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责任条款

一:租房合同法,违约责任是那些?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

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以上这些内容是范本,一般合同内容需甲乙双方拟定,各种约束条件都是可以更改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二:租房协议房东违约责任怎么写条款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市**小区*号楼*单元***室,包括***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等设施明细。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住址:原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6.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余下全文>>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1、“提供原单位的房产证明”-签订合同的“房主”不是产权人? 2、 房主是产权人,那么”房主“与楼主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提供房屋、产权证)由房主履行。合同并没有注明详细的租赁面积(实际面积)并没有增加房主的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房主对合同中的“用途”实现负有义务,没有及时的、合理地提供与房屋产权相关的证件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行为。因房主的违约行为而拒绝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属于合同一方行使的不安抗辩权,房主因此抗辩所遭受的预期损失(下期租金)不能要求相对方(楼主)承担。但注意的是合同解除(单方解除或是双方协商解除)后,房主有权收回下期的房屋使用权。

四:租房合同中如果没有写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不是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之说?

如果出租方违约,需退还双倍因违约造成租方未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如果租房方违约,则已付定金或已发生房屋租金不予退还。这是合同法的规定,任何合同签订都是在此基础上,所以这个即使没约定,也要按合同法来!

五:关于合同法中,对房屋租赁违约的规定。

合同订立、解除是自由的。

承租人并没有违约,违约不等同于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以你们所签订的租房合同所定,依照你所说的,承租人只需要赔偿1月房租就可以解除。这是当时你们合同自己约定的,并没有其他附加条款以及赔偿,当然承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你的诉求核心在于合同解除之后利益损失,承租人应该赔偿。

焦点在于承租人租房的时候是否知晓你的装修计划,并且在知晓装修计划的情况下,承诺租房1年。如果是,则有可能追究其责任。若完全不知情,则没龚任何责任。

六: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很多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从现实生活中不少房屋租赁纠纷不难发现,房租租赁违约金如何约定、如何计算是广大群众关心的话题。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读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应注意: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

2、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形式

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约定计算;双方未约定明确违约金数额的,按照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三、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四、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办法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五、从一则案例看房屋租赁违约金

【案例】

商悦系上海市某室房屋产权人之一。商悦于2009年9月26日与娄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娄进承租上海市某室房屋经营小面馆,租赁期限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合同另约定,娄进中途擅自提前退租的,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一倍向......余下全文>>

七: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楼上朋友说的“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但不适用于违约金的约定。

3、“请问她收这么多合理合法吗 ”:

(1)你认为违约金高:应看你们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如果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应是不合理不合法,你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2)如果你现在违约,给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在你不再入住后房东找到新房客之前的租金损失(有可能是一个月房租,也可能是半个月吧,如果能尽快帮房东找到新房客,这部分损失会减少)、你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预见到了房东收益(保守些算,租赁如果如约履行,房东的收益也应有几百元税后收益吧?)。

(3)这样看来,收你600元违约金,我认为不是太高,你到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减少可能不会被支持。

而且: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建议:从法律上说,我认为你“无法接受”不占太多的优势,最好是能和房东协商适当少给一些违约金,或者你帮助房东尽快找到新房客而不交违约金。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八: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怎么定

甲方违约如果没有规定,一般要赔偿搬家费还有再找房的费用,误工费之类的,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

九:单方面违约租房合同要如何索赔?

如果你租赁是经过房东同意的,你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不能随便被解除。你与H小姐间的合同,不因房东与H解除而终止,因此导致你无法租赁因由H小姐担责。

除非合约少于六个月,因为少于此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超过六个月,房东提前解除了同H小姐的租约,那么你有权要H小姐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你和H小姐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鉴于房东已经将房屋租赁给别人,那么你想继续租赁已经事实上不可能。如果诉讼的话,你可以H小姐为被告,房

东为第三人。不过这么点小事打官司不值得,费时费力费钱牵扯精力。那么就要求H小姐采取其他措施,比如给你找类似房屋供你继续居住,并补偿你耽误工作或交通费用等相关损失。

附:《合同法》

关于租赁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关于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海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十:租房 房东违约 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主要看双方租赁合同如何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不支付违约金。本案其实牵扯的问题是相邻关系问题,相邻方应当在生产、生活中尽人方便,显然这些承租人素质太差没有注意到这些法律规定的义务。作为房东,可以采取通知方式,通知其不能影响邻居正常生活与学习,否则收回房屋。为保证通知被有效认定,可以采取书面通知形式,也可以采取由业主委员会陪同通知形式,当承租人不听劝阻,你朋友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这样既维护了承租双方的利益,又维护了相邻方的利益,更确保了合同的稳定性,何乐而不为呢?  二、承租人未尽相邻关系义务可以由两名相邻关系人来证明,但该证明仅适用于你朋友与承租人之间关于解除租赁关系的争议中。

三、顶板损坏是否由承租人赔偿,关键是看损坏原因。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则由承租人赔偿,否则由房东承担。

四、是否群居法律没有规定。这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对此的约定。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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