社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有些已不适应、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以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现阶段社会管理又面临着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从源头上如何解决好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管理分散、多头管

而又不管、管不好、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不到位以及社会管理现有的资源和力量整合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认真改进和完善。

3、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

创新社会治理,是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乎服务民众、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维护民利、保障民安的重大责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社会和谐、社区平安、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创新,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通过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感受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几点对策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首先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既要学习国外的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经验,又必须面对社会发展实践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任务的学习。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善社会结构,提升社会质量,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现实问题,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局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高度重视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重解决与我国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解决社会管理发展滞后的问题,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好的方式就是把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依靠服务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人民群众从被动管理转变为自觉接受管理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2、精心部署,加强领导真重视

推进发展是政绩,抓好平安稳定也是政绩。企业领导层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用抓好生产经营的力度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把综治

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纳入整体部署,明确方向重点,加大要素投入,研究落实措施。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了解情况,深入分析......余下全文>>

六:十八大三中全会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上提出哪些新举措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七:综治维稳的综合治理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它的主要任务是: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一个战略方针。中共中央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中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1991年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强调: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年,中央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两个《决定》颁布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开。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了党章的总纲。199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6年3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200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综合治理措施逐步得到贯彻落实,为改革开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两个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八:综合治理包括哪些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综合治理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刑事的、民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方面的法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依据。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全体公民要学法、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进一步完善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含的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四、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政府的公安、安全、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应当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改进预防和惩治犯罪活动的技术装备,切实提高国家执法队伍的素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各部门应当督促下属单位,结合本身业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市、县人民武装部门要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形成群防群治网络。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组织应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对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负伤、致残人员要妥善治疗和安置;对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牺牲人员的家属给予抚恤。对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七、......余下全文>>

九:为什么说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动员全社会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十:如何新形势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自觉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执政为民的关键环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更多的投入,解决民生问题,加强社会管理。

二是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穿于社会管理工作中。要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实现由防范控制型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特别要把城镇的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四是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探索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五是把对虚拟社会与对现实社会的管理统筹起来抓。要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把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提升网络攻防技术能力,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六是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要努力在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七是把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法宝。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方法,特别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拥护,把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八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要尽快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九是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要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对妨碍社会管理、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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