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党费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党支部:
我叫XXX.年龄XX。性别X,系XXXXXXXXX
因本人常年XXXXXX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党费。故申请予以减免,待经济条件好转后一并补齐党费。望支部领导研究通过。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二:哪些党员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规定: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三:谁会写党员因困难减免党费申请书!!急求!!!!
尊敬的XX党支部:
我叫XXX.年龄XX。性别X,系XXXXXXXXX
因本人常年XXXXXX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党费。故申请予以减免,待经济条件好转后一并补齐党费。望支部领导研究通过。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四:党员不交或少交党费,党组织怎么办?
1 对故意不交抚少交党费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告诫,批评教育和告诫后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除名
2 对未经党组织同意不交或少交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要弄清原因。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wei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支部在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后,上级长期不批复,支部不准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拒收党费,党员该怎么办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党籍的党员,在等待上级党组织审批期间,仍应交纳党费。支部拒收其党费的做法是错误的
六:“哪一级别的基层党组织可以留存党费,留存比例是多少
哪一级别的基层党组织可以留存党费,留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1998]2号)和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关于重申党费管理权限和上缴比例的通知》(津党组通[2004]25号)规定: 区县局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所属的基层党委(街道工委)向区县局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上缴所属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60%,留存所属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40%。下辖多级基层党委的,党费留存在哪一级,由区县局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党小组能够代替支部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吗? 答:不能。因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而不能代替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党小组对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不进行表决,不能用表决的形式形成决议。但在有些情况下,如对党小组范围内的工作,在讨论后可以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对有关支部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党小组应当讨论,并向支部反映,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委员会参考,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决定。 解除处分与撤销处分有什么区别? 答:解除处分是解除行政处分,而根据党纪条规,党纪处分没有解除处分的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受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因此,解除处分是指原批准处分的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处分期内确实改正错误的受到除开除以外行政处分的人员,解除行政处分的影响效力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国家公务员在处分期内,丧失了正常参与考核、晋级、提拔的权利,只有在处分期满、解除处分后,才能恢复其上述权利。国家公务员因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纪律处分,其是否认识、改正错误必须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一个人违反了纪律,组织给予恰当的处分,这是客观的历史事实。不能因为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影响,就错误地认为是撤销了原给予的处分而恢复其职务与工资。而撤销处分是指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和行政组织对受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经复议复查、复审、复核查明,原党纪、政纪处分所依据的证据、事实与实际不符,或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违反党章及有关规定或法律规定程序,使案件处理严重失当,按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原处分决定予以撤销的行为。撤销处分决定的效力从原处分生效之日起,撤销原处分决定所影响的相关一切事项,包括原工资、原职务、原级别等。可见,撤销原党纪、政纪处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原处分所依据的违反党的纪律或行政纪律的事实不存在的;2.原处分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违反党章及有关规定或法律的规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在年度考核中,怎样确定受党纪处分党员的评价等次?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对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余下全文>>
七:我每年每月按时交纳党费,组识又叫补什么党费,是中央的决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缴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具体如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者,应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缴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的按0.5%缴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缴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至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
八:不缴党费算叛党吗我原是支部委员,不知道什么原因新支部成立,组织没
根据《党章》第九条 规定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属于自行脱党行为,支部大会可以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你是支部委员,就撤销了委员职务,保留了党籍。但支部也侵犯了你作为党员的申诉权利。根据第四条第六款、第八款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九: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几个月不交党费,即为自行脱党。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一章 党员 第九条 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