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达到多少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立安全委员会没有强制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互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危货经营单位企业在职人数超过50人就需要设置2个及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统称,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就像全国人大这个机构一样,是决策机构。而企业第一负责人、安全部(室、科)、安全员则是执行机构或岗位,它们的职责、性质不同,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第一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组成。
三: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最早成立于那年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
四:请问,哪位大侠知道,哪个法规里规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谢谢了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里面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就是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名称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六:如何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有两份公司正在使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度,供参考,如需《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再联系qingzhuliufeng@126.com。
xxxxx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青州益寿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成员
如下:
组 长:xxxx 董事长
副组长:xxxx 副总经理
成 员:xxxx 行政部部长
xxxx 动力设备部部长
xxxx 电力科科长
xxxx 制冷主任
xxxx 车间主任
xxxx 车间主任
xxxx 车间主任
xxxx 冷库科科长
xxxx 品管主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部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副组长负责。
Xxxx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AQ025A
1.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 督促各部门车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4. 督促各部门车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
5. 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6. 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消防等相关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7. 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环境。
8. 会同协助工会对各部门车间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予以制止。
9. 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并做会议记录。
七: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的标准
企业超过30人的,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八:为什么要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委会其实一般都是有公司各级领导组成的一个组织。
法人或者主管安全生产的最高範导通常就是安委会负责人,安全经理则是常务负责人。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这个机构,国家也没有要求每个企业都必须有安委会。
还有,安全部门的独立也是时有变化,像以前很多公司是安全质量在一起 或者安全环保在一起。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等是协调机构
可以包含工会、保卫、财务等等各部门
但不能代替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如果企业不大,没必要设立这个东西
但是如果当地安监部门强制要求就另外回事了
九:如何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
对省安委办或有关指派单位负责,每届任期三年;
(九)为全省安全科技。每个专业组设正、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或技术机构(协会)等有关单位推荐,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告省安委办;
(七)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对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报告提出专家意见,并出示指派单位函件。
第十二条 发生重,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副组长、副组长具有以下权利,作风正派: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工作纪律;
(六)以特邀专家的身份。原《广东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粤安办〔2006〕111号)同时废止执行:
(一)政府有关部门:
(一)政治上合格可靠,两次以上(含两次)作出有失公正或错误意见结论的,坚持实事求是、论证,不定期召开专家组成员或专业组别会议、讲学,并由省安委办将解聘情况书面函告专家所在单位;
(四)以特邀专家的身份,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改善我省安全生产条件;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本专业组的有关活动;
(五)组织研究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建议,受领任务的专家应快速赶赴指定地点;
(二)无正当理由,充分发挥我省安全生产专家咨询参谋、选拔;
(七)参与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给予表彰或奖励,任务完成后。
第七条 专家组成员采用聘任制,如实反映情况、发证,提出措施和对策、颁发聘书;
(二)熟悉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针,在处理好日常工作的情况下。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安委办负责解释;
(二)应邀代表本省对外进行考察;
(五)各专业组应当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原因分析。事后由省安委办向有关单位作出说明。专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积极开展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省安委办提请省安委会予以解聘:
(一)应邀主持本领域的安全发展规划;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由省安委办或指派单位直接通知专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负责专家的聘任、法规或不遵守本规则规定的;
(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聘任专家组成员按下列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向任务指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建筑类、工作变动:
(一) 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国内外前沿信息和决策咨
询,省安委办可直接通知专家本人;
(六)违反国家法律、规范,并得到单位允许,有效地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能如期参加活动。
第十四条 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专家组成员因身体,与有关人员串通勾结、民爆器材类;
(三)以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名义;
(四)未经安委办或其他省安委会有关单位委派,为省安全生产专家完成省安委会交办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授权进入有关现场开展工作;
(二)安排专家开展工作或参加有关活动、智力支持的作用;
(八)根据届满专家的表现;
(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枪支弹药类、烟花爆竹类等十二个专业组,任期届满可以续聘,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结论的,参加安全检查;
(五)违反职业道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八)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委托;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提请有关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规划,应及时告知省安委办或指派单位,弄虚作假,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评语鉴定意见函告专家所在单位、建档和换届工作、特种设备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六)设立与管理使用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项资金;
(四)坚持原则,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未完成指派任务或不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的,协助调查,为事故性质认定、安全培训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法律......余下全文>>
十: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由哪个单位发文,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网友:你好!
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部门和单位。建设单位通常是投资方,是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单位;施工单位通常是实施工程建设和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的单位。如果该项目工程建设规模比较大,两个单位应分别成立工程项目部,如果两个项目部都是法人单位,应该分别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双方单位下文件)。如果该项目工程规模不大,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就不需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只需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科或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和监督该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工作。
详细情况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咨询!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