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服务年限如何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现已经根据最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郸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改名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该方案一般叫适用年限而不叫服务年限,其适用年限一般最高为5年,但现在也无法找到具体依据。适用年限可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开采年限加上闭坑后复垦期(一般为1年),如果低于5年,那是几年就是几年,如果高于5年,应该说是5年后须对方案进行修编。

二: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谁应当履行治理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第十七条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人灭失的,由矿山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进行治理恢复。

国土资源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资金补助。

三:DZ/T0223-201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在何时公布全文

DZ_T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_T2供3-200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这两个方案一个叫恢复治理一个叫治理恢复,而DZ_T0223-2011又说是替代DZ_T0223-2007,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概况

xxx街道地质灾害以洪涝为主,由于辖区地势低,基础设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库一放水,地势较低的民房、厂房及仓库等容易被淹。

二、地质灾害情况

(一)重点防范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库放水等活动。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点。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分布,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为火车站南头沿河民房、厂房及仓库。重点防灾地段是工业南路101号至114号,省一建靠河边平房地势较低,较易被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保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针对辖区基本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以此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社区要督促居民、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5、要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当天气情况发生变化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到辖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地灾监测人和受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余下全文>>

五: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m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management regime

kuangshan huaniing baohu guanli zhidu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而neenvi~niprotection 叮旧。昭errlentregme)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既产 生大量物质财富,也对环境施加了种种影响,改变着生态平衡 条件。采矿、选矿过程中生成的有害气体、矿渣、尾矿、废水、粉 尘及噪声对整个矿区周围的大气、水质和土壤造成了危害。井 下采空区造成地面塌陷以及尾矿库、废石堆压占大量土地、农 田,破坏植被和自然景观,并引起多种地质环境问题,直接威胁 着矿区地面建筑、人员安全和生态恶化,给生产、生活带来严重 影响。因此,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严肃对待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 等问题,反对不顾自然生态规律,盲目追求产量、产值的经济发 展模式。为此,环境保护法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 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 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 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 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这 些规定概括了矿山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是企业的义务。 属 防止污染环境—油田环保监测(《中国石油工业》) 矿山环境保护遵循的原则是:对新污染源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其防止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对于老污染源按“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 护”的原则办理。具体规定有:①新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设计书中必须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开采过程中要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实行综合开采,综合利用, 变废为宝;③禁止乱挖滥采,杜绝人为造成的污染源;④严密、 妥善处理废渣、废水及废气;⑤对采空区、塌陷区、尾矿库破坏 的土地一律要进行回填改造和复垦利用,重新植被绿化或作其 他用途。(傅鸣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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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09-09-19 关注率:2379 来自:全球矿权网 【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防止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根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矿山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活动中负有保护矿山环境的义务,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和破坏负有恢复治理的责任。

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的基本框架是: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查明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做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缴存保证金,以保证矿山企业能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

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矿山企业要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纳入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在矿产资源开采计划方案中,必须有具体的环境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要有年度保护目标。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必须采取经批准的矿......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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