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规矩六大纪律

一:八项规范六大纪律歌词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演唱:霍勇

LRC编缉:张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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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

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第二不拿群众一针线

群众对我拥护又喜欢

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

三大纪律我们要做到

八项注意切莫忘记了

第一说话态度要和好

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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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买卖价钱要公平

公买公卖不许逞霸道

第三借人东西用过了

当面归还切莫遗失掉

第四若把东西损坏了

照价赔偿不差半分毫

第五不许打人和骂人

军阀作风坚决克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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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爱护群众的庄稼

行军作战处处注意到

第七不许调戏妇女们

流氓习气坚决要除掉

第八不许虐待俘虏兵

不许打骂不许搜腰包

遵守纪律人人要自觉

互相监督切莫违反了

革命纪律条条要记清

人民战士处处爱人民

保卫祖国永远向前进

全国人民拥护又欢迎

二:《条例》中对违反哪些六大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修订后的《条例》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三:违反"六大纪律""八条规范"02 离基层党员干部有多远吗

新《条例》和《准则》不仅离我们中国中铁系统的基层工程项目的党员干部不远,而且随时都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并以“十问”的方式进行了解答。

一问:基层项目不会发生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吗?

在与基层项目党员和领导干部交流中,他们总会笑着说,政治纪律高大上,我们根本沾不上边。

笔者笑问他们,是否听说在在中国中铁系统基层项目出现过项目经理把项目当成自己“独立王国”,目无党纪国法、目无企业规定、目无群众监督,一人说了算的案例;又是否听说小小一个工程项目出现“拉帮结派”的现象,存在“某某老项目”派,“某某老乡”帮的,搞得一个项目乌烟瘴气的案例;还是否听说无原则搞一团和气,最后造成项目班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最后项目要么巨额亏损,要么项目出现集体腐败的现象。

这一问,交流的人员越来越严肃了,我知道第一问的效果达到了。

二问:基层项目会发生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吗?

在聊到基层项目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时,多数交流的人员都会说,容易发生,并举了几种情况。

例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都喜欢到在城市施工、条件好的项目,艰难困苦的项目就不去,明显的个人不服从组织;例如项目重要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是违反组织议事规则的;例如工程项目部不定期按时开展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就是侵犯了党员的知情权;再例如……,又例如……。

通过交流,我已知道,组织纪律已在基层项目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三问:基层项目会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吗?

这次讨论是在一个铁路项目春节将至的时候开展的,没想到讨论时项目经理的夫人也参加了,并做了主动发言说:她是为了春节不影响项目施工生产到项目“反探亲”准备在工地过年的,有幸参加这样讨论会,她作为家属认为像这样十多个亿的大项目,项目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是极易发生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

第一容易发生利用在项目职权,介绍自己亲属劳务队伍或者有亲属关系的供应商家在项目提供劳务或供应商货等,为亲属关系谋取利益。

第二容易发生违规收受财物,春节将至,劳务队负责人、供货商为了拉拢“感情”,会主动向一些领导和管理人员送红包、礼品、礼金等,为日后达到自己的目的铺路。

第三违反办公用房规定……,

第四大肆公款消费……,

第五……。她发完言,大家笑问她是做什么的,她回答,她是她家的“纪委书记”,一定会吹好遵守廉洁纪律的枕边风。

四:学习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笔记怎样写

1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做到入脑入心。深入学习新《条例》、新《准则》,准确理解和掌握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熟知熟记具体规定和具体要求,真正在思想深处守住底线、定准高线。对6类“负面清单”,要结合相干案例深入剖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4个必须”和“8条规范”,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见贤思齐、躬身实践。

2是要坚持以身作则,守纪律、讲规矩。在思想和言行上严格要求自己,把“6大纪律”刻印于心,违背纪律、不合规矩的事坚决不做,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1致。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敢担责任、恪尽职守,努力做1名让党放心、让大众满意的党员领导干部。

3是要严格束缚好自己的亲属家人。在束缚好自己的同时,更加严格地束缚好自己的亲属和家人,有针对性、常常性地进行教育监督,自觉建立良好家风,既不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亲友谋取私利,也不允许亲友打着自己的旗号做作奸犯科的事,切实做到干净干事、廉洁齐家。

4是要认真实行党员领导干部“1岗双责”。教育引导分管阵线干部以展开“3严3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宣扬、履行好新《条例》和新《准则》,力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6大纪律”为遵守,以“8条规范”为指引,克服精神懈怠,增强忧患意识,坚守纪律底线,勇于负责担当,以新形象、新风格、新作为创造新事迹。

五: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余下全文>>

六:2016新的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有哪些不同点

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这样的“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去哪儿了?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变化值得特别关注?“负面清单”与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吗?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为什么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改、增、删”值得特别关注?梳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 “总则”告诉你,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03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余下全文>>

七:纪检工作六个一指的什么

今年来,纪委围绕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一册严纪律、一本夯责任、一点造示范、一台营氛围、一课敲警钟、一查形震慑”“六个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树立全党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不能腐”的浓厚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册严纪律。印制一本以图文并茂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画册发放给党员干部。宣传画册以漫画对《准则》中的“八条规范和《条例》中的 “六大纪律”进行了解读,将严肃的纪律条规变成生动形象的漫画故事,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理解并熟知生硬的纪律条文。

一本夯责任。编印一本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记录本发放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记录本把“责任清单”里的各个责任进行了细化和明晰,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逐项对照工作手册列出的具体清单抓工作,凡属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相关工作都必须在记录本上进行记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点造示范。依托民族精神“忠孝义”, 以若干廉政宣传牌为载体,倾力打造一个浓厚廉政文化氛围的宣传阵地,将原有的宣传阵地打造成廉政文化景观亭和廉政文化长廊,悬挂各种廉政横幅、树立警示格言宣传牌、廉政公益广告等,并在公众场所悬挂清正廉洁等警示意义的标语,把廉政教育融入到居民日常的健身赏景、休闲娱乐中。

一台营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大覆盖作用,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电视访谈活动,通过党委(党组)书记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为主要内容,现场谈认识、谈做法、谈打算,并向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广泛引导群众参与和监督,进一步营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浓厚氛围,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课敲警钟。开展“一把手上廉课、纪检人敲警钟”活动,通过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给本单位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纪委常委班子、委室负责人及各纪工委、纪委干部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讲座,促进全党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全员勤政廉政意识,提升廉洁从政(从业)水平,切实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查形震慑。建立和完善“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反思、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通报”制度,加大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民生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大力营造“不能腐”的浓厚氛围。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现场,通过现场感受公开审理过程,亲眼目睹庭审庄严场面,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八:简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深刻领会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

首先,要有历史的回放和思考。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都始终坚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理念,始终坚持严明党的纪律。比如,大家十分熟悉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重视纪律建设的具体体现;毛泽东同志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这是当前我们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得出结论,纪律就是我们党的生命,必须始终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其次,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化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纪律建设的重大创新,其意义就在于通过有效管用的方式,贯彻落实“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全面”就是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用纪律管住8700多万党员和436万个基层党组织,而不是仅仅管住“极极少数”的严重违法犯罪党员干部。“从严”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必须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第三,要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深刻领悟。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且发展的轨迹往往都是一样的:先从出现违纪苗头到逐步越过纪律底线,之后又从一般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最后量变引起质变,演变为严重违法犯罪。同时,从违纪人员数量看,也是按照上述轨迹依次递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着眼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设置层层防线,一级一级地进行阻挡和处理,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因此,持之以恒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立足党的纪律扎紧笼子,就是坚持抓早抓小促进治本,就是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四,要从我们党一贯的方针政策进行理解。早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毛主席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指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一般违纪往往不重视,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余下全文>>

九:对照党性原则,看理想信念牢不牢心得体会精选

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纪法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方位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研讨交流、悟实质,广泛宣传《准则》和《条例》,要求全员必学、保持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把纪律要求和具体规定转化为坚持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学原文、记条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见行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在临沂妇女网设立学习平台等方式,时刻牢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十:2016新的廉政准则有哪些不同点

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这样的“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去哪儿了?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变化值得特别关注?“负面清单”与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吗?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为什么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改、增、删”值得特别关注?梳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

“总则”告诉你,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03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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