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年龄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年龄限制?

成为劳动者与退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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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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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发布)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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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定最低年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法定最低年龄是16周岁。

三:多大年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政策,年龄在16-60岁之间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需一般需满16周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2、未满16周岁属于非法使用童工,双方的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不能签劳动合同呢 退休年龄到了吗

小于等于16周岁和到达退休年龄,或者是距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且没交过社保的情况下。

五:多大年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没有限制年龄,但对劳动合同用工,限制至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止(如果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但仍未达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仍可签订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法对招聘员工的最低年龄限制是多少?

16岁。16岁到18岁是未成年工,仍然合法,但是法律上有特殊保护;16岁以下是童工,是禁止的。

1、童工的定义: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浮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2、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七:超过退休年龄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吗?

超过退休年龄是否还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首先要确定的是用人单位与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何种法律关系,如果二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毫无疑问,双方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者聘用关系,则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只需要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而对于二者之间成立的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院的回复等相关法律条文或者解释中的不一致,加上现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达退休年龄而未领取退休金的人群的增多,使得判断二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有部分高院甚至明确规定,如未领取退休金则仍然构成劳动关系。

所以,是否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也应当结合当地的一些具体的文件来确定。

八:劳动法有关于单位聘用劳动最大年龄是多少的规定吗?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一般超过退休年龄,单位可以聘用,但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九:职工年龄偏大,怎样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职工,没有超过60岁,单位就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办理社保费用,至于职工社保缴纳年限不够,那么可以要求职工补缴剩下的社保费用,即可在职工退休时,办理退休手续。

十:到了退休年龄的员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1、需要确认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已经开始退休养老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那么则应该该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则应该是劳务关系。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则还可以按劳动关系对待。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73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法律均没有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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