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申请书

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手写申请怎么写

消防安全检查有固定表格,不用手写。附上表格,自行填写,交到消防办事窗口就行。

二:消防审批申请报告范文

XXXX区消防大队:

2014年4月19日,贵大队对我武汉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诚惠店进行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出了我单位经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了现场临时查封,经过贵大队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我充分认识到安全出口堵塞造成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当收到《临时查封决定书》后,我单位积积配合,认真对待、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大队要求进行整改完毕,请贵大队依法解除对我单位的消防临时查封!

妥否,请批示!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6日

三:我要向消防部门请求整改的申请书怎么写

就写:某年某月某日消防大队对我单位检查,发现哪些问题,经怎样的整改,隐患已经全部消除。现申请消防部门前来复查。就可以了。

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变更责任人申请书怎么写?

很简单的。题目你知道了。格式就是一骇的申请书格式,抬头写某某消防大队(或者支队),我单位法人因为某某原因进行了变更,由某某改为某某。需要变更责任人。请消防大队给予办理。特此申请。年月日。

五: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名称主要负责人

地  址建筑结构

场所面积使用层数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场所性质□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 □饭店 □商场 □集贸市场 □体育场馆 □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 □民用机场航站楼 □会堂 □其他

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名 称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场所消防验收或备案 情 况□消防验收合格 文 号: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备案号: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

现有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

□室内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机械防烟设施

□机械排烟设施 □应急广播 □应急照明

□消防电梯 □消防控制室

□其他消防设施:

□安全出口 数量:

□灭火器 种类、型号和实有数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查询,在办理大厅查看办事须知,或者向受理人员咨询法律、法规依据)。...余下全文>>

六:消防在申请几个工作日后检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消防开业申请怎么写

你指的是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吧?

八: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样本怎么填

根据表的提示填。不要跟我说你不会写字。

九:关于《消防安全检查》证书的相关问题!

消防安全检查是1998年开始就有的,以前发的是《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现在发的是《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关于没有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就进行处罚,以前消防法就有规定,现行的《消防法》(2008年修订)(具体可网上查),以前处罚全国各不一样,现在规定处罚为责令停业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罚款。不过关于博物馆是否属于应当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现行的《消防法》第73条中“(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博物馆并未明确列入其中。

1、 1998年开始国家的《消防法 》及公安部第3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一)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宾馆、饭店;

(三)商场、集贸市场;

(四)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2、2004年修订的《消防监督监督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 应当依法进行检查:

(一)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宾馆、饭店;

( 三)商场、集贸市场;

(四)体育场馆、会堂;

(五)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3、2009年修订的《消防监督监督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4、 2012年修订的《消防监督监督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矗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余下全文>>

十:申请消防许可证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申办人可持相关资料到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通讯员:王晓菲/抚顺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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