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1、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答:主要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入党介绍人分别向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4、党小组长向大会介绍本小组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5、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的意见;6、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发展对象表明态度;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8、支部书记总结宣布支部大会决议。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

二: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员规定的,始终把什么放在首位

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把质量第一放在首位。

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什么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四: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要整理哪些

建立工作台账和发展党员备案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该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按要求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预备党员备案表,加盖党支部公章,报局党委备案。

定期分析研究。各党支部对建立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组织自查、专题督查、随机调研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准确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搞好跟踪监督。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局属各党支部应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党员发展中的纪律规定,按照“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

实行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党委每半年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查指导一次,重点查阅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通报一次。对未按要求发展,问题较轻的单位电话通知限期改正;对不严格按程序办事、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严重偏离发展党员要求的单位,局党委向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发督办函,要求限期拿出解决方案;对经告知、督办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底考核中按要求给予扣分。

五: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双推双公示”制度是指,要在__和__两个环节上实行__制度;在__和__两个环节上实行_制度

双推双公示”制度,即在确定发展对象稜吸收预备党员前实行“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实行“双公示”制度。

六:党章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哪些规定?

在党的历史上,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关于入党对象条件,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均可接受为党员。

党的二大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能够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大的群众党”,既不是学会组织,也“不是少数人空想的革命团体”,其中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条件、入党手续等作了详细规定。

党的三大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一个群众性政党的任务,强调“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具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这是党在组织建设方面的一个重大决策,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规定:“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经小组会议之通过,地方委员会之审查,区委员会之批准,始得为本党候补党员。”后又强调发展产业工人入党的重要性,党的组织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根据革命形势和党组织发展状况,1925年《组织问题决议案》,强调要“吸收无产阶级及先进的智识阶级中最革命的分子”。这时党不仅把革命的工人,而且把革命的学生、农民作为党的主体和基本力量,其他革命分子的外延也比较宽泛。党的五大强调,要努力扩大党员的数量,吸收产业工人、进步农民和革命的知识分子到党的队伍中来,加强党内教育,用各种方法训练党员。《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提出了以后发展新党员的条件:(一)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包括阶级觉悟);(二)忠实;(三)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四)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五)不吃鸦片、不赌博。

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批判了长期存在着的狭隘的关门主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入党,造成党内的工人骨干。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 “能否为党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应该使党成为一个共产主义的大熔炉,把许多愿意为共产党主张而奋斗的新党员,锻炼成为有最高阶级觉悟的布尔什维克的战士。” 1938年中共中央作出 《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此后各地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决议的要求,注意在工人、农民、下级官兵和知识分子中吸收党员,同时也注意按照党员标准,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党的组织已从狭小的圈子里走了出来,成为具有偿泛群众基础的大党。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党还必须扩大自己的组织,向着真诚革命、信仰党的主义、拥护党的政策、愿意服从纪律、努力工作的广大工人、农民和青年积极分子开门,使党成为一个伟大的群众性的党,“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

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第一章“党员”中的第一条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党章,加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案,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第四条对不同社会成分的人入党规定了不同的要求,其中规定除工人、农民、革命士兵、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以外的其他社会成份的人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这些规定比工人、农民等入党要严一些,但七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其他社会成份”中的优秀分子只要符合党章规定的条件也可以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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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党支部工作基本工作制度包括那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教育工作制度订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

八:如何保证各级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和标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员的发展与管理,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相互制约又为互补的两个重要环节,作为基层组织工作者,一定要慎重、严肃、认真的对待党员的发展与管理。特别是各党支部书记,更要提高对党员发展的认识,一定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标准化要求,常态化培养,痕迹化管理,制度化审批。一、提高认识,标准化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也就是党务工作的一把手,一定要站在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的高度去发展党员,管理党员,要吃透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并熟记于心,在日常工作中运用自如,什么样的人才是党组织最需要的,什么样的人是党组织所不能容纳的,组织工作的一把手一定要有底线,正确的评价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不能以量充质。党员的发展上,不能有“基本、勉强、一般”之类的词语,所发展的党员,要站得出来,亮得出去,起得了作用,担得了责任。

二、严进宽出,常态化培养

党员的发展,一定严格按照标准,“严进宽出”,在党员发展上,要让入党动机不纯的人员有跨进党员队伍不易的“困难感”,在党员的管理过程中,让不称职的党员、有损党组织形象的党员时刻有被清除退出党员队伍的“危机感”。党支部在党员的培养上,要坚持党态化培养,把党员的培养与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去开展工作,为党组织培养、输送新鲜血液是基层党组织、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教育和清除有损党组织形象的党员,维护党组织的权威,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权威性。

三、科学评价,痕迹化管理

党支部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党员是党组织的“生命细胞”,科学评价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对党性的认识,对社会热点、难点的观点、态度,把各行各业拥护党、忠于党的优秀人材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并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生力量。评价党员是一个系统工作,培养人要有政治的高度,也要有理论的深度,还要有价值观念的成熟度。只有健全了评价体系,具备了正确的评价能力的培养人,才能科学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甄别,进行如实的评价。因此,在党员的发展和管理上,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工作者,对党员要进行痕迹化管理,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进行日常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记录、评价,为党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四、明确责任,制度化审批

党员的发展与管理,各党支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员发展的第一手资料,由党支部完善,党员的直接管理,也应当是党支部。各级党委,对党员的发展和管理,要最终把关。

各党支部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对党员的发展和管理,不以有多少入党积极分子,有多少培养对象来衡量,要以支部一把手对党员发展的认识、态度等来评定。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要把发展党员和管理党员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有计划、有目标的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到有的放矢,惠眼识英雄。对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同志要及时引导,重点培养;对工作成绩突出,思想正派的同志要侧重培养。对党员的发展不能过急,也不能过缓,严格以“成熟一名发展一名”的要求去审批,并把审批党员制度化。培养人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党委书记是领导责任人。在审批的过程中,各自要尽自己的的权利与义务,要对组织负责。

九: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建议:

第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是拓宽发展渠道。扩大范围,实现由单向选拔向全方位、多渠道选拔的转变;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吸收为主动培养,实行超前教育培养引导,选送一些尚未申请入党但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引导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的了解,激发入党愿望。二是注重实践培养。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开展“三定”活动。定岗锻炼,把综合素质好的生产骨干、积极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有意识地放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在锻炼中成长。定期谈话,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职工,每个季度都选派有经验的党员与其谈话,指出不足,肯定成绩,使他们增强信心,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时考核,采取“座谈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帮助。三是注重跟踪培养。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台账,实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对外出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移动电话、QQ视频、电子邮件、书信等手段,实行“异地跟踪培养”。

第二,加大一线党员发展力度。抓好在生产一线上发展党员工作,要注意优先发展在一线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生产和技术骨干入党,做到关键岗位有组织,艰苦岗位有党员,消除一线生产班组党员空白点,扩大党的覆盖面。针对一线工人中劳务工较多的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关心和关爱他们,要为劳务工提供发展空间,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劳务工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向他们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宣传企业理念、企业目标、发展思路,让他们了解企业,增强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通过一线劳务工发展党员工作,让他们感受到企业党组织的关怀,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信心,充分发挥他们在生产一线的作用。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吸引力。一是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五个一”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二是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自身建设。拓宽选任渠道,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配基层党务工作者;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理论知识、综合管理和业务工作能力,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三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调动和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树典型、学典型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政治热情,增强入党积极性。四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开展1-2次民主评议,对在评议中出现问题的党员予以组织处理, 以纯洁党的队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第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一是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对党员发展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防止发展党员工作大起大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平稳、持续进行。二是改进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抓好日常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程培养。拓宽教育培养手段,努力构建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外出培训、网络教育等互相融合的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体系。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提高党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增强党员自豪感;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些基层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推广交流。......余下全文>>

十: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现役军人入党条件

根据最新修订的《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从义务兵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5%以内。义务兵在部队要入党还是很难的。

随着2014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发布,入党的难度增加,在《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也规定: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一是把握“控制总量”这个重点,严格比例控制和计划管理,强化旅团级单位对发展党员数量、结构和分布的调控责任;二是抓住“优化结构”这个关键,统筹从各类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突出发展干部、士官党员重点,注重向任务部队倾斜;三是突出“提高质量”这个核心,注重把高标准、求实效体现到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管理等各方面各环节;四是着眼“发挥作用”这个目的,着力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在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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