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人员培训

一:基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平台

基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平台即农村卫生人员在岗和社区卫生人员的教育培训平台。分药师培训平台和乡镇卫生院培训平台。

基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平台网址

http://jcpx.cmechina.net/xjjcpx/domainInfo?city=25

二:基层卫生人员包括哪些人员?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包括什么培训?详细一点的。谢谢!很急知道。

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医生护士及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应包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等

三:http://hbjcpx.cmechina.net基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

能进入陪训吗、

四:医学教育学分多少才达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l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l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I类学分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l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3、科研项目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2345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市、厅级课题65432学分4、出版医学著作,每编1000授予1学分。

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6、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字授予1学分。

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余下全文>>

五: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有什么用

可以把注册证上执业范围改成“全科医生”,以后考中级、副高级、高级职称时,比较容易,全科的题目广泛,但难度比专科的要小一些。特别是考副高级职称时,论文要求也低。等你考副高时就知道了,很多医生想改成全科可是改不了啊,报考时卫生局都严格把关的。

六: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手册丛书有几本

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2009年每个省(区

七:基层会计人员培训应侧重于哪些方面

摘自2013年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文件: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

(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基层会计人员培训应侧重于哪些方面

请详细的描叙问题

八:卫生技术人员的相关规定

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员)的服务水平,以适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卫技人员是指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理、药剂、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培训是指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以胜任岗位要求为基础,以学习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第五条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有参加和接受培训的权利与义务。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本地区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卫生部负责制定全国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实施细则并进行协调、管理和指导。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组织对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和评估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培训计划,积极创造培训条件,组织并安排卫技人员参加培训活动。第三章 培训内容、形式与要求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内容应突出实用性与适宜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训内容主要是:(一)基础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三基培训,培训内容参照《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二)知识更新培训,包括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能为主的四新培训;(三)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学习全科医学基本概念和全科医学服务模式,掌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适宜技术,培训内容参照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第九条 培训应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可采取培训班、临床进修、研讨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项技术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鼓励乡镇卫生院通过同行指导、自学、查房、病例讨论、技术观摩等形式举办各类院内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远程教育教学手段开展培训工作。第十条 新分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工作的高、中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要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具备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接受为期一年的以临床能力为主的培训,使其达到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水平。第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技人员,应按照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要求,参加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其它卫技人员应参照上述规定,接受在职培训。第十二条 在职培训要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应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为主。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实行学分制,每人每年应达到20学分。学分授予的管理办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鼓励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学历教育以及自学考试、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教育。第四章 培训经费第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经费采取政......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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