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一:药店里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设备有哪些 5分

防火----灭火器、消防栓

防盗----门窗、锁头、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值班人员

防鼠----门口的挡鼠板、老鼠笼、电猫(不能是老亥药)

防霉潮----抽湿机、排气扇(通风)、地垫

防虫----纱窗、灭蝇灯

低温保存设备 空调 冰箱

二:什么叫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就是登记一个餐饮企业或是食堂中有关于食品安全的设备及配置,如水池、消毒柜、食品处理区的墙壁、防蝇防尘设施、更衣间等是否符合规定的一个登记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药店)

上面信息答复的有点不对题,而且有点偏,归纳药店的员工管理制度,我认为应该按照标准这样,制定自己的制度: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 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余下全文>>

四:求一个药店经营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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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哪些证件?

办理程序

1、 提交文件,申请换证

2、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应提交的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及《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5、《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单一销售有完整包装食品的不需提交此项);

7、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①即符合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和由业主出具的场地情况说明(有分拆情况才需提交),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或者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需带原件校对)、房屋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开发公司的公章);②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8、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涉及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布局图需电脑制图,标明单位全称、标明尺寸)

9、《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1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1、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单位的公章);

1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3、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

15、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并自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1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备注

1、区局受理范围:

1)大型餐馆;

2)全区机关单位食堂;

3)区属托幼机构、大、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食堂;

4)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

5)中央厨房;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分局受理范围:

1)中型餐馆;

2)小型餐馆;

3)饮品店;

4)糕点店;

5)小餐饮;

6)镇属托幼机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余下全文>>

六:药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七:药房办理食品药品流通证需要哪些证件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八: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

最新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全过程控制及全国统一质量检验标准规范实施手册 详细目录 第一篇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第一章 食品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食品政策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 第二节 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节 食品行政执法与监督 第二章 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 第一节 国际食品法律法规概述 第二节 国际食品标准组织 第三节 部分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 第三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 第一节 中国食品法律 第二节 国家相关食品法规 第三节 地方食品法规 第四节 食品违法处罚与程序 第五节 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分析 第二篇 食品标准化与食品标准制定及统一检验标准 第一章 标准与标准化 第二章 食品标准分类与基本内容 第三章 食品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 国外食品标准 第五章 国际标准的采用 第六章 食品标准文献检索 第一节 食品标准与法规检索概述 第二节 食品标准文献检索 第三篇 食品标准监督管理 第一章 食品标准监管概述 第二章 食品基础标准 第三章 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监管 第四章 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监管 第五章 食品流通标准监管 第四篇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管理 第一章 食品生产加工 第一节 食品 第二节 食品生产加工 第二章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的概念分析 第一节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的定义与作用 第二节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的具体内容 第三章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 第一节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的定义与分类 第二节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第三节 外国食品标准 第四节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 第四章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第一节 食品安全 第二节 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定义、特点和分类 第三节 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制定依据、程序 第四节 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第五节 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意义 第六节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分析与完善对策 第五章 食品产品标准管理及统一检验标准 第一节 食品产品标准概述 第二节 食品产品标准的制定 第六章 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及统一检验标准 第一节 食品添加剂概述 第二节 国外食品添加剂标准概况 第三节 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七章 食品包装标准管理及统一检验标准 第一节 食品包装概述 第二节 食品包装标准的作用 第三节 我国食品包装标准 第四节 食品包装标签标准 第五节 绿色食品包装与标签标准 第六节 食品软包装材料标准 第七节 我国食品包装标准的发展方向 第八章 食品加工机械标准管理及统一检验标准 第一节 食品加工机械概述 第二节 我国食品加工机械标准 第九章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第五篇 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 第一章 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第一节 食品的定义 第二节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必要性 第三节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发展 第四节 食品的危害 第二章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第一节 IIAccP产生与发展过程 第二节 IIACCPAz一个原理 第三节 IIACCP应用 第四节 IIACCP体系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 HACCP运行的条件 第一节 IIAccP运行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美国GMP--bSSOP对照 第三节 IIACCP-bIS09000l 第四章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容演示 第一节 IS022000:2005(2006版) 第二节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 第三节 操作性前提方案(PRPs)(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第四节 11ACCP计划(IIACCP-一个原理) 第五章 2007版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 第一节 基础设施和维......余下全文>>

九:药店经营非健字号的食品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需要

十:2017年药店最新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哪里下载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2017年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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