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职业暴露与防护

一: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内容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指导原则。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第二章预 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第九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第十条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第十一条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余下全文>>

二:艾滋病医生所说的职业暴露指什么?是什么意思?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称之谓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三:爱滋病职业暴露后应采取哪些局部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

艾滋病

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hiv的检测已经从血检升级到唾液测了,用的是胶体金法准确率更优与传统方法,准确率99.8%,现在已经很多人在用了,好像是美国的叫《aware》可以到jingdongwang上面去找找可以防止职业暴露的。 指导原则还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是哪一年实施的

好像是2012年实行的吧,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不断增加,各地卫生、公安、司法部门职业暴露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发出《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用药的通知》(中疾控疾发〔2004〕370号),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库,保证药品及时供应,并向各地免费提供了防护用药,对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也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卫生、公安、司法等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艾滋病感染的五个必要因素缺一不可,1对方有病毒 2病毒量巨大 3自己有创面 4创面和病毒体液反复接触 5病毒停留在创面上很久。 口交不易传播艾滋病的原因: 1唾液没有致病性 2唾液有降低病毒蛋白活性作用 3唾液有稀释病毒液体作用 4唾液有一定的阻隔作用 。 通过以上分析,该行为基本不会传播艾滋病的,除非二者均有创面,且病毒两大。为保万无一失,还是在2-3个月去测测吧,唾液检测,而且准确性很高)由于其抗体的形成时间在每个个体是不完全一样的,准确率不是百分之百的。建议你三个月或者是6个月在3个月的时候再检查一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排除了。艾滋病毒感染后去疾控中检测的结果是一样的,艾滋病一般15天就可以检查了,如果怕漏检的话,最好心复查,或者上J~D买个试纸条爱卫自己测,如果结果是阴性就可以放心了

五: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介绍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六:职业暴露感染HIV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职业暴露是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上述人员职业暴露后,存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性,但实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机率是很低的。研究资料表明,医务工作者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针具刺伤后,发生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机率为0.33%,粘膜表面暴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机率为0.09%,无破损皮肤暴露者无发生艾滋病病毒感染。影响针头刺伤后的危险性因素包括:伤口的深度;有可见的血液从伤口溢出;针头刺破了静脉或动脉;污染源来自于晚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二、艾滋病病毒暴露后紧急局部处理:  1、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污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3、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应用消毒液(如70%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三、暴露后预防性用药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使用,是作为减少HIV职业感染的最后一个环节。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推荐方案是至少两种药物。在我国因获准的药物品种有限,目前可采用的基本用药程序是单用双汰芝(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的联合制剂),强化用药程序是用双汰芝的同时合并使用佳息患(蛋白酶抑制剂)。  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开始时间越早越好,最好在意外事故发生后1~2小时之内。预防用药的时间推迟至24~36小时后将无预防作用。由于上述药物的毒副作用较大,因此确定使用适应症非常严格。  数据分析表明,医护人员对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医疗和实验检测活动是比较安全的。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当不慎受到暴露后,除立即进行局部处理外,还应及时报告,以得到进一步处理和追踪随访。  HIV暴露后预防阻断艾滋病毒侵袭  曾经有人说,“当上帝在你面前关上一扇门,他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对于艾滋病感染者来说,治愈艾滋病可能就是那扇暂时被关起来的门,有待开启,而HIV暴露后预防则是那扇正在打开的生命之窗,为暴露于艾滋病病毒中的高危人群透出一线生机。目前医学研究已经证明,如果能够及时地进行暴露后的预防治疗,很有可能能够阻断艾滋病毒的进攻,给感染者一次重生的机会。  什么是HIV暴露后预防  HIV暴露后预防(简称PEP)是指可能受到艾滋病毒(HIV)感染的高危人群,通过尽早地使用抗病毒药物来阻断感染的预防治疗措施。  自从1981年在美国的同性恋者中发现HIV,到80年代中期艾滋病席卷全世界,艾滋病毒就以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危害大而闻名于世。到目前为止,虽然通过药物治疗,可以抑制病毒在人体内的复制,减少对免疫系统的破坏,延长患者的生命,但艾滋病仍然属于致死性疾病,在没有遇到真正的克星前,依然没有法能将艾滋病毒从体内清除出去,达到完全治愈的效果。然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即HIV暴露后预防)能够有效地降低HIV感染者血液中的病毒水平,并使许多人保持健康而不发病。因此,进行暴露后预防是极其必要的。  HIV暴露后预防能100%阻断艾滋病毒吗  初次感染艾滋病毒(HIV)时,患者不会立即出现全身性感染症状,这就为药物干预留下一个短暂的窗口期,使预防或减少HIV的复制成为可能。当感染HIV时,病毒经过3~5天的时间才会到达淋巴结,之后便活跃复制并释放新的病毒颗粒到血液中,这个情况通常持续大约2......余下全文>>

七:职业暴露艾滋病的补偿

治疗艾滋病偏方

艾滋病可以尝试在委中穴点刺放血:  患者,双手扶墙,脚尖着地;医生做好消毒,戴上手套,利用放血针(可以利用测血糖的放血针),在委中穴点刺放血,利用拔罐器把瘀血抽出来,直到见到新鲜血液为止。委中穴是解毒大穴。  中医强调治症不治病,虽然身体还有病毒,但是,只要症状能够解除,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就可以了。  需要强调:医生,一定要做好消毒、保护,防止病毒感染。

另外,可以把艾滋病作为一种疫病,尝试五苓散;五苓散是用来治疗疫病的。

八: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 看看美国怎么做

艾滋病是一种到现在为止还无法治愈的慢性传染病,因为感染艾滋病后死亡率非常高,所以从发现艾滋病到现在的三十余年还没有让人们摆脱对它的恐惧心理。在我国艾滋病歧视现象还非常严重,人们对艾滋病人或者艾滋病感染者避之唯恐不及,引用我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说,消除社会上对艾滋病的歧视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1、艾滋病就业歧视

艾滋病感染者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就业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同正常人一样有劳动能力,也需要吃饭和生活,可社会上似乎并不愿意给予他们这样的权利和机会。在我国就业歧视首先来自政府部门制定的公务员的录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把艾滋病抗体阳性者挡在了政府部门的大门外。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社会上能够接受艾滋病感染者就业的各企业和单位很少见,即使有些法律赋予了艾滋病感染者某些就业的权利,当这些感染者的隐私被公开后,企业还是会以各种其他理由辞退艾滋病感染者。

2、艾滋病就学歧视

因母婴传播或者血液传播而感染艾滋病的孩子,没有学校愿意接收。孩子们眼巴巴的看着学校的大门而不得而入,而这些就学歧视大多来自其他学生家长所带来的压力,家长们会嘱咐自己的孩子离感染艾滋病的孩子远一点,艾滋病感染儿童正被就学歧视歧视所孤立,调查显示有40%的学生不愿意同来自艾滋病家庭的孩子一同学习。

艾滋病是一种到现在为止还无法治愈的慢性传染病,因为感染艾滋病后死亡率非常高,所以从发现艾滋病到现在的三十余年还没有让人们摆脱对它的恐惧心理。在我国艾滋病歧视现象还非常严重,人们对艾滋病人或者艾滋病感染者避之唯恐不及,引用我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说,消除社会上对艾滋病的歧视还需要很长的时间。aware 天 猫

3、艾滋病就医歧视

权威调查显示,越有1/4的医务工作者和超过1/3的政府官员和教师对艾滋病感染者持有负面和歧视态度。很多艾滋病感染者就医权利得不到保证,被医院拒收的事件屡有发生,医生或者医院因为直接的歧视态度,或者间接的来自其他病患方面歧视的态度都造成了艾滋病感染者就医权利得不到保证。

4、社会方方面面的歧视

艾滋病感染者除了要面对这些社会的主要歧视以外,还要面对社会上方方面面的歧视,甚至邻里、亲戚、家人。有人曾在大学生中做过一份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48.6%的大学生说自己和朋友们都害怕艾滋病,22.1%的大学生认为艾滋病感染者应该被隔离,文化层次比较高的大学生尚且如此,何况普通百姓呢?有的被调查者说,当接受服务或者就医时,善意的提醒“我是艾滋病感染者,请做好防护”,而结果是医生或者服务人员会拒绝为其提供服务。有“四免一关怀”政策。 既: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现在国家都号召全社会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更多关爱,不歧视。

九:医务人员 aids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业务学习怎么写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要求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医院成立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委员会,健全职业暴露上报制度,并把各项制度及措施落实到实处。

加强医务人职业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医护人员预防HIV感染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实施普遍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医用防护服www.dehsm.com/yiyongfanghufu.html或者围裙。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禁止传递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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