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收款,付款的规定制度

1、业务人员职责分离,支出收入业务最好不要同一个人参与

2、财务严格管控,要求每天将收入款交予财务,支出需完善相关审批流程,最好财务收支走公司账户,避免现金往来,不走业务人员

具体规定,需要视你们公司情况而定

二: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给你个提纲,供参考: 在强调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现代财务管理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应收账款事前控制 1、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 2、选择信用状况良好的销售客户 3、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 4、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1)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2)建立健全应收账款考核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二、应收账款事中控制 1、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定期对账制度 3、建立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信息系统 三、应收账款事后控制 1、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 2、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 3、加强应收账款的反馈控制 总之,企业的决策者应该意识到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性,在扩大销售效应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坏账损失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加强控制好公司内部收款、付款,需要一份收款付款制度

所有的公司在资金方面的管理原则是一样的,所以可以参考一下别的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作为参考:wenku.baidu.com/...3.html

wenku.baidu.com/...f.html

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应收账款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五: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 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 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 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余下全文>>

六:如何做好一个企业的销售与收款控制

一、引言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离不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产物资的收发、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方面的核算。在这些环节发生期间,难免会出现差错及舞弊情况,导致企业发展的缓慢,甚至是危害企业的发展。此时,内部控制制度便营运而生了。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方法及措施,保护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及时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本文就将从这一业务入手,分析其内部控制的概念、存在问题,并提出设计策略。

二、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的概念

销售与收款业务是指企业通过对外销售商品、产成品或者提供劳务,而收取款项的行为。这项业务主要包括接受顾客订单、批准销售折扣和赊销信用、填制销货发票、发运商品、核算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办理和记录销货退回及销货折让、处理坏账等内容。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会计制度的设计,有利于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活动,全面与系统地记录销售过程,监督和控制商品的发出和货款收回,提高企业营业收入的质量。

三、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企业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横向及纵向分析,我们大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中得出其内部控制所存在问题:

(一)企业内部存在问题

1.组织结构不合理,存在缺陷。我国财政部对企业内部控制做了如下定义: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的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然而有些企业并没有妥善设置以上控制主体,导致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

2.尚未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对客户的资信情况没有做好调查,在不清楚客户是否有付款能力的前提下,只一味追求销售量,最后导致款项无法收回,形成坏账、呆账。

(二)销售环节存在问题

1.合同的制定不够规范,存在漏洞。在制定合同时,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相关条款的描述应准确无误。然而有些企业忽视合同的某些要求,如产品的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供货时间等细节问题,导致经济纠纷,使企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2.销售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引发退货风险。有些企业为达到一定的销售指标,将劣质产品高价出售,客户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向有关部门反应,要求退货处理,损害了企业的直接利润,更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最严重的是将迫使企业倒闭。

3.赊销问题严重,应收账款增加。某些销售企业为了拉拢客源,占据市场,完成年度销售的指标,采用了赊销的手段,完全忽视由此带来的生产成本、费用,以及坏账损失的增加。

七:业务员收款回公司后管理办法?

收到货款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交款收据,该收据由交款人保管好,留以后财务对帐备查。

八:怎样制定一家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或是模式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机构。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七条 财务主管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主管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4..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5.对财务人员的离职、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7.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8.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监督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4.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会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7.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九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余下全文>>

九:急求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付款制度、收款制度及流程 谢谢

有信箱吗?给你传一下

十:收据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发票和收据的管理,正确进行经济核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XX市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规定的发票、收据是指:

1、发票:指从税务机关购买的专用发票,包括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北京市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等。

2、收据:指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从非税务机关购买的收款票据。

(三)总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发票、收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领取、收回和检查工作,对发票和收据进行统一管理。

(四)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公司,并作为分公司制定发票、收据管理制度的依据。

二、发票、收据的购买、保管和领取

(一)发票、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并由专人负责,各地督导不得从财务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或收据。分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独立从事经营业务的,可以自行购买使用。

(二)发票、收据购入后由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设置发票、收据使用登记簿,按类别登记。

(三)分公司或督导应当严格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到财务部领取所有发票、收据,填写发票、收据使用登记薄,将领取数量、号码进行登记,双方签字。

(四)整本收据使用完后,收据使用人应将整本收据存根联交到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核对收据存根、报表后到财务办理注销登记。

(五)财务部每季应将库存发票、收据清理一次,账面数与实有数进行核对,年终将已使用的发票、收据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档保存。

(六)发票保管人变更时,应办理发票移交、清点手续。

三、发票的使用

(一)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提供服务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收取单位或个人往来性质的款项时,应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资金往来发票或收据。

(三)使用发票、收据前应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少份、错号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此本发票或收据不能使用,及时交回财务。

(四)开据的发票、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全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

(五)不得虚开、代开发票,不得开具与事实不符发票。

(六)发票、收据要按顺序使用,各联要一次复写,各栏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收款单位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七)填错的发票要逐联加盖“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统一装订。

(八)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收据;不得使用拆本发票、收据;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十)各地督导所收押金必须向促销员填开收据,经并双方签字,两天内存入总公司财务部指定帐户,同时上报收取押金明细表以及收据使用状况,并通知财务部查收。

四、发票、收据的检查

(一)对使用完的发票,财务部应仔细检查整本发票是否按规定使用。

(二)发现丢失发票、收据的发票管理人,必须在当日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丢失发票的,还应在2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五、责任

(一)所有发票、收据使用人都应按本制度使用和管理发票、收据,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如能弥补,应尽力弥补,不能弥补的,要负赔偿责任。

(二)因发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责任。对严重违反发票使用规定的,按税务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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