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诉讼时效

一: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地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 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 天内,必须协助业主办理好房地产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

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因为房产所有权属于物权,所以理论上讲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房屋产权诉讼期限问题

合同未尽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一般认为是有效的,更何况你们已经按约履行了20多年了,怎么能说无效呢?

你是不是问“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我国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你反映的情况,应该说基本上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以前(1988年到目前)纠纷还没有发生,你说的“和睦相处”,而发生矛盾是最近的事情,所以从纠纷发生之日来计算的话,两年还远远没有到,所以还是在诉讼时效之内的。

当然,具体还是要看你的协议,到底是什么内容,双方是如何约定权利义务的?以及现在一方想要起诉,到底以哪个突破口来起诉?比如说是不是想要认定合同无效?还是说要合同可撤销?这里面涉及的法律时效和期间都不太一样。

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专业律师。祝你顺利。

四:房屋宅基地的纠纷诉讼时效适用多少年?

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理论及司法实践上,普遍认为对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你说的宅基地侵权属于侵犯物权的行为,应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刘昭彦律师

五:房屋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看你们是什么纠纷,如範是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话,就是一年其余的一般为两年而且还有中断事由的,如果说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或者要求对方履行,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以上是基于债权的纠纷如果是因为物权的纠纷的话,是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

六:房屋纠纷属于诉讼时效的哪一类,诉讼时效为几年

属于一般时效,两年。

七:房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问题

物业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按照法律及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仅仅是负责小区物业的管理,而对于你家的损害,物业的义务是应你的要求协助解决,物业本身对你的损害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赔偿你的损失。

八: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因为房产所有权属于物权,所以理论上讲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九:房子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问题

[问题一]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第二种意见,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 [问题二]关于买受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请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也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转移房屋的占有,更为重要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卖人仅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系没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起算。因此买受人未在出卖人违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第二种意见,房屋已经交付的,买受人在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十: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

没有过时效啊,开发商一直没有履行合同怎么会过时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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