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书

一:企业对企业的担保书怎么写?

担礌书

某某某工商局:

我公司自愿为某某公司某某事宜提供担保,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在某某公司无能力承担的情况下,酱油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

年 月 日

二:企业对企业担保书范文

可以查下百度范文,然后再结合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修改即可。

三:求教法律大神,公司要求新员工签署担保书合法么? 15分

担保当中,对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担保无效。也就是说,签了等于没签。因为人不能为他人犯罪担责任。我担保你不偷窃,不贪污,我签了字,出事后,公司若找我,我还是没责任,这事归公安局管,谁犯事找谁,我签字顶什么用?我又没偷没贪污,能抓我么?刑法哪条规定签字担保的与盗贼同罪?与之类似的还有违反公司规定,交接不清。这些事也不能担保,签了字也没用。

而对于其中可准确计算的经济利益损失,担保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损坏公司财产不赔,担保人要赔。

四:我找工作的时候,公司要求有担保人,担保书。有些问题,希望能得到各位的帮助。

不办理手续,本人负责协助办理离司手续。 主要在这点上,担保就是连带责任啊

五:公司入职要签担保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呵呵

这个是成立的

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者有担保人的

根据担保情况由担保人承担即可

法律上站得助教

六:法签公司担保书样本

CertificationTo: France Embassy in China

From:

Add:

TEL: 0086-(区号)-

FAX: 0086-(区号)-

Dear Sir or Madam:

The following person will be travel in France from (出发日期) to(归来日期)to take a holiday. All expenses of his journey and stay in France and his medical will be borne by himself.

Name:

Date of Birth:

Passport Number:

Position:

Salary(RMB)/Month:

And the schedule in Frankfurt will be as follows

(出发日期) Leave China to France

(归来日期) Back to China

Please kindly grant him the necessary visas.

Thanks

(公司英文名称)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职位)

打印盖章,负责人手写签名。

七:求教法律大神,公司要求员工为客户做担保签订担保书合法么?

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员工必须要拒绝!

八:担保书样本

担 保 书   本人担保______同志到***公司工作,特作以下担保: 1、担保该同志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2、担保该同志在***公司期间能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分配。 3、该同志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公司的规定或法律,被公司辞退时或是离职辞职时,本人保证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发物品以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处相关离职手续。 4、该同志在***公司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按规定需要进行赔偿的,保证督促其进行赔偿。 5、保证如无法担保以上保证事项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担 保 人:  年  月  日担保人

参考资料:免费非诉讼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42

九:公司担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ABCD

十:企业如何防范担保风险

银行等金融部门为了减少信贷风险,越来越多采用担保贷款的方式。但是,由于许多企业不清楚我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担保所引起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企业担保是有风险的,为了防范担保风险,笔者建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树立风险意识,严格审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企业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这从客观上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时要通过对被担保企业的信用品质进行评估,审查其信誉程度,

从而了解被担保企业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这可以通过了解被担保企业提供的付款记录,判断其是否具有按期足额偿还债务的良好信誉。同时,还可以审查被担保企业的偿债能力,即其资产数量、质量以及负债比例。也就是用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来衡量,对被担保企业的变现能力、支付能力和财务实力有所了解,然后再以被担保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做补充,判断出被担保企业的偿债能力。

2.要注意审查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在担保实践中,有些债权人不注意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致使有些不能担保或者没有条件担保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担保,致使保证合同无效。根据“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担保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具备上述能力的不能成为担保人。我国法律对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也不能成为担保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3.健全担保程序。在实际担保中,一些企业在担保时只在主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没有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从而使保证方式不明确,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保证范围扩大以及保证期间延长等不利后果,加大了保证人的风险。因此,企业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要健全担保程序,订立担保合同,明确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

4.适当运用反担保,减少直接风险损失。“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谨慎的企业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特别是在担保人与债务人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而且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必须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运用反担保手段使保证人在代为清偿债务后,可以取得一种实在的求偿权,这种求偿权是有抵押物、质押物等具体指向的。所以,反担保是保障担保人将来承担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实现的有利保证,同时反担保也是一种减少直接风险损失的有效措施。

5.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企业在进行保证担保时,需要特别注意保证责任免除问题。根据“担保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在一般保证时,主债务履行届满6个月后;在连带责任保证时,超过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田玉敏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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