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研报告

一: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怎么写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宜昌市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调查方法】

街头观察;调查访问

【调查时间】

2009年08月21日

【调查对象】

铁道口管理员 十字路口交通协管员 交警 摩的司机 的士司机 街头行人

【实地观察】

1.铁道口行人等待火车过道时的种种表现,是否有越栏穿轨的现象。

2.十字路口行人等待红绿灯时的种种表现,是否有抢红灯的现象。

3.搜集整理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语、宣传语。

4.观察路口红绿灯变化时间。

【调查过程】

地点:十字路口

对象:交通协管员

问:行人出行过马路应注意些什么?

答:大家习惯过无红绿灯的路口时向右看,忽略了左边驶来的车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大家就应该过斑马线,注意看红绿灯,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有效的交通安全保护。但是许多行人忽视了这一点,或许中国人的素质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小结:

从这位交通协管员的言语中不难感受到他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因为行人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气愤,对有些行人的行为感到无奈。遵守交通规则的确可以反映出人们的素质和思想意识,我们始终相信大家都有良好的素质,只不过意识还需要加强,我们会从最基本的遵守交通规则开始,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的不足。

地点:中医院门口

对象:的士司机(停车于路边。)

问:作为司机,您对我们行人有些什么忠告或者您认为您在驾驶过程中行人不应该给你带来哪些麻烦?

答:……(可能这位司机认为驾车只要注意自己就行了,无须给我们学生提出什么要求。)

小结:

驾驶过程中的司机和横穿马路的行人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每一个人都有必要树立安全意识,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要将安全牢记心中,时刻遵守交通规则。

地点: T字路口

对象:行人(一位中年母亲,正和她的女儿等待红灯。)

问:您是否常常叮咛女儿注意交通安全,您是怎样叮嘱她的?

答: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带她出门或让她独自出门时总要提醒几句“过马路要看绿灯再行”、“过铁路要等火车走了再过”、“一定要走人行道”。大概说的多了,女儿都能很好的注意这些,她上学独自过马路过铁路我很放心。

小结:

从这位母亲的回答可以知道,安全意识的树立是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的,这小小的叮咛让这个女孩子注意到安全的小细节,不知不觉中小女孩与危险拉开了距离,原来保护自己,安全出行是这么简单。

地点: T字路口

对象:行人(一位男青年正在闯红灯)

问:您好,我们在做一个社会调查,您能谈谈对违反交通规则现象的看法吗?

答:……(这位行人拒绝了我们的访问,低着头红着脸很快地离开了。)

小结:看来这位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闯红灯不仅对自己的生命构成威胁,而且给司机造成了麻烦。如果司机不能准确判断行人来去的方向,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算判断正确,也会因为要避开行人而突然转向影响到其他车辆,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是不明智的,都是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

【总结反思】

在这个短暂而又精彩的暑假里,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对宜昌交通安全情况的调查,让我们小组内的每一位同学受益匪浅。我们明确了调查目的,在一起拟定了调查方案,确定了调查方法及对象。我们以育才为起点,以铁道口、转盘、十字路口、作为观察调查访问点,以行人应树立怎样的交通安全意识、如何遵守交通规则为主线提出问题,走访询问街头行人、司......余下全文>>

二: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调研报告

交通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系统,常因人、车、路、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随机的、意外的,这就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难题,其中最让人感到头疼是如何使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做到尽可能及时、公平、公正,将事故的损伤度降到最低,从而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处理好这个事情,我觉得首先要做的是,尽量规避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最得民心的做法。调查表明:那些深得民心的公安管理部门都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三个不放过”,即:不放过释放善意的机会、不放过任何一个为民服务的机会、不放过与社会和公众沟通合作的机会。这“三个不放过”对规避交通事故以及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效果均有着良好而积极的意义,值得我们各级公安部门深入学习,并长期坚持下去。

一、不放过释放善意的机会

一位旅居加拿大的朋友和家人一次去爱德华王子岛公园,在他们正想以Downtown为背景拍照时,后面一个正在巡逻的帅哥警察满脸笑容走上前来说,如果愿意,我可以为你们拍张合影。拍完后这位帅哥警察还检查了一下,确认拍得不错才离开。事情很小,却让人春风满怀。这位老外警察释放出的小小的善意,没有任何企图,没有任何功利,却收获了至纯至真的人性的美丽。美国警察的入警誓词里有这样几句话,保护无辜者不受冤屈,保护弱小者不受欺压,待人和善并永远乐于助人。无论国度和肤色,警察的职责是相通的。对他们来说,并不只是抓住十恶不赦的恶徒、破了惊天动地的案子叫善,这些是大善。警察身边还有很多无处不在的释放小善的机会。对求助的百姓,尽所能帮助他们;对受害的弱者,在他们哭泣时倾听并递上纸巾;对偶尔犯错的年轻人,给他们前行的信心和真诚的鼓励;走在路上,或者仅仅微笑就够了。当然,释放善意决不仅限于此,平时我们广大交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衣帽鞋袜等都在传递着这方面的信息,比方说,有些做的比较好的民警坚持每天更换一次手套、每周清洗一次值勤腰带和更换一次警帽,上岗前必先擦拭一下皮鞋,检查一下警容警姿。以至于过往群众普遍反映,以往路口的“黑脸包公”不见了,现在的民警、协管员形象更严整、管理更规范、说话更和气,交通也更加安全有序了。

二、不放过任何一个为民服务的机会

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一个年轻的警察搀着两位老人护送他们过马路的情景。老人臃肿迟缓,警察机敏灵活,黑发衬着鹤发,年轻的臂弯护佑着年迈的身躯,这一举动无疑增加了老人过马路的安全保障、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相信每一个看到此情景的人必然会同我一样深受感动、感慨警民的鱼水情深。公安机关是什么,是舟。人民群众是什么,是水。水和舟的关系大家都清楚,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为什么近几年全国几个地方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个别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存在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乱作为行为,无视民生,疏忽民意,引起群众的长期心里压抑,必然会在某一个时间在某一个导火索引导下爆发。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里,交通运输如此繁忙和重要,要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每一个公安机关的民警都要有如履薄冰的压力。要关注民生,以百姓冷暖为自己之冷暖,这样才能以警心换民心。

三、不放过与社会和公众沟通合作的机会

警民共建“交通运输安全通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民众和广大交巡警的共同愿望,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巩固警民团结,实现交通运输无事故,是警民之间一项共同的重要政治任务。广大交巡警自觉站在维护公安交警形象、促进交通运输零事故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警民共建工作的重重要性......余下全文>>

三:如何评价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存在的问题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事故防范措施。

四: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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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怎么写?说一下格式。

一、办理程序 向 112 指挥中心报警, 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 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是否共同申请调解 → 组织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 → 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二、提交的资料 1 、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 、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六、交通事故的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六:向领导汇报交通事故案情调查报告材料怎么写

如果你们单位没有模板表格的话,跟写一般报告材料是一样的,把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经过,调查出的事故原因,证人证词,这些基本要点写进去就行了,尽量简练,别加任何评论就行了。

七:客运车辆站内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客运车辆站内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应以事实为依据,详细调查核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现场及周边环境等。

八:谁有有关于交通现状的调查报告!

给你复制一篇,自己修改。

一、基本情况介绍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受交通运输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员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急剧增长给原本捉襟见肘的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也乘虚而入。据公安部交管局公布:2005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人,伤残人,,,居世界首位,比交通高度发达的美国还高出2%之多。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度,我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44起,死亡136人,伤残881人,,与2004年事故四项指数相比,%、%、%、%,占全县所有安全事故四项指数的98%、92%、96%、95%,居各类型安全事故第1位。道路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危及我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引发了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将直接影响到我县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建设,甚至有可能制约我县经济的进一步高速持续发展。

二、调查内容与分析

(一)、睢宁县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睢宁县的道路交通事业已初步建立起一个以一条高速路(宁宿徐高速)、一条国道(G104线)、三条省道(S121线、S251线、S234线)为主干线,各类县乡道路为分支的公路交通网络,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行条件。据笔者调查统计,截止2005年,我县拥有高速路里程达80公里,国道里程达70公里,省道里程达130公里,县乡道路32条650公里,乡村道路已达56条890公里,桥梁98座,有效地缓解了县乡道路拥挤的混乱局面,大大提高了通行能力,为我县的经济跨跃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交通安全运行保障。道路的迅速发展,我县各类机动车保有量也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截止2005年12月底,我县拥有各类机动车辆,仅2005年一年我县各类机动车登记达7500辆;机动车驾驶员也呈高速增长态势,现我县拥有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名,2005年新增驾驶员名,以25 %的速度增长。

人口的增加,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驾驶员人数的增多,乡村道路里程的延伸,导致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益严峻,现有的路面有效警力和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远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据笔者调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如下薄弱环节:

1、从道路现状看,我县一、二级国、省道路段较多,立体隔离设施、标志标牌相对齐全;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乡村道路不断延伸,但乡村道路交通标志的严重缺失给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提出严峻考验。

2、我县城区道路多为平直、平行路段,有平交路口35处,其中灯控路口12个,电子监控路口3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路面警力的不足;但因资金投入和警力上的不足,仍有较多路口处于管理失控状态。

3、从警力分布看,我县公安交巡警大队现有干警99名,辅警220名。除去机关办公人员,路面执勤中队警力不到总警力的50%,人均管理公路达35公里,路面警力的严重不足,执勤交巡警整日高负荷运转,致使路面安全管理的效能大打折扣。

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单一,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措施有明确规定,但交通安全靠交警的思想根深蒂固,致使很多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或充分发挥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以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当前影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

虽然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道路交通流量迅速增长,但是现有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还不适应迅速发展的人、车、路的需求。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影响我县道......余下全文>>

九: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是指调查什么意思

对事故调查而言那不过就是一个时髦的名词而已。

如果从新闻采编角度讲,当然要包括了当事人、知情人的观点以及感受等等,反正哪个吸睛就来哪个,这就是通常新闻采编所说的“深度”了。

从社会视角的观察与思考角度来讲的调查,那就要按照采编者自己的构思进行,深度也就在其中了。

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发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是其主要职责,也是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是国家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能否作出行政案件受理,一直是学术界和行政审判实务界存有争议的问题,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排除和禁止的规定。笔者就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可诉性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可诉性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通过技术分析、推测和判断,而作出当事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的行政确认。从上述具体行为来看,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

1、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国家行政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的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虽然技术性较强,不具备强制性,是当事人承提相关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对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必然的约束力,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最终的法律效果,符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

2、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采用概括方法规定了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对不可诉的行政行为作了明确的排除)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因此,从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体上、诉讼标的和职权行使上都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救济途径具有可诉性。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上述虽然规定了上一级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不服责任认定的内部救济途径,但是,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并没有规定对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是最终的认定,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是最终的认定应当具有可诉讼性。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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