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车改补贴标准

一: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二: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什么时候开始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三:广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什么时候出台

1、广西正式实施公车改革是在2015年开始。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3、按照改革要求,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其他各部门留用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

4、各市、县(市、区)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不再全部配备到部门,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集中起来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参加车改,各乡(镇)保留应急、机要用车的数量,在核定的县(市、区)总编制范围内按2-3辆统筹配备。

5、改革后,将进一步压缩执法执勤车辆规模,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全区在满足节支率要求的前提下,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自治区本级不超过40%、市本级不超过60%、县(市、区)、乡(镇)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最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6、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的要求,将制定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4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7、各参改单位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聘用的在职在编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

8、按照总体目标,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四:事业编制车改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五: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六: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七:行政机关车改工勤人员有车补?

我们单位有,我就是机关工勤人员,工勤统一300元车补,最低的。

八:事业编制人员有车补吗?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力争在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照这一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已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省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也将于今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需待中央统一具体部署方能启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即可发放车贴。

九:一次性发放车改补贴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1、《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文件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文件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的规定,我们理解,公司在支付个人的“车补”时,要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一般都是由各地税务机关会以文件形式加以规范,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7]69号)

“三、个人从本单位取得的符合前两项规定条件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收入(以下简称补贴收入),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为:长春、吉林市暂定每人每月2500元、其他市(州)暂定2000元、县(市)暂定1500元。补贴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标准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就超出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贵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我们认为,员工取得的“车补”,应按国税函[2006]245号文件中规定的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十:事业单位车改在编司勤人员怎么安置

反正司勤人员工资不会少一分,但是平常的出差补贴就没有了,因为公车改革后司勤人员出差机会就几乎没有了,因为司勤人员属于工勤岗位,不能套科员工资,没有近期会出台的针对乡镇科级干部及科员的出差补贴,那只有几百元,但科员要出差,这点补贴得省着点用。规范各项违规津贴后,对司勤人员是相对公平了。而且以后司勤人员的工作都会相当轻松,不用天天等这个人用车那个人用车。当然司勤人员是没有向上通道的,是不可以做领导职务的,这与改革不改革没太多关系。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能帮助到您。大家多多交流,多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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