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协议书

一: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效力如何?求解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请注意是约束力,那么约束力是一个什么样的效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相当于合同,应当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它又是在调解组织参与下达成的,调解员代表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员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调解组织也得在调解协议上加盖印章,调解协议才生效。因此,调解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

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形式,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否得到双方的自觉履行,主要看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反映,如果调解协议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和利益,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绝大多数情况下,协议是会得到履行的。本法确立着重调解原则,强化调解的作用,主要是从完善调解制度本身加强调解工作,而不是直接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性质,可以参考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调解的相关规定。该《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也就是说可以理解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性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可以作为仲裁组织裁决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要用一种灵活、简便的机制,尽快解决劳动争议,因此,调解要讲究效率,要及时。为了防止久调不决,有的意见建议法律应当明确规定调解的期限。因此本条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也就是说,调解的期限是十五天,在十五天内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有这么几点,简单说下:

1、你还想继续在这家单位上班就别想其他的,如果不想了,就赶紧找其他工作,先把经济来源稳定了再说。

2、如果你想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方法太多了,比如你给领导一个耳光,或者故意旷工一段时间,这种情况下公司铁定会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能不能达到你想要的法律效果就得具体分析了,跟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律师的业务能力有直接关系。

3、除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非常高的用工成本与风险,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你通过法律途径一样能获得很多的经济补偿。

4、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是不会输的,但是仍强烈建议你见好就收。

希望对你有帮助,qq411131586

三:出现了劳动合同纠纷时有哪些解决办法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一)劳动争议协商

(二)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

4)调解。

5)制作调解协议书。

(三)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是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评断。

(四)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

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2.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四:员工与公司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是什么。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否则只能先仲裁再起诉,现在的劳动仲裁是免费仲裁,可以去申请。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是什么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是否先仲裁再起诉,这是必经的程序吗,我想直接起诉,可以吗?谢谢.巧顾网律师解答:单位仅仅是单位欠你工资并打了欠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否则只能先仲裁再起诉,现在的劳动仲裁是免费仲裁,尽快去申请吧.相关劳动纠纷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六: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仲裁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步骤并非每个步骤都要经过,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提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其他步骤可选择适用。

注意劳动争议范围

有些因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不能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而应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权。

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七:技术顾问聘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吗

您好!技术顾问聘用合同一般属于劳动合同,但具体也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来判定。若属于劳动合同,则该合同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

八:人事经理自己没有签劳动合同,造成劳动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来给你分享个案例.希望能追点分^_^

来源:哗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是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处罚。然而,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一类特殊群体---人事经理,这类专门负责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如果其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在谁,公司是否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实践中,类似的案件不断涌现。

典型案例

罗某于2008年7月14日在杭州人才网上看到某贸易公司的招聘信息,后成功应聘进入这家公司,罗某入职后一直担任人事部经理一职,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另外,罗某还可以获得餐贴、房帖、车贴、话费等各种津贴、补贴。不过,自从罗某入职后,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罗某工作到2009年1月9日

离职。离职时,罗某向公司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遭到拒绝,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双方观点

罗某称,本人自2008年7月起即受聘于该家贸易公司,负责人事行政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认为,该贸易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本人双倍工资。

公司方辩称,罗某于2008年7月14日进入我公司,一直从事人事行政工作,确是事实,但其在我公司任职期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其个人行为,因罗某在公司担任的是人事部经理,公司的各项人事管理包括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也均是由罗某负责进行的,罗某利用职务之便,没有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系其个人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公司不应当支付其双倍工资。

裁判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本案中,由于申请人是人事部经理,签订劳动合同这项工作是申请人份内的工作之一,申请人知道而不为之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故此项请求不予支持。最后,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罗某的该项请求。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人事经理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工资的典型案例,人事经理这一特殊群体,本是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运行,并负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项,这类群体如果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受到双倍工资的处罚,对此形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不一而论。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双倍工资。这种观点的论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因为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里,法律的规定是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并没有允许任何例外情形的出现,因此,只要劳资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管任何原因,用人单位均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处罚。。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人事经理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一般的员工,也深悉《劳动合同法》对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对单位苛以什么样的不利后果,因此,即使公司未主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本人也应当提出与公司签订;而且这类人是劳动合同签订事项的负责人,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其本人在主观上存在着较大的过错,其本人应当承担其个人过错产生的不利后果,而非归责于公司。按照这样的逻辑,用人单位当然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在上述两种观点中,笔者更倾向于第......余下全文>>

九:劳动纠纷及员工培训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耿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就是实际发生应该按服务期分摊的培训费,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和5000元违约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十:打一个劳动合同纠纷的官司需要多少钱

你好朋友,建议你首先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去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这是免费的。你这种情况公司应当支付补偿如下:

1.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11个月工资。

2.工作四年补偿金,4个月工资。

3.补缴你这四年应当由公司承担的全部应缴保险。

只要你有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那么100%胜率,基本不用请律师。

希望能帮到你,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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