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付工资总额与实际工资总额
大原则:税务上的工资和会计是不一样的
1、税务的工资是实发数,应该把开办费里的10000计算进去,即1搐000+12000=22000,福利费22000*14%
2、纠正楼上兄弟:外商独资企业的计税工资是按实际列支,与1600的标准无关。(可恨吧,要不怎么要统一所得税法呢)
3、至于应付工资总额,税务不管,会计处理也无所谓,只要向楼上说得应付工资余额12000 就得了
二:在科目余额表上 怎么看当月的应发工资和实际发放的工资
借方弧应发,贷方是实发,余额是工资节余
如果你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指的是职工工资条上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三:如何在科目余额表上看到全年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和全年计提的工资总额?
管理费用-工资借方反应的是计提的工资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反应的是实际支付的工资数
四:工资发放总额是指税前工资总额还是税后工资总额
应该是税前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五:工资构成和实际发放工资
按照工作要求分别发放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提成(奖金),工龄工资若达到年限发放工龄工资。
根据你所说的,其中提成是高于350的,假如本月你的提成是450,那么工资是1300+50+450=1800,这里不包含工龄工资!
其次,给你的工作任务每月都可以顺利完成,提成部分每月都大于350,那么1700就是保底工资。也就是说你如果有工龄工资,而工龄工资一般是50-100或者更高不等,那么你的综合工资应该在1750或1800以上。
六:【应付工资】是实发数还是工资总数?
应付工资科目贷方发生额是工资总数,即不是实发数,包含了社保个税之类在里面。
七:应付职工薪酬做成了实际发放工资数了,有什么影响呢?但是工资总额扣除个税和社保后才是实实际发放数啊?
补做个税和保险费的凭证,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职工保险费
八:工资总额的国统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与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和直接无限计件与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者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与工伤及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第十二条 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余下全文>>
九:工资薪金总额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十:请问工资总额,已支款,和实发金额怎么填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总工资:则包含以上所说的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五险一金。 实发工资:就是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工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