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

一: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 10分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在房产交易浮一般不是影响价格的因素.

住宅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时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时算起.

目前国家对使用期满的土地只有指导性的意见,可以自动延续,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这次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到底付多少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明确了国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因此在土地使用年限上作为一个参数对待比较好.

二:房屋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

一样的,土地使用就从发展商买地报建时计算,就算房子过很久才建好,也是从报建时计算年限,例如:2000年报建,房子2005年才建好出售,使用年限只能到2070年。

三: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你买的是商住楼 但地是什么性质 是商业的性质还是住宅的性质 如果是商业性质的 那你的房子就是40年权限的 商住楼一般都是40年 这个不存在什么欺骗 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是和你说的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四:土地使用年限与房产证是一致的吗

房产证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房屋是永久属于你的。而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在土地证上有使用年限,一般住宅为70年,以开发商出让土地之日开始计算。

五:为什么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年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2.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注意不是卖房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时候这套房产就会在办理出让手续的那天开始,使用权变更为出让,使用年限变更为住宅用地的70年。

3.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不归房产证登记范围,是土地证上才登记的。

4.商品房肯定有土地证,所以,从土地证上可以看到使用年限,有些房改房和自建房没有土地证,所以就看不到,只能到开发单位去看国土证。

5.上面没有写年限的是划拨的,如果要办国土证的话必须交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与契税的价格相当。

六:关于购买商品房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和注意事项

划拨地转出让,应补缴政府土地收益,可能还会让你交钱,要在合同中明确这一条,不能再交钱。

经济适用房不同于商品房,有使用和转让各方面的限制,应明确,否则哗它诈骗。不过一般房地产公司请的律师比较牛,官司不好打,还是多留心的好。

七:土地使用年限到底怎么算

(1)如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8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3年业主将这套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003年-2000年)=67年。也就是说,新业主即将有67年的土地使用时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3年+67年=2070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1997年竣工,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4年-1997年)=63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4年+交易后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3年=2067年,即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 2、二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而这一种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也等同于二手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许可证的时间来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如果该房屋2006年出售,那么,购房者所购买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6年-2000年)=64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6年+交易后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4年=2070年,即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法律快车

八:商品房住宅土地使用权是40年的,到期后怎么办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供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九: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算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分几种情况:a、居住用地70年; b、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c、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PS:使用用途需转换的要补年限地价的差价,国家指定的则遵照执行;)来自搜房网成都二手房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十:房地产权证上为什么没有土地使用期限,

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不归房产证登记范围,是土地证上才登记的。

商品房肯定有土地证,所以,从土地证上可以看到使用年限,有些房改房和自建房没有土地证,所以就看不到,只能到开发单位去看大国土证了哈.

上面没有写年限的是划拨的,如果要办国土证的话必须交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与契税的价格相当,也就是几千元钱。不明白就问我,我的昵称就是电话,不聊天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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