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党员干部十不准

一:党员干部十不准

1、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组织、教唆、参与非法上访活动。

2、不准在工作中回避矛盾,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履行职责。

3、不准在上班时间参与打扑克、搓麻将、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4、不准编造借口欺骗组织,擅自作主离开工作岗位。

5、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旅游安排,不许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私利,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生病住院之机收受礼金。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相互宴请、赊帐消费和参与用公款支付金融投资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准违反规定处置国家和集体资金、资产。

9、不准对监管穿务对象野蛮执法、刁难、打击、报复和吃、拿、卡、要,不许酒后执法。

10、不准无法定依据处罚,处罚偏轻偏重,以罚代管。

二:如何贯彻落实好政治纪律 十严禁 和作风 十不准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12月11日上午,该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政治及业务学习会议,局领导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74号),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十严禁”、“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的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会议认为,“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彻底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措施。“十严禁”是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做到的十条禁令;“十不准”是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不准违反的十条规定。党员干部作风、政治纪律关系民心向背,是党员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作风、政治纪律问题不仅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影响党风,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前,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和“十不准”,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格、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为了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要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张贴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上,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下班都能看到,做到时刻提醒自己。

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拥护党的决定,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守住廉洁底线和职业道德,进一步加大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自律;建立完善制度,提高执行能力;加强学习,提高作风效能。

四是落实对照检查。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元旦、春节和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照“十严禁”、“十不准”的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将贯彻“十严禁”、“十不准”的规定落到实处。要通过抓班子、抓机制、抓作风的“三抓”措施,达到强队伍、强管理、强素质的“三强”目标,全面提升全局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严禁”和 “十不准”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以实际行动树立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三:职工"十严禁""十不准"是哪些内容

党员干部“十严禁”:

一、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二、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三、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四、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五、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

六、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八、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响制品

九、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

”十不准“

一、不准在工作时间和会议期间打麻将

二、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三、不准参与考察调研地方二次宴请和收受土特产

四、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

五、不准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不得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

六、不准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七、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明信片

八、不准大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九、不准接受会员卡、购物卡、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劵

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员工十要十不准

十要:

1. 对待工作必须认真

2. 对待同事必须友爱

3. 对待公司财物必须爱护

4 .对待有损公司利益的必须举报

5.对待自己工作中的错误必须面对

6.对待别人工作中的错误必须指出

7. 必须保持岗位文明卫生

8. 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报告

9. 要有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的主人翁意识

10. 要不断学习,敢于创新,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

十不准:

1.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2. 不准擅自脱岗空岗

3. 不准在上班时间里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吵架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4. 不准泄露公司机密和资料

5. 不准在公司拉帮结派,破坏团结

6. 不准懈怠,违反公司的各项制度

7. 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的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无事生非,扰乱工作秩序

8. 注重个人形象,不准不按公司要求着装

9. 服从管理,不准顶撞领导不准与同事争吵打架

10. 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公司无关的事情,不得趴、躺在工作区域睡觉

四:如何落实党员干部风清正气过节十严禁

落实对照检查。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元旦、春节和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照“十严禁”、“十不准”的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将贯彻“十严禁”、“十不准”的规定落到实处。要通过抓班子、抓机制、抓作风的“三抓”措施,达到强队伍、强管理、强素质的“三强”目标,全面提升全局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严禁”和 “十不准”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以实际行动树立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五: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在哪查?

以下即是,可以阅读参考。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罚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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