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划拨目录

一: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哪些范围

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㈠国家机关用地。国家机关指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或者职能部门;国家审判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即各级人民检察院;国家军事机关,即国家军队的机关。以上机关用地属于国家机关用地。

㈡军事用地。指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线路等输电、输油、输气管线;其他军事设施用地。

㈢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路标、路灯等设施用地。

㈣公益事业用地。指各类学院、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防疫站等文体、卫生、教育、福利事业用地。

㈤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指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以及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项目;水库水电、防洪、江河治理等水利项目用地。

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

二:土地划拨目录是什么意思 5分

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三:哪位知道国土资源部最新修订的《划拨供地项目目录》的内容呀?急用,谢谢!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内容详见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www.mlr.gov.cn/...66.htm

四: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有哪些

国家有《划拨土地目录》

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上资源部令第9号

2001年10月22日发布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上地使用权。

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五、本目录施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接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同时废止。

国象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

1.办公用地。

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二)军事用地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

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5.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

6. 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

7.其他军事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1. 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

2.燃气供应设施:包括人工煤气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燃气输配气设施。

3.供热设施:包括热电厂、热力网设施。

4.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线路、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未站(总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

5.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他环卫设施。

6.道路广场: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广场。

7.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除外)、防护绿地。

(四)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

1.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所)。

2.邮政运输、物流配送中心。

3.邮件转运站。

4. 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5.集装容器(邮袋、报皮)维护调配处理场。

(五)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

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

2.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习及训练基地。

3.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

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

(六)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

1.科学研究、调查、观测、实验、试验(站、场、基地)设施。

2.科研机构办公设施。

(七)非营利性体青设施用地

1.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配套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

2.体育信息、科研、兴奋剂检测设施。

3.全民健身运动设施(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内配套的除外)。

(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

1.图书馆。

2.博物馆。

3.文化馆。

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九)......余下全文>>

五:土地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简单的说,出让是用于经营性用地,必须经过市场招标、拍卖或挂罚的方式出让,并且有一定的年期。

划拨是用于公益性事业用地,由政府直接供地,无固定年期,划拨供地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六:政府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有哪几种

国务院有一个《划拨用地目录》,目录里的项目就可以划拨供地

七: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1、出让土地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是缴纳征收补偿土地的一些费用

2、住宅、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出让供地,只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才能划拨供地

3、出让土地可以自由抵押、转让、出租,划拨土地转让需要当地政府的批准,转让的时候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八: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

简单的说,出让是用于经营性用地,必须经过市场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并且有一定的年期。

划拨是用于公益性事业用地,由政府直接供地,无固定年期,划拨供地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九:土地取得方式中,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何区分出让还是划拨?

主要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顾名思义一种是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另一种是国家划拨方式无偿取得,需要符合国土资源部的划拨目录,第二个区别是土地使用年限,出让有年限分别是工业50年商业40年居住70年,划拨没有年限.第三,后续管理上,出让的可以选取多种方式进行各种有偿行为(比如贷款\作价入股\转让等)划拨土地不能进行各种有偿行为,必须在补办出让手续后才可以.

十:土地性质是划拨和出让怎么区分?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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