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广告费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扣除比率是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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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按多少比例调整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三: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按多少比例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项目要调整。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希望采纳

四:地税局年度汇算清缴的问题,关于多于收入15%的广告费怎么处理?

超过15%的广告费按规定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扣除,所以当年必须做纳税调增,也就是在附表三的27行第3列调增,这时不能在第4列再调减,否则一个调增再加一个调减就成了当年扣除了。如果附表八第2行没有数据,也就是说调增的部分均属于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话,调增部分在附表八的第7行反映,并填写到附表八第8行,同时经计算反映到附表八第11行,这部分到下一年度时再进行处理。

下一年度汇算清缴时,将这部分填写到附表八第9行,只有下一年度的广告费不超过15%方可用这部分抵扣,否则的话继续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下一年度的广告费不超过15%时,填写下一年度的附表八时是需要计算当年实际发生的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当年的扣除限额,如其差额小于第9行,将“差额”填入第10行,如差额大于第9行,将第9行数填入第10行,并将第10行数填入附表三第27行第4列进行调减,这样就实现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扣除的目的。

五: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按多少比例

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他行业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招聘广告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吗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处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七: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各项费用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一)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6.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7.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10.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一款:)

1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12.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

八:汇算清缴时广告费超限额需要调整纳税否

当然需要调增。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以后年度没有年限要求,即以后年度都可以扣除。

2.《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3.《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新税法实施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收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九:汇算清缴哪些费用需调整,费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如下: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不起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

4、公益性扣赠范围,不起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6、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起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以上三项所要调增的费用都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调增,要在销售费中

业务招待费要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十:公司在百度上的推广费用是否作为广告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

网络媒体的推广费用应归属广告费。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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