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一份企业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主要写一下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顶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二:现在此求一篇关于起重吊装作业自查自纠报告,总结也行!
三,遏制事故发生、落实情况、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领导、使用管理情况、各建设、开工令制度落实情况、监理单位要加强协调。要严密组织;
(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进场验收情况;
(四)吊装作业危险源的识别控制落实情况、一档,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提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专项整治的认识。
五、一令”、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实行起重作业吊装令制度;
(五)安全教育,把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顺利实施,对发现的起重吊装作业不规范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充分准备,确保“一机、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根据各自的工程特点,严格规范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顺利实施
建设监理单位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起重吊装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排查内容
(一)起重机械的安装,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逐台排查建档。
四。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自查自纠
各在建市政工程参建单位接本通知后,要紧急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专项排查;
(三)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审批,切实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
三:冶金起重机的配置标准有什么要求?
质检办特(2007)375号 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的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现场32名工人死亡,按照总局发出的《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的要求,各地都进行了工作部署。据初步了解,仅辽宁、江苏2个省就查出用于冶金行业的非冶金起重机械2000多台。为了保证该类设备的使用安全,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经研究,现就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如下:一、在用非冶金起重机械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整治要求(一)对于已经采用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的,应当更换为符合JB/T7688.15-1999《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要求铸造起重机。如果由于厂房、基础等因素不具务更换铸造起重机条件的单位,除满足通用桥式起重机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必须对原起重机进行改造并达到下列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1、采用冶金起重机专用电动机,当温度超过40度的场合,应当选用H级绝缘的电动机2、装设有二套独立作用的制动器(双制动)。3、必须装设起重量限制器。4、装设有不同形式(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并用)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双限位),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还应根据需要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5、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它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和20T以上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必须具有超速保护。6、起升机构应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电,事故发生。7、所有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8、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械,对其电控设备需要采取防护措施。9、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10、有得使用铸铁滑轮。11、原起重机工作级别低于A6(不包括A6)的,应降负荷使用,下降幅度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但降载后规定的起重量不行超过原额定起重量的80%。(二)对于已经采用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各类起重机械,不允许吊运熔融金础。(三)对于已经采用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10T的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各类起重机械吊动熔融,必须对原起重机进行更换或改造并达到下列基本技术技术优势的要求:1、不得采用普通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2、具有支持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3、具有不同形式的上升双重限位器(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4、具有起重量限制器。5、具有高温隔热保护功能的电动葫芦。6、具有吊运熔融金属工况的足够的安全系数,工作级别要达到M5(含M5)级以上。7、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逐步形且具有足够安全系数。8、尽可能采用遥控等远离热源的操纵方式,否则必须设置操作人员的安全通道。(四)上述起重机的改造必须要有改造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必须履行告知手续,改造后的起重机,必须经有交待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则》和本文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投入使用。(五)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改造工作应在2008年6月3日前完成,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制订更换计划改造方案,抓紧落实,否则应停止使用。实施改造期间,使用单位应当监护使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设备安全运行。(六)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定期检验周期由2年缩短为1年。二、新出厂安装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要求新出厂安装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余下全文>>
四:吊运熔融金属的冶金起重机与一般起重机相比,主要有哪些特殊要求? 5分
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07〕375号)
质检办特〔2007〕375号
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的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现场32名工人死亡。按照总局发出的《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的要求,各地都进行了工作部署。据初步了解,仅辽宁、江苏2个省就查出用于冶金行业的非冶金起重机械2000多台。为了保证该类设备的使用安全,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经研究,现就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用非冶金起重机械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整治要求
(一)对于已经采用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的,应当更换为符合JB/T7688.15—1999《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铸造起重机》要求的铸造起重机。如果由于厂房、基础等因素不具备更换铸造起重机条件的单位,除满足通用桥式起重机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外,必须对原起重机进行改造并达到下列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 采用冶金起重专用电动机,当环境温度超过40℃的场合,应选用H级绝缘的电动机;
2. 装设有二套独立作用的制动器(双制动);
3. 必须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4. 装设有不同形式(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并用)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双限位),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根据需要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5. 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和20t以上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必须具有超速保护;
6. 起升机构应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7. 所有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8. 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械,对其电控设备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9. 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0. 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11. 原起重机工作级别低于A6(不包括A6)的,应降负荷使用,下降幅度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但降载后规定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原额定起重量的80%。
(二)对于已经采用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各类起重机械,不允许吊运熔融金属。
(三)对于已经采用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10t的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各类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的,必须对原起重机进行更换或改造并达到下列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 不得采用普通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
2. 具有支持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
3. 具有不同形式的上升双重限位器(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4. 具有起重量限制器;
5. 具有高温隔热保护功能的电动葫芦;
6. 具有吊运熔融金属工况的足够的安全系数,工作级别要达到M5级(含M5级)以上;
7. 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8. 尽可能采用遥控等远离热源的操纵方式,否则必须设置操作人员的安全通道。
(四)上述起重机的改造必须要有改造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必须履行告知手续,改造后的起重机,必须经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则》和本文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投入使用。
(五)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改造工作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制订更换计划或改造方案,抓紧落实,否则应停止使用。实施......余下全文>>
五:北京市住建委303号文件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领域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2〕30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市开展流动式起重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施工领域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领域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六:求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分
“打非治违”专项
实施方案
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BT一标长生桥站
2012年4月18日
“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渝办发[2012]92号文件要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单位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打非治违”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施工单位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元兵;副组长:李长华、王晓波;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负责人:罗筱瑜 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坍塌(基坑坍塌)、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6日~5月16日)。
1、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工作,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机械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施工现场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治,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施工班组停工整改。
(三)第三阶段(5月17日~7月16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量测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当前正是施工旺季,同时又是建筑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余下全文>>
七: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0号文件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
你确定是2012年40号?而不是[2011]40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约1万人,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待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真正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五)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依靠科技,创新......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