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

一: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

协议供货就是作为政府采购的经常性连贯性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类别,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或者几家协议供货商。凡是后面的采购出现的货物与协议供货商的供货范围一致的,直接走协议供货,不需要再招标。

协议供货期限一般为6个月,根据商品随市场变化,价格波动来确定延长或者缩短。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二:什么叫定点采购?什么叫集中采购 网上竞价是定点?公开招标是集中采购?是么

协议采购(协议供货),是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根据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选择规格标准相对统一、竞争性相对较强、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产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名、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并以中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网上公告的供货商和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协议采购和协议供货是等同术语的,只是从不同角度命名。定点采购属于协议采购的一种,签定协议的供应商根据要求提供定点服务,常见的有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耗材等等。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根据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具体选择何种政府采购方式来进行一项政府采购,主要应按照有助于推动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等目标的实现。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有哪些?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部门专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是指对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五种)

关于网上竞价,这只是一种叫法。在其他地方,也有叫“电子反拍”。除了这些,还有“网上议价”等等术语。这里面简单阐述一下我的理解(引入轮和次的概念):

1、电子询价:在截止报价时间的一轮报价中,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电子竞价:在截止报价时间的一轮报价中,允许供应商多次报价。

3、电子反拍:在多软的报价中,允许供应商多次报价,一次比一次低。达到充分竞争。

拍卖是处于卖方市场的利益驱动,反拍卖是在买方市场,即买方利益占主导地位,是为降低采购成本而采用的。关于反拍的资料,可以在网上搜一下,与正常的拍卖不同。

参考:baike.baidu.com/view/678953.htm

三:协议供货的简介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协议供货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较为通行的一种做法,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交易次数频繁等特点。不过,在长期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业务模型,推动该项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协议供货制度的由来协议供货制度是一种较好的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比较长的历史。协议供货可以说完全是商业诚信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商业长期发展趋向成熟的结果,只有买卖双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能够令双方充分信任,才能保证长期供货合同的有效履行,避免商业欺诈。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长期商业往来,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商业信用的基础,采购人同意和供应商通过协议,达成长期供货合同,为此建立了此种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这种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于政府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建设材料、劳保用品、通用设备等项目采购之中。在供货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优惠率等条款。一般来说,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多是具有雄厚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大公司。所谓政府协议采购,是指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不含工程采购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供货期限、优惠率、服务承诺等内容,并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一般为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大宗通用类产品。协议采购的有关文件通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清单、价格、服务承诺等内容都应发布在政府采购网站上。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后,协议供货供应商按照供货协议和服务承诺,保证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满意的商品。可以说协议供货供应商是各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货物的'配送中心'和“配送枢纽”。

四: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区别

1、从采购项目特征看。

列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往往是一些大宗的、通用性的项目,一般采购单位都会涉及并需要采购,

或者是一些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影响较大的特定商品、大型工程和重要服务类项目。而列入分散采购的项目往往是一些在限额标准以上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或单位有特定需求的项目,一般不具有通用性的特征。

2、从采购执行主体看。

集中采购,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擅自自行组织采购,其中部门集中采购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采购。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可以依法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采购单位不需支付任何采购代理费用,而如委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的,则需要按规定支付一定的采购代理费用

3、从采购的目和作用看。

集中采购具有采购成本低、操作相对规范和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目的可以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作用,体现政府采购的效益性和公共性原则,也有利于政府的集中监管和对分散采购的良好示范作用。分散采购目的可以借助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可充分调动单位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采购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不断“扩面增量、稳步渐进”的工作目标。

无论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两种执行模式,两者互有优势,可相互补充。但同作为一种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都必须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并搐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政府采购网网上竞价有一般供货商和协议供货商之分,如何从一般供货商变成协议供货商,中间要走些什么流程

一、协议采购(协议供货),是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根据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选择规格标准相对统一、竞争性相对较强、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产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名、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并以中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网上公告的供货商和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二、各个省、市招协议供货入围标的时间,都不同的。有的是一年招一次,有的是按季度,一年招四次。有的是招代理商,有的是招供货商。

三、省里面,有省政府采购中心,市里面有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省、地市的协议采购商品,每年都会招标。通过招标来确定入围的协议供货商。你要关注本省、市的协议供货招标公告。参投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要求都会在公告上写明(可以多关注省、市的政府采购网)。

只要你参与协议供货招标,并成为中标人,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为协议供货商了。祝你成功。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0028299.html?oldq=1

六:关于政府采购模式的问题—集采和协议采购的变化 50分

2013年11月27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讲话中提到:“要改进协议供货方式。目前,我们正借鉴国外简化采购程序的做法,按照市场可选、价格可比、耗材通用、公务卡支付的原则,运用市场选择机制和电子化手段进行新的协议供货改革试点,并同步开展管理办法的研究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新的办法,彻底改变现行协议供货与市场脱节的状况,杜绝政府采购特供产品、专供产品,遏制“豪华采购”与“天价采购”,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2013年初,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中提到【电子商场】概念:政府采购协议和定点采购子系统(电子商场)的主要功能是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在电子商场内展示,进行商品网上电子竞价,并提供商品搜索、商品比对等参考信息。也就是说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通过信息化的手段,结合电子商务,慢慢的向“网上商城”“电子商城”这种方式靠拢!

另最新消息:从2014年12月1日起,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三个品目不再纳入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12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不再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采购品目的不同需求特点和计划数量,灵活选择采购方式。

《通知》明确提出,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所以,批量集采还是要继续推进的,但是有限定范围。

七:协议供货和网上竞价都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啊?最好讲的笼统一点、容易理解的。谢谢啦!

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和协议产品。 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直接或通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与协议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的一种采购形式。

网上竞价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服务商雅虎在全球首创的网络营销推广方式。

可以让您的产品和服务出现在众多搜索引擎中;

让正在互联网上寻找您的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客户主动找到您;

向客户免费展示您的产品和服务;

仅按实际的“潜在客户访问”数量支付推广费用。

八:什么情况下政府采购需要询价采购?什么情况下要政府协议采购?什么情况要招投标?跟什么有关系吗

简单回答两句:

1、跟政府采购限额标鼎有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规定,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金额在50万以上(部分省市有规定80万、100万以上,中央预算单位120万以上,根据你所在省市今年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来判断),工程项目在200万以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那么在公开招标限额以内的项目(或达到限额,但因特殊情况进行了采购方式变更申请的项目),可依照项目客观需要选择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

3、在集中采购目录内注明的项目需执行协议供货,但是预算金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仍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您,若有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欢迎追问。

九:协议供货的监管

协议供货尽管好处多多,而且在全国各地使用得也比较普遍,但由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专门规范这种采购行为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法律规范,因而出现了一些变相的垄断苗头,还时常发生一些暗箱操作等舞弊行为。对此,笔者认为需要加强监管:1、制定出一套专门的协议采购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完善、指导实际工作中的协议采购行为。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应细化完善有关政府采购的配套政策制度,如可以建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质疑办法”等。2、加强政府协议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着重把好供应商选择关、品牌选择关、价格公示关、质疑处理关。3、建立协议供货项目的认证制度,如果不加区分地将所有采购项目都进行协议采购,会使人难以抓住管理重点,反而影响了采购工作效率。因此,在选择协议采购项目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到采购人多少、采购金额大小、协议采购操作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此外,还要考虑到采购监管部门便于监管,以及供应商的权益等等。4、完善协议采购资金的结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一方付款,一方提供劳务或商品,其经济利益关系非常直接,很容易使协议供货单位过分地讨好采购人而发生不应有的舞弊行为。为此,采购资金必须实施财政直接支付,以加强对采购与供应双方的牵制和监督。同时,财政直接支付还能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5、对于违反规定的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通报批评。供货商有违法情况时,应按规定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6、加强对协议供货商的跟踪督查和评估。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重点是检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满意度,对规模较大的供货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派员参加验收,还可通过向采购单位发放协议供货满意情况调查反馈表,并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评估和处理工作。

十:如何理解“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你问的问题很多我一一解答吧

1.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如何理解?

答:集中采购是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即为集中采购特指如采购中心;耿散采购是各个单位安照相应的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的。

2、目录以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如何理解?

答:每个省都有自己的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可以有部门实行分散采购。

3、目录里有限额,分以上以下,具体执行和操作才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又不违规?

也就是说,如何理解并能正确执行《广东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答:限额以上必须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可以自行采购,但年累计额如果超过限额亦须集中采购。

问题补充:

1、政府集中采购通用类目录中的备注一栏里有: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实行协议供货。这个协议供货是怎么一回事?如何操作?

答:协议供货是一种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比较长的历史。大宗标准化商品的采购者和供应商通过长期商业往来,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商业信用的基础,采购者同意和供应商通过协议,达成长期供货合同,为此建立了此种采购方式。在供货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等条款。今年被政府采购大规模采用在长期购置的货物采购中。

2、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类目录中,如货物类,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超过10万应该做哪些工作?怎么操作?

答:如果你是机关事业单位应该去办理集中采购手续,各个地方不一样这里就不作答了。

3、通用类目录和集中类目录有何区别?

答:通用类目录必须有集采机构采购,集中类包括通用类和特殊类。

4.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目录以外,分散采购数额标准),如采购货物超过10万元以上,是招标嘛?目录以外是指目录中不包含的任何拟购货物嘛?怎么个分散采购?

答:限额标准以上按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政府采购分5种方式,目录中不包含的看是否超过限额标准,超过限额标准还必须集中采购,低于限额标准可以分散采购。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