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

一:定点采购和协议采购的含义和特点

定点采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尤其在通用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常,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非常广泛。

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一年,一般是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在这一年中,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货或者服务需求,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定点采购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

协议采购:政府采购,或称公共采购, 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协议成员方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公共组织以任何契约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以及产品与服务、工程联合的采购,即指政府及公共组织为了自身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规定的程序,购买产品、或服务、或工程。如今,政府采购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中央政府采购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0%。

二: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

协议供货就是作为政府采购的经常性连贯性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类别,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或者几家协议供货商。凡是后面的采购出现的货物与协议供货商的供货范围一致的,直接走协议供货,不需要再招标。

协议供货期限一般为6个月,根据商品随市场变化,价格波动来确定延长或者缩短。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三: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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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供货的简介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协议供货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较为通行的一种做法,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交易次数频繁等特点。不过,在长期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业务模型,推动该项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协议供货制度的由来协议供货制度是一种较好的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比较长的历史。协议供货可以说完全是商业诚信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商业长期发展趋向成熟的结果,只有买卖双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能够令双方充分信任,才能保证长期供货合同的有效履行,避免商业欺诈。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长期商业往来,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商业信用的基础,采购人同意和供应商通过协议,达成长期供货合同,为此建立了此种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这种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于政府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建设材料、劳保用品、通用设备等项目采购之中。在供货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优惠率等条款。一般来说,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多是具有雄厚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大公司。所谓政府协议采购,是指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不含工程采购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供货期限、优惠率、服务承诺等内容,并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一般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大宗通用类产品。协议采购的有关文件通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清单、价格、服务承诺等内容都应发布在政府采购网站上。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后,协议供货供应商按照供货协议和服务承诺,保证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满意的商品。可以说协议供货供应商是各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货物的'配送中心'和“配送枢纽”。

五:定点采购的采购方式

定点采购以其方便、灵活、快捷的特点,弥补了其它采购方式时效性不足的劣势,逐渐得到了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普遍认同。但由于定点采购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在推行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不断完善和发展定点采购方法。资格确定确定定点供应商是定点采购的关键所在,在确定定点供应商时要抓好几个重要环节。抓好市场调查,选准定点项目。确定定点项目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必须做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搞定点采购,既不是说彼地能搞的项目,在此地也能搞,也不是说在大城市能搞的项目,小城市也能搞。这要结合本地的市场发育状况、经济工作的重点、财政支出的结构等情况决定。如公务车辆的维修,在大城市其车辆维修企业较多,且资质较高,有较多的一类企业,有竞争的环境和基础。而小城市,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小县城,市场发育不全,找一家二类维修企业都很难,就不适应搞定点。还有如办公用品,作为省、市级来说,办公用品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较小,而对于示范型财政的县级来说,其办公用品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就较大,有监管的必要。所以要做市场调查,包括对财政支出结构做分析,因地制宜选择定点采购项目。选择招标方式、审核招标文书。依据对市场的调查了解,科学地选择招标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对于定点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并不都适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应根据定点采购项目和本地的市场情况来确定。如同样是公务车辆的保险,市场发育的地方,保险公司就在三家以上,少的只有一、二家,少的地方就不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而对于公务车辆的维修和公务资料的印刷,同样是定点供应商的确定,但由于前者的复杂性格,有车型之分、有保养、修理之别等,零配件成千上万,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一家家、一个个项目地谈,将是马拉松式的。所以只有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的资格。而后者公务资料印刷则相对简单,只有纸张费、工时费、管理费用等,采用竞争性谈判能一项一项地谈,把每一项都规定清楚。确定采购方式之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设计标书、制定评标文件及办法。采购管理部门对所有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实行资格预审、坚持实地考察。实行资格预审、坚持实地考察是把好定点供应商资格关口必不可少的一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或代理机构可以通过资格预审、实地考察对供应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资格预审主要是查看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税费是否交清,符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标准;实地考察主要查看企业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经营状况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聘请相关专家、组织招标活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人不可能是全才,所以在组织招标评标活动中,要请相关专家。一是请专家设计招标公告;二是请专家参与制定招标文件;三是请专家讨论和制定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四是请专家参加评标。广泛征求意见、严谨合同条款。定点采购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合同采购,是合同的延期执行,所以定点采购合同必须严谨。为了使定点采购合同既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又便于操作执行,还要与招标文件相对应,应广泛征求意见,主要是征求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法律顾问的意见;二是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意见;三是具体管理或使用者的意见。如公务车辆的维修,则征求司机的意见等。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供应商向监管部门交履约保证金。 定点采购的特点它不是一次性完成采购活动,而是多时、经常性、不定时的发生,其参与者的面较广,对它的监管难度较大,监管不力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产生腐败,所以要完善对定点供应商的适时监管,加强监控,提高其服务质量。分类或分项目......余下全文>>

六:中央政府采购网中协议供货报价与供货价的区别在哪里?我怎么能拿到协议供货报价呢? 10分

你可以在你本地的政府采购网查询价格,或者问财政局的政府采购办。

公司参与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招标,中标后就获得协议供货商资格,当政府需要采购中标的货物时,就必须从中标的协议供货商采购,这时的报价就是协议供货报价。

在协议供货以外的货物采购,公司给出的市场报价就是普通报价。

比如联想电脑A型号,协议供货商给出报价是带优惠的5000元,而直接问其他公司报市场价是5500元。

七:如何成为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你必须成为市级或省级或中央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单位,当你成为协议供货单位的话,政府买相关的产品就可以直接找你而省去一些招标环节。

要成为协议供货单位的话,需在每年政府公布的时间和产品类别进行投标,中标后才能成为协议供货单位。下面是关于政府协议供货的制度,你参考下吧。

陕西省省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07]10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确定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是指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及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包括品牌、规格型号、市场参考价、优惠率、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以协议方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所供货物或服务的一种采购形式。

第四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提高采购效率和方便采购人的原则;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利益的原则;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促进廉政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

(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一般为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频繁、规格标准相对统一、价格相对稳定、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货物或服务。具体包括:计算机、笔记本、PC服务器、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摄像机、数码相机、显示器、硒鼓等办公设备、小额办公家具、机动车辆、空调和机动车辆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

(二)限额标准。纳入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其中办公设备单次采购在40台、机动车辆单次采购在10辆、办公家具采购在20万以下的,采购人可在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中标产品。超过以上标准的,仍按集中采购程序,采购人选择三个以上品牌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二次谈判,谈判评审办法依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规定执行;定点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限额内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第六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招标

(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报省财政厅批准。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且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制造厂商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委托区域代表作为全权代理参加投标。

(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有合法完善的采购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采购代理商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协议供货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在协议有效期内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基本配置标准、媒体价格(即设备制造商媒体公布的价格)、中标优惠率、市场参考价(即所投产品在本地区近一个月内的市场平均价格)、售后服务、提供的备品备件及其他事项。

(五)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确定。省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下达采购计划,委托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完成后,将品牌及供应商排名顺序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中标供应商,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各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

(六)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将中标供应商或代理商联系方式......余下全文>>

八:协议供货的优点

在保证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积极地推行协议采购,能有效地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为发挥集中规模采购效益,改变“一事一招”的做法,应不断扩大协议采购范围。采用这一方式优点有:1、有利于减少重复招标,方便预算单位采购,将原本分散的采购项目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益,获得最优的价格和最好的服务,从而达到规范资金支出行为,节约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效率。对预算单位来说,通过协议供货采购,满足了其零星采购的多样性、时效性;对政府采购机构来说,可以把原来分散的市场进一步集中,解决了重复采购、效益不高的问题,形成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节约资金;对供应商来说,再也不用为了一些小项目东奔西跑于不同的开标地点,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增加市场机会。2、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协议供货可以用公开招标方式来进行采购,使政府采购“放在阳光下,信息公众化”,协议供货的整个过程更加透明、规范,便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力保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采用“协议供货”的方式来采购,可通过一次性签订采购“协议”对成批的同类性质的项目进行采购,并可以同时采购多种不同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避免了“一物一定点”采购所增加的不必要的麻烦,既减小了工作量,又能达到采购的效果。如对笔墨纸张打打印机、电脑等各种不同类型的项目,可以一次性通过“协议”进行采购,而大可不必再分项目进行各自的“定点”采购处理。4、具有标准化和及时性的优点,采购合同一般也是标准化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基本不变,只是采购商品的具体指标略有变化,可以反复使用。协议供货制度一般提前招标、长期供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及时性。

九:什么叫定点采购?什么叫集中采购 网上竞价是定点?公开招标是集中采购?是么

协议采购(协议供货),是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根据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选择规格标准相对统一、竞争性相对较强、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产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名、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并以中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网上公告的供货商和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协议采购和协议供货是等同术语的,只是从不同角度命名。定点采购属于协议采购的一种,签定协议的供应商根据要求提供定点服务,常见的有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耗材等等。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根据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具体选择何种政府采购方式来进行一项政府采购,主要应按照有助于推动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等目标的实现。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有哪些?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部门专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是指对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五种)

关于网上竞价,这只是一种叫法。在其他地方,也有叫“电子反拍”。除了这些,还有“网上议价”等等术语。这里面简单阐述一下我的理解(引入轮和次的概念):

1、电子询价:在截止报价时间的一轮报价中,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电子竞价:在截止报价时间的一轮报价中,允许供应商多次报价。

3、电子反拍:在多软的报价中,允许供应商多次报价,一次比一次低。达到充分竞争。

拍卖是处于卖方市场的利益驱动,反拍卖是在买方市场,即买方利益占主导地位,是为降低采购成本而采用的。关于反拍的资料,可以在网上搜一下,与正常的拍卖不同。

参考:baike.baidu.com/view/678953.htm

十:关于政府采购模式的问题—集采和协议采购的变化 50分

2013年11月27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讲话中提到:“要改进协议供货方式。目前,我们正借鉴国外简化采购程序的做法,按照市场可选、价格可比、耗材通用、公务卡支付的原则,运用市场选择机制和电子化手段进行新的协议供货改革试点,并同步开展管理办法的研究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新的办法,彻底改变现行协议供货与市场脱节的状况,杜绝政府采购特供产品、专供产品,遏制“豪华采购”与“天价采购”,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2013年初,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中提到【电子商场】概念: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采购子系统(电子商场)的主要功能是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在电子商场内展示,进行商品网上电子竞价,并提供商品搜索、商品比对等参考信息。也就是说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通过信息化的手段,结合电子商务,慢慢的向“网上商城”“电子商城”这种方式靠拢!

另最新消息:从2014年12月1日起,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三个品目不再纳入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12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不再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采购品目的不同需求特点和计划数量,灵活选择采购方式。

《通知》明确提出,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所以,批量集采还是要继续推进的,但是有限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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