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二:房屋租赁合同跟场地使用合同的区别 10分
在法律上,效力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
受法律保护, 房屋租赁协议[1],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与房屋租赁合同系同一性质,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例外。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实践中,认为合同是有效的出于主流观点,这点您别担心。
三:场地租赁合同问题
你好,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继承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其他合同中,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没有规定。而你所述的“场地承包租赁合同”,应该属于租赁合同,即支付租金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自然终止。因此,该合同不是涉及继承问题,而是更换当事人一方的问题。你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由你来继续租赁。如果你父亲生前在租赁的场地上加盖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这些财产,属于你可以继承的范围。
请采纳。
四:大型活动场地租用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由乙方承办的 活动将于 年 月 日在 举办,双方为圆满办好此次活动,就场地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置及使用时间:
1、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地点: 相关区域。
3、现场布展时间: 年 月 日。
4、现场撤展时间: 年 月 日22:30前撤场完毕。
二、活动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向甲方交纳场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场地损坏的设备、设施、绿化恢复完毕,并经甲方派人验收确认之后,甲方无息向乙方退还保证金。如乙方未按期恢复,甲方有权将所有保证金用作违约金来赔偿甲方损失。若相应损失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另行予以赔偿。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款项。
五:场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地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盒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参照《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沪税地[1992]33号)第六条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财产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器具、设备等,但对土地批租、出租场地、出租非机动车的租赁合同,可不征收印花税。
因此,场地租赁费签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六:场地出租合同纠纷!
你好:
你们之间属于租赁合同的纠纷。
合同法 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支付租金的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攻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
你可以根据你们之间 的 租赁合同的 约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且,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
关于他的财产问题。
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然后申请法院对对方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房屋等,可以向房管局查询所有权归属。
如果是他的个人 合法财产,可以申请法院查封,确保你的权利可以得到保护。
车辆也可以向车管所查询的,是他的,同样可以申请查封。
但是,保全的范围一般限于你主张的数额。
河南 曹律师
七:2016年5月1日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按什么税率征收
2016年5月1日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按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八:场地租赁合同问题
你好,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继承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其他合同中,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没有规定。而你所述的“场地承包租赁合同”,应该属于租赁合同,即支付租金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自然终止。因此,该合同不是涉及继承问题,而是更换当事人一方的问题。你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由你来继续租赁。如果你父亲生前在租赁的场地上加盖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这些财产,属于你可以继承的范围。
九:房屋带场地的出租合同应该怎么写
您好!
建议您上百度文库或是360个人图书馆查找相关的资料信息,个人建议使用360个人图书馆,格式内容等方面比较正规一些。
望采纳,谢谢
十:活动场地的租赁协议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按照税法规定,租赁协议是要缴纳印花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