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资质管理办法

一:2016年有新规定开物业公司不需要办理资质了吗

目前有的省份已经取消物业资质管理了,我知道广东、海南已经不需要了。

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取消了吗

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开始实行资质管理是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其依据是原建设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这部规章是根据2003年9月1日起生效的《物业管理条例》授权制定的,并且2007年11月26日根据《物权法》实施后的法律术语,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将“物业管理”变更为“物业服务”;同时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制度。之后因为《公司法》的修订,2015年5月4日第二次修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删除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删除了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删除了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如何办理,国家有新政策吗

国务院已取消物业企业资质了,二三级资质不必办理了,只留下一级资质,也就意味着,不必办理什么资质了。

四:各资质等级物业企业的条件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参考物业管理网

www.gywygl.com/5/13900.htm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希望对您有帮助。

参考资料:www.gywygl.com/54/13315.htm

五: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必须具有资质才能进行小区管理

首先明确,物业企业必须就有物业管理资质,才能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取得物业资质,是国家的强制规定。

同时,根据住建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而没有资质就承接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属于越级承接业务,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新注册的物业公司办理物业资质要什么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称为暂定三级)。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和暂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三级和暂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二)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暂定三级资质: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参考物业管理网

天津市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准程序

七: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具备哪些资质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国家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分为当个等级,具体要求为: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的主要义务和职责有: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4、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6、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7、物业公司受委托代为收取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余下全文>>

八:国家取消物业资质后,新政策有没出台?

新政策就是取消二级以下物业资质。

九:物业公司资质审批新规定

物业资质新办审批工作已经取消

十:请问暂定三级物业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的商业和住宅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多少平米?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物业公司不得超过资质所承接项目,如楼主所说二级资质接管面积超过资质要求是不允许的,但是可以按照楼盘分期办理分期开发手续,将一个大于自身资质要求的楼盘切割成多个区域单独报建就可以了,我们公司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我们是二级资质但是接管多个50万以上的楼盘,均是按照我刚才所说的将楼盘分割成多个区域单独报建就可以了,前提条件是开发商是自己的公司,否则开发商不太愿意这么麻烦的帮你们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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