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具体说来:(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以上法规您可以参考一下就知道您的补偿合理与否。

二:农村危房改造有补吗我们是陕西省那口那个部门找那个部门投诉

有补助。但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危房改造都有补助。补助对象主要针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

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陕西省乾县2014年农村危房补贴每户多钱

有三个方面的情况有盖房补贴:一是规划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地方,就统一房型、集中地块的;二是迁村腾地的(国土部门的一个项目);三是困难户。%D%A%D%A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居民一户一个宅基地,村里统一规划,如果是在原宅基地或荒地上建房,国土部门只收取办理土地证的工本费,一般不允许在耕地上建房,如果经国土部门批准在耕地上建房的可能要交纳一定的费用。象你这种在原宅基地上盖房的一般便只交纳办理土地证的工本费,只收几元钱或十几元钱,村里让交8000元是错误的,可以拒交。 以江西某地方为例:原则上每户新建、重建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省财政每户补助1万元;维修住房视房屋危旧破损程度,实行分档补助,省财政补助标准为:住房严重破损或结构变形的,每户补助1500元;住房局部严重破损的,每户补助1000元;住房局部发生一般破损的,每户补助500元。 %D%A%D%A据悉,住房保障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中的无房户、极度危房户,或住房处于自然灾害严重地段、不适合居住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破损,影响正常居住的,可申请房屋维修补助。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将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县(市、区)集中管理、统一使用。项目动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各级财政将开设“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民政部门按期把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划拨到乡镇金融网点,存入资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陕西省安康市对“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政策啊?有补助,但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啊? 10分

安康市汉滨区“农村危房改造”是在2009年由城建局从民政局接管的,原来项目名称为安居工程,后来叫做危房改造。因为城建部门没有农户的危房档案,在20弗0年7月18日、7月24日暴雨洪灾后,要求各乡镇对范围内的农村危房进行了排查登记造册工作,每年按照省危改办下达改造指标,分到各乡镇具体落实。2011年的兑现标准是每户补助资金7900元。

五:陕西省淳化县2013年和2014年危房改造有没有有补贴

危房改造一般要经过排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补助资金一般是在通过检查验收之后,打到农户一折通账户。 (一)排查摸底阶段。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村委会要摸清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上报县住建部门。县住建部门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县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乡镇危房补助政策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明确,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

七:陕西汉中地区农村土坏房改造,政府每户补助多少钱?

那就看你的房子是危房改造还是旧房改造了,危房改造还是土房子,应该是政府掏钱帮你建一层平方,旧房改造就不一定了,有给4W的也有给1W的具体流程得到当地镇政府咨询

八:我想问一下大家农村旧房改造,补贴有没有归定,什么人家可以补,有的

一,国家针对农村危房(泥土房)改造有补助政策,请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局。   二,以下是政策:   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4]7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4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2014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今年8月上旬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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