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一: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二)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三)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各地要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二:医院的编制职工与非编制职工有什么区别

有编制相当于正式职工 没编制相当临时工!下岗的话没编制的就得吃亏!先下岗!

三:人事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制度

□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

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

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 聘 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

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

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

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

能聘用:

(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

式员工。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5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

□ 保 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

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

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

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

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

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

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余下全文>>

四:如何促进人事工作,规范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二条本公司罚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交卸手续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一)主管人员交卸。(二)经管人员交卸。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单位人员名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财务及事务。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八条经......余下全文>>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条例解答4

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答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董克用近日,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极为重要。一、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公共事务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得到社会越来越高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有两大领域,一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二是以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的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国外有时也称之第三部门或者非营利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影响不断提高。换句话说,人们在满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之后,对教育、医疗、文化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就会不断上升,并且,这种日益增长的需求不仅是对数量的需求,更重视其质量的高低,而这些产品和服务都是我们通常讲的事业单位来提供的。进一步讲,随着全球“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浪潮的推进,事业单位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事业单位除了完成传统的职能之外,还在不断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所以,事业单位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复杂。我国也是这样,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达到3100多万人。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实际上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二、 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人事管理的重要性人事管理(企业也称人力资源管理)对任何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是保障组织生存、发展的制度基础。任何组织,离开了优秀的员工,都不可能成长壮大。也就是人们通常讲的任何管理都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所以,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人事管理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相对于企业而言更有其特殊重要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主要涵盖教育和卫生两大领域。这类组织有以下两大特点,一是其提供的产品主要是以公共服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如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医生的医务活动等。与生产实物产品的企业不同,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其数量和质量,往往难以量化,有些质量问题甚至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逐步暴露的。所以,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与职业责任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责任感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其提供的服务不仅被服务对象个人受益,全社会都会受益;相反,如果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受害的不仅是被服务者个人,全社会都可能受到伤害。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高人力资本的拥有者,或者说是智力劳动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往往需要经过长期人力资本投资,教师和医生的最初从业者都需要接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要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不断地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所以说,这类职业是高人力资本拥有者。对智力劳动者的管理与体力劳动者不同,需要在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其劳动的特点,例如,智力劳动具有更多的创造性、自主性。需要给劳动者更大的发展空间。事业单位的这两大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如果制度不能很好地适应劳动的特点,往往会挫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许多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事业单位的特点,而是盲目模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亟待规范。三、事业单位的组织特性决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需要规范在我国,事业单位多是政府出资建立的,如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不以盈利为目的。作为提供公益产......余下全文>>

六:如何健全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 5分

以下是一则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聘 用

1、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双向选择,聘用上岗,即各子公司、部、室负责人有聘用员工的建议权(报总经理批准),员工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单位和岗位。

2、在现有岗位经考核重新聘用上岗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并享受权利。

3、除正式员工,各子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用人员,其待遇、工作期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报集团人事部备案。

二、试 用

1、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能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期满合格者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2、员工在试用期内,凡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或因表现、工作能力、健康状况未能符合公司要求及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者,公司可随时辞退。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六中午),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为:上午8: 30—12: 00,下午1: 30—5: 30;星期六工作时间为:上午8: 30—12: 00。工作时间可随季节变化作适当变动。

四、工资与福利

1、公司实行岗位系列等级工资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德才表现而确定其岗位和职务,其工资也随之而确定,并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

2、工薪发放日为每月30日,若当天是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

五、职务任免

1、各级主管职务的任命分为实授、代理两种。

2、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须由董事会审核通过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可提出任免意见报总经理核定任免。

3、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拟发人事任(免)通知。

4、职务任命经核定后,对应岗位工资级别相应调整。

六、迁 调

1、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单位(部门),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不服调动论处。

2、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以书面形式予推荐,员工也可向本部门或人事部提出调动工作的申请。所有升迁与调职均由部门经理向人事部推荐,总经理批准后才生效。

3、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6日内,其他人员应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七、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公司与员工双方因某种原因,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害的;

(5)违反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15天通知员工:

(1)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生产(工作)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天通知公司:

(1)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公司又不加改善的;

(3)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其他原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5、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时,用人单位应向......余下全文>>

七:国家卫计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人才库有什么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具体实施卫生计生远程继续教育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卫生计生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具体承担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开展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和认证等社会化服务。

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卫生计生委各项中心工作,突出服务于深化医改、生育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人口健康与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等一系列高质量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承担了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体系建设、卫生计生继续教育创新与发展、工作转型与职业发展等研究课题,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经验。

展望未来,中心一方面将立足全国统一的“中国卫生计生继续教育网”与“中国现代医院管理网络学院”两大信息化平台,以权威、一流的师资和课件,科学、严密的组织与管理,为全系统提供规范便捷的远程继续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围绕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干部职业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能力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乡村医生学历教育、老龄服务能力建设、岗位专项业务技能提升等内容,精心设计和开发系列“能力建设包”,包括在超声、肿瘤、心血管等方面的专科能力建设,竭诚为全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的能力建设保障。在国际交流方面,中心将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相关机构加强联系,在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专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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