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怎么摊销

一: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科分在库和在用两个阶段。在库的低值易耗品和原材料核算相同,在用的低值易耗品是指车间、部门从仓库领用,直到报废以前整个使用过程的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应用适当的摊销方法计入产品成本或费用,用于生产的计入“制造费用”,用于组织、管理的计入“管理费用”,用于销售部门的计入“销售费用”等。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有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

(1)一次摊销法,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成本或费用。报废时将残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一次性领用数量不多以及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如:

领用时: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

借:原材料(或其他科目)

贷: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2)分次摊销法 根据使用期限的长短或价值的大小,按月平均摊销,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在做“待摊费用”,超过一年的做“长期待摊费用”。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低值易耗品”,分月摊销时时,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残值冲减成本或费用。如: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如果摊销期为一年,则每月摊销额为1/12,每月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或其他)

贷:待摊费用

五五摊销法计算量和程序都较复杂,使用也较少,希望这两种方法能满足您做账的需要。

二:低值易耗品,如何入帐,如何摊销?

1, 一次摊销

采用这种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收入的抵减数。实际这是一种简便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的,并不是使用一次就消耗了全部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破碎、而且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正因为它的价值较低,数量不多,所以一次全部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也不会对本期的利润造成太大的影响。

例:某企业本月份各部门领用工具如下:

部门 计划成本

加工车间 800元

管理部门 300元

根据领料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800

管理费用 300

贷:低值易耗品 1100

2, 分期摊销

采用这种方法时,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耐用期限计算每期摊销额,分期摊入各期的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适用范围: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因为价值较高,所以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的费用,根据使用期限分期摊销,又不会导致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较长。

账务处理:

领用时: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报废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原材料(回收的残值)

贷:待摊费用

3,五五摊销

采用这种方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进行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然后现注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鼎额。需设置这样几明细科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例:设某企业采用五五摊销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某车间领用库存新低值易耗品一批,实际成本为2000元。

领取低值易耗品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2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1000

待报废时: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1000

再注销低值易耗品摊销: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2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2000

从税法的角度出发,能在当期确认的损益,应尽量在当期确认,这样能减少当期利润,从而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举个例子,2006年实现利润100万元,应纳税33万元。如果其中有50万元能转移至2007年再实现利润,那么2006年只需纳税16.5万元,对你公司而言,即使你不把差额的16.5万元拿去投资,只放在银行里吃利息,利息收入也相当可观了。

当然,如果有其他的目的,象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当期股份而使当期的利润上升等等,就会让一些费用摊销不进入当期损益。

三:低值易耗品为什么要摊销?

属于材料的就不是“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的是,使用期限较短,价值不大的工具用具,因为这些东西没有直接进入到产品里面,所以它只能通过分摊的形式进入成本,如果是管理部门使用就计入管理费用或经营费用。低值易耗品适用“五五摊消法”或“分期摊消法”。

“低值易耗品”不是原材料,比如说车间使用的一些工具,是不可能直接计入到产品成本里的,但是购买这些工具产生的费用又要计入产品成本,而且工具的使用期较长,不能只记入一个月的产品里,所以就采取按期分摊进入成本。按你的记账方法是一次性珐销,这样往往造成当期产品的成本偏高。

四:如何做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的账务处理?

您好 在这里您所说的领用和摊销应该是一步完成的

如:购入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现金/银行存款

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弧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一次摊销我们不难理解 第一次就摊销完成 五五摊销就是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摊销时 分两次摊销完成 两次的摊销额一般是一样的 不知道你理解了么

五: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都可以用吗?

首先是摊销方法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 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六:低值易耗品什么时候摊销

一般分两摊销方法:一次性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

一次性摊销法:金额不太大的(做一笔分录购入时直接摊销完)

五五摊销法:金额较多的 (做二笔分录,购入时和领用时分二个月摊销)

分录:1.购入时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七: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怎样做分录

事情这样的:

低值易耗品虽然是一次摊销了,但是它的实体可能还是存在的。通过上述分录,并记一下低值易耗品台账,到时能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如果直接计入管理费用,那还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就成了“账外资产”了弗不好管理。

八: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你所说的算是旧会计制度下的处理,在新会计准则,应该用周转材料科目。周转材: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摊销的方法: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但你所述的是办公家具,按财税〔2014〕75号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符合这个条款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处理。 上述分录一级科目为五五摊销的方法处理。从当前所述业务的性质判断,一次性计损益处理较为合适。供参考

九:新会计准则下低值易耗品如何摊销

可以根据你的低值定耗品价值来确定摊销,具体方法有二,五五摊销,即购买使用时摊销50%,计入当期的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较小的一次性摊销。

十:低值易耗品怎样进行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二、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低值易耗品、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低值易耗品等,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者分次摊销的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经发生毁损、遗失等,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应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四、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五、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六、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算的企业,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在这种情况下,本科目应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库存已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七、本科目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八、除第六条规定外,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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