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进一步提高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自觉性和水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情况如何,涉及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文化的繁荣、社会的进步,直接关系着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应该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实施依法治国的自觉性,提升依法治国的水平,把宪法和法律作为一切活动的准则。
第二,更好地规范和监督权力,保证国家权力依法正确、有效行使。依法治国的重点是治权、治官。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只有权力得到有力的规范和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各种违法现象,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
第三,更好地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规范、调控、监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要注意把国家作为公权力机构和国家作为所有者、出资人区分开来。要杜绝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崇尚公平正义、追求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
第四,在法治的轨道上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的依法治国。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必须以人民民主为基础。同时,依法治国也是建设政治文明,发展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我们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促进民主循序渐进地发展,使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
第五,健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机制。人权是人根据其本质属性要求应当享有的权利,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我国人权已经入宪,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家神圣的职责。我们应当进一步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制度,把人民的各种权利和自由维护好、实现好。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兴盛、社会才能和谐、人民才能幸福。
第六,完善推进科学发展的法治建设。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战略思想和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贯彻与实施事关党的工作大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它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我们不仅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我们还应该注意针对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推进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第七,加强社会法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厉行社会法治,维护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劳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事业、社会管理以及财政、税收的相关立法,尽快改变我国社会法、财政法、税务立法滞后的局面,防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随意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安宁、稳定、和谐的社会基础。
第八,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领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艰巨而光荣的伟大事业。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议成立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保证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总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三: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有哪些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五: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六大任务和七大举措是什么 15分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七大举措是: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7、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下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还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六大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总目标的具体实现路径,也是未来一个时期内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
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 3、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
4、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余下全文>>
八: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要提高公信力,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坚强发质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制
九:怎样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都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余下全文>>
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做到哪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增强社会活力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终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五个坚持”。这“五个坚持”是依法治国之本,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核心问题。在处理这一核心问题时,需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已明确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党的领导确保依法治国方向正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原则就明确了谁领导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保障,二者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就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权益。这一原则就明确了依法治国是为了谁的问题,提出了维护人的尊严的问题。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应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时,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也要靠人民维护,二者也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就明确了维护法律尊严的问题。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从我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义概括来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二是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的同时,任何人不论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违法犯罪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三是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