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案例分析

一:进出口贸易案例分析---急!!!

这属于罢工带来的间接损失,属于除外责任。info.jctrans.com/wl/bxlp/200776478176.shtml

二:进出口贸易案例分析

CASE1:不是CIF 合同,英国客户的扣价做法不合理。

伐ASE2:卖方向法院起诉有理。作为CIF合同,卖方的责任和风险在装运港结束。

三: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合同条款所作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不恰当——因为,B公司虽为外商独资企业,但是它设在中国境内广州,因此,A与B同属境内公司,二者之间的买卖关系应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而不适用《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四:进出口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1:采用FOB条款,货物在未越过船舷之前,风险和责任在卖方。既然货要先在仓库存上半个月之久,就应该投保存仓火险以阀障自己的利益。

案例2: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五:国际贸易 中的一个案例分析

.(1)按英国法律,A商提出撤销要约的要求不合法,英国法律规定:承诺一经发出,立即生效,本例B商5月6日上午作出承诺,A上两商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A上双方存在合同关系。按《公约》规定:一项发价在被发价人发出承诺通知前通知被发价人,发价可以撤销,但本案A商作出撤销要约通知前上商已作出承诺人商撤销不能成立出商承诺于5月8日下午到达A商时生效,合同成立。

六:进出口贸易案例分析 20分

可以把一部分的货物在新港装船,然后把剩穿的货物制造好后在青岛装运。

UCP500规定,同一航次,同一船,同一目的地的不同地点装运不被视做分批装运!

七: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1.根据CFR术语规定风险划分,给买方发装船通知是卖方的义务,以便买方可以及时买保险,而题中卖方显然未尽到责任,所以是卖方的责任。

2.卖方应该负责任。因为根据DES术语条件是目的港船上交货,既然货物延迟卖方就应该承担责任,至于轮船因风暴才延迟,那也应该由卖方和船公司解决。卖方应先赔偿买方的损失。

八:国际贸易务实案例分析

在航行途中船舶搁浅使得货物损失的2000美元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为了脱困损失的1000美元不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九: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1)不成立

我方于17日盯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C公司的这次回复已经否定了对方的第一次发盘

但,D公司第二次的回复,“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令发盘再次成立

C公司的第二次回复““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错误地接受已失效的第一次发盘,而不是第二次确认发盘。合同不成立。

(2)有错误。

a. 最后回复时,接受对方16日发盘,错误,应该接受对方第二次回复的时间。

b. 对方尚未确认,却早早开出信用证。

c. 最后回复时,使用“请确认”字样,错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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