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时间

一:危险废物贮存年限

危险废物贮存的年限是1年,超期贮存需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

二:危险废物利用实行许可,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的使用期限是10年。

你那个合同应该是不能生效的。虽然10年到期还有6个月的时间可以续展,但已经过了法定规定的10年期限。

A公司可以自行续展后再许可B公司使用,或A公司将商标转让给B公司,B公司再决定续展与否。

三:危险废物利用实行许可,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危险废物贮存的期限是1年时间,如果需要延长时间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环保顾问哦。

四:危险废物贮存时间是多长?

危险废物贮存的期限是1年时间,如果需要延长时间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

五:《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什么时候实施

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2001年实施

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年发布,参考www.gepresearch.com/100/view-164982-1.html

六: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有无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层面是否可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 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 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可以到环保部门申请延长。

七:危险废物储存是按整年计算的,还是按储存那天计算的

按年储存的,储存限期不能超过一年。

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有哪些?是什么

可参考《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标准。

九: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3年 第36号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上述3项标准修改单,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该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标准修改单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特此公告。(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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