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家三口必须买吗?
当地农村户口可以买,也可以不买,每年每人70,缴费期内大病保险
二:跪求2015年四川新农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请详细一点,谢谢!
您好!我是平安保险专业代理人刘海勇,很高心为您服务!
新农保的具体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等,各地差异很大,这里只介绍一些自己经历过和了解到的情况,以报销流程和涉及的部门为主,供大家参考。实际情况,请到参保病人户籍地乡镇医院去咨询,这才是最权威的。
门诊、刀伤跌打、工伤、交通事故、凶杀、打架斗殴、医疗事故、自杀、自残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农保报销范围,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行费用报销。此外,住院也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报销的,只有部分检查项目、手术项目和药物的费用能报销。只有正规医院住院才能报销,一般的门诊部的费用不报销。
在参保地乡镇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参保地县级医院报销比例次之,地级医院报销比例更低。有的地方要求必须在参保的地级市内医院治疗才能报销,如果要到参保地的地级市以外的医院治疗,需要参保地乡镇、县级、地级的三级相关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再到其他地方去治疗,才能报销费用。
住院治疗时,要跟医生声明自己已经办了新农保,需要进行农保报销,这样医生会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他们就按普通病人处理,最后报销的时候你再去重新开各种单证就很麻烦的。出院的时候,必须索要病历本、医药费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等报销所需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要找对报销的部门。负责费用报销的单位在参保人户籍地的乡镇,很多地方是乡镇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负责费用报销;有一些地方是乡镇卫生院出具单证,然后参保人凭单证到乡镇财政所去进行费用报销;还有的地方是乡镇医院出具单证,参保人再持单证到乡镇财政所盖章,然后再到乡镇的信用社或是银行去领取报销费用;还有的地方农保报销在县级报销中心。
如果在参保地乡镇医院治疗,无需专门办理报销,在办理出院的时候,医院就会办妥医保报销。如果是在参保地乡镇以外的医院治疗,则出院后携带病历本、医药费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身份证、户口本等单证到参保地乡镇医院办理报销。
外出工作或是经商旅行等,在外地住院治疗的报销,除提供病历本、医药费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身份证、户口本等单证外,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可由工作单位开具,或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经商的需要提供务商证明(可有经商地的工商所开具)。如果不能提供这些证明,回参保地很可能无法报销。
如果觉得满意,请采纳,谢谢!!
三:四川省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是多少
120元。现在国家都出通知了,国家是120元,到四川省里就不确定了,应该也差不多。
我今天打电话回家问家里说交了90元又退回来了,说要涨价,具体多少还待定,说120元~130元左右,我个人认为应该是120元了,省级和国家级一般不会有多少偏差,具体要以省政府通知公告为准。本人加答仅做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四:如何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去户口所属区的村委会办理
五: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21种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规定大病医保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使用的
六:四川省绵阳市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
绵阳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章 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和对象
第八条 凡正住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属农村户籍的贫困人口患病,应当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医疗救助。具体是:
(一)农村五保户。
(二)农村特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625元以下的)。
(三)农村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
(四)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
第九条 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第十条 凡工伤、交通事故(责任不在本人的)、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参与违法活动造成自身伤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医疗救助范围。
第三章 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和标准
第十一条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资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且无力承担的。可再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给予补助。
(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金额与农村医疗救助补助的金额之和,全年累计补助每人不得超过1300元。
(二)在县(市、区)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金额与农村医疗救助补助的金额之和,全年累计补助每人不得超过2100元。
(三)在省、市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金额与农村医疗救助补助的金额之和,全年累计补助每人不得超过3000元。
第十二条 尚未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地方,对因患大病、重病住院,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
(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凭医院医疗费用发票扣除个人负担100元后,超出部分按45%给予农村医疗救助金补助。但补助金额每人每次最多不得超过300元,全年累计补助不得超过800元。
(二)在县(市、区)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凭医院医疗费用发票扣除个人负担300元后,超出部分按35%给予农村医疗救助金补助。但补助金额每人每次最多不得超过800元,全年累计补助不得超过1600元。
(三)在省、市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凭医院医疗费用发票扣除个人负担500元后,超出部分按30%给予农村医疗救助金补助。但补助金额每人每次最多不得超过1500元,全年累计补助不得超过2500元。
(四)农村五保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每人每年在5000元以内的实行全额救助。超出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供养单位负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医疗补助的金额与农村医疗救助补助的金额之和,每人每年住院医疗费用在7000元以内的,实行全额救助。超出7000元的,超出部分由供养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有的大病、重病患者不能住院,必须在门诊治疗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适当给予农村医疗救助金补助。凡此情况,每人每年门诊医疗费用在500元以内的不予补助。超出500元的,超出部分凭门诊医疗费用发票按30%给予救助金补助。但全年补助金额,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每人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医疗补助金额与农村医疗救助门诊医疗补助金额之和,每人最多不得超过1200元。
第十五条 同一患者在一年内既住省、市级医院,又住县(市、区)、镇(乡)级医院的,或者既住医院,且又在门诊治疗的,可分别计算给予补助。但全年补助金额,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供养对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其......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