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的案例

一:急求一个有关养老保险争议的典型案例

养老保险可否补缴?(就是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自己的工作年限,可否?)

我们山东省淄博市这边就不允许补缴以前的骸险,但是据我所知,山东省其他地市有允许补缴的。政策不统一啊。光山东省这政策就不统一,那全国呢.....

二:关于企业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案例分析

应该补交1998年到2004年的养老保穿,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资产拍卖费用优先支付员工的社保金和工资,所以要补交。

三:谁有养老保险案例分析大全? 10分

原告李某某于 1979 年在宜昌龙泉建材总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建材公司)参加工作,为该公司砖厂成型车间操作工。1981年 8 月 31 日在工作中其右臂被制砖主机绞断,伤愈后被安排在单位从事收发工作。1989年 11 月 5 日,李某某向被告递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被告给予一次性补偿伤残费用后与其脱离关系。被告经向原宜昌县龙泉镇经委请示同意后,召开会议同意了原告的申请,双方于 1990 年 1 月 2 日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伤残补助费、养老保险金、假肢费共计 7000 元,并照顾其一台价值 660 元的黑白电视机后,原告交清所经管的物资、帐目,搬离砖瓦厂,“双方再不存在任何经济关系”,“再无任何遗留问题”。协议订立后,双方均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嗣后至 1995 年 6 月,原告与被告无任何往来。1995年 7 月 1 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对其工伤致残进行鉴定,被告如实对原告的工伤填写了《企业职工因工负伤认定审批表》、《企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表》,并由原宜昌县龙泉镇经委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原宜昌县劳动局对其进行认定。同年 10 月 20 日,县劳动局以宜县劳[1995]47 号文件认定原告为五级伤残职工,其伤残待遇的发放,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县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职工所在企业支付,其待遇从 1995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原告被认定为五级伤残后,其待遇未落实,也未向有关部门反映与申请仲裁。2002年 9 月,原告在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补办了养老保险手续,并于 2003 年 7 月 1 日两次缴纳了 1995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的养老保险金 13982.40 元,劳动保障业务代理费 1400 元。2003年 10 月 10 日,原告向宜昌市夷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补发和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报销补交养老保险金,支付医疗保险费、假肢费。夷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于同年 11 月 27 日作出[2003] 夷劳仲裁字第 34 号仲裁裁决书,认为双方于 1990 年 1 月 2 日订立的协议书系原告自愿辞职,已明确约定双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李某某的仲裁请求。

原告李某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于 2003 年 12 月 17 日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1990 年,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被告同意其退出工作岗位,原告是退职行为,因此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错误的。现要求判令被告按每月 432 元的标准发放伤残抚恤金,补发 1990 年至判决之日每月 254 元伤残补助费,报销原告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15382.40 元及交纳以后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 5028 元及假肢费。

被告龙泉建材公司辩称:( 1 )依照国务院 1978 年 6 月 2 日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 1981 年颁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告不具备退职条件不得退职,而原告要求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1989年 11 月 5 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要求一次性给付伤残补偿费,于 1990 年 1 月 2 日双方订立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补偿后,“与厂方脱离关系”,“再无任何遗留”。从程序和内容看,双方从事实上已解除劳动关系。( 2 )双方订立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告已将劳动关系档案转移至小溪塔劳动管理站,自行交纳了从 1995 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也说明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3 )宜昌县劳动局《关于企业因工致残职工的级别......余下全文>>

四: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类型?

这个人的情况是属于国家社会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86年缴纳,当时没建立个人账户,1993年建立个人账户,所以在86年到93年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在你的个人账户中体现出来,这个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进入社会统筹,不记个人账户,只计算工龄,

五:关于社会保障故事案例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如果你自己缴纳就全部自己负担了,负担比较沉重,国家社会保障有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优抚,层次依次替赠,不是只有公务员才有最好的社会保障,如果是好单位,也可以给你上比较齐的保险,企业会为你负担多一些,但是要看企业,公务员是比较稳定,国家固定给缴纳。补充:如果你有单位,单位有义务为你负担一部分保险,企业为你缴纳的比你自己缴纳的要多,像工伤和生育保险都是全额由企业缴纳的,国家是强制规定企业要给员工上保险的,现在较好的企业也会上,不过有些私企也有不上的,要看单位,不过你是有权利要求的。但是你一旦离开那个企业,企业就不用给你上了,不过会保存你的缴费年限,比如养老保险要求最少缴纳15年,企业为你缴纳的年限可以累加。为什么考公务员的人那么多呢,就是因为公务员福利好,这个福利指的就是社保,保障比较全面,有保障,因为国家给上。也不能说是划算,其实应该看成是你自己劳动创造的,是你应得的,只是是以保险的形式而不是工资的形式,老实说,咱们国家的工资还是太低,劳动力太廉价了。我是学社保的,还有什么问题就问吧,可以发消息

六:养老保险政策知多少 一个例子看养老金如何计算

我紧张了:等我三四十年退休了,我真的能够准备好这笔费用么?先看看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吧。 第一个公式是我们现行的养老金计算公司,公式中,“n”表示我们所缴纳社保养老金的年数,比如我们缴纳了20年,那么n就取20。并且,n必须大于15,也就是说必须缴纳了15年后才能领取社保退休养老金。 “个人指数化工资”的定义为:个人指数化工资是统计计算的数据,其定义为:用职工每年的缴费工资,除以本省当年社会平均工资,即为当年指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再将平均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即为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因为计算很复杂,所以现在很难自己计算出来了。总之,“个人指数化工资”通常很难大于上年社平工资。 通过这个公式来看,基本上就是一种掠夺性的平均主义,也就是说,及时每个月你比平均收入人群多交5倍的公积金,你退休后拿到的钱和别人没有什么区别。因此,相对来说,你的生活质量下降了。 1993年我国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不区分机关、事业和企业工作人员。但由于改革遇到了较大的阻力。到1995年,最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没能纳入社保体系,而继续由财政负担,造就了养老金的双轨制。因此,如果你是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那么恭喜你,你可以依靠公积金继续现在的生活。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结构=基本养老金+各项补贴福利。 其中,基本养老金=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工龄系数,如,35年以上工龄的以90%计算,15-20年工龄的以70%计算,而基数主要由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医疗津贴、生活津贴、地方政府岗位津贴等等组成。从1992年实行公积金制度后,每月还有固定的住房补贴以及物价补贴等,这些不算在基本养老金中,退休后依然可以全额发放。从1993年~1995年,事业单位人员也缴纳了个人养老金,这部分养老金也按照工龄长短,按一定比例折算到基本养老金中,最低1%,最高工龄超过35年的则是7%”。综上, 如果你是企事业单位,那么你退休后你的生活质量会有一个明显的下降,因此你要从现在开始投资理财,如何为退休理财,我们在后面的博文会继续探讨。

七:关于保险的案例故事

请直接致电保险公司咨询

八:2015年 我妈已经交了6年养老保险,现在要补交9年的养老保险 不知如何计算有没有具体实例

社保计算是以当地公布的社保基数为基础的,各地基数不一样,建议你直接到社保局去咨询,他们也会教你怎么算的。

九:案例分析60岁领养老保险金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太平洋

您好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 东方红样样红

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缴费方式 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限 终身

产品特色 限期投入,年年领取,年年祝福尽享一生,保费返还,灵活可选,资金安全祝寿延年,大学教育,创业婚假,子女未来前程无忧,养老年金,领至终身,尽享晚年品质生活,红利复利,抵御通胀,分享专业经营成果。

十:社会保险案例分析

根据最新劳动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

第十九条,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案例中:李从08年1月份至4月份已经过了试用期,属于正式职工,公司有责任为李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李要求保洁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00元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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