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事业单位改革后,没编制的人待遇会上涨吗
怎么说的不一样呢?政府雇员有三种:公务员(又称行政编制员工)、事业编制员工和合同工。待遇当然就有差别,在同一单位内,同工种来说最高的当然是公务员,然后是事业编制的,最后是合同工,事业编制的相对于公务员,收入大约少三分一到四分一,而合同工就只有公务员的三分一到五分一。一般来说,公务员都是经过考试的或有多年经验由事业编制人员在有行政编制名额下转过来的。(行政编制名额每个部门都有严格限定的);当然事业编制员工的名额也有限制,但是较公务员宽松很多,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合同工是签劳动合同的临时或长期员工,事业单位自己有一定的自主招聘权,但规范的城市一般都全部由人事局或劳动局招聘,并签订合同,然后以派遣方式到事业单位工作,工资由财政统发。一般大量的,没有经过公开考试招聘的都是合同工(现在规范的城市的合同工招用也用公务员考试模式,所以并不能以有没有公开考试招聘加以区别)。
二:事业单位改革具体内容是什么啊
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方向:
一是先将现有的事业单位性质确定下来(共分三类,行政执法类、公益服务类、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是根据分类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去向:
一是成立行政单位;
二是划归到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科室;
三是公益类还是成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只是要加强公益服务性质;
四是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成立公司;
五是教育部门作为公益性单位,改革的内容不多,只是现在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革后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问题
政事关系错乱长期以来,各项事业一直采取全部由政府直接组织方式,大到机构设立、目标确定、经费供给,小到人员管理、具体业务活动组织等等,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近些年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全面扩大了事业单位的自主权,但总体上看,由政府直接组织社会事业的体制,特别是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基本关系模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我国政事关系错乱已成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政事组织不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虽然属于两类不同的组织,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政府机关不仅通过各种权力、运用多种方式直接管理事业单位,而且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缺乏严格的组织界限,事业单位往往依附于政府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有的甚至出现了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政的、事业的)的形式存在的行政事业混编机构。此外,许多事业单位套用行政级别,建立科层制组织形式,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按政府管理的方式提供服务,形成行政化、官僚化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②政事人事管理不分1993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2年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逐步将机关人事制度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离开来,但行政一体化问题依然突出。而所谓的“全员聘用”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基本上就是“全部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的“事业身份”,“国家干部身份”并未根本取消,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也并未随聘用制的推行而解决。此外,事业单位领导基本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尚未形成。③政事产权不分首先,政府作为事业单位的出资人,无偿提供事业单位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约60%财政全额拨款,约20%财政差额拨款,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事业单位日常运营及基本建设高度依赖政府财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业单位财产的独立性。其次,个别机关与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一体化管理,在资产分类上机关与事业单位资产均属于非经营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长期以来按照一种体制进行管理,事业单位资产难以同行政单位资产彻底分离。同时,一体化管理不利于事业单位通过盘活资产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再次,许多事业单位缺乏独立的财产权,尽管随着“搞活”、“创收”等政策被事业单位积极乃至过度使用,事业单位经济方面的自主权开始扩大,但主管部门调用事业单位财产情况仍经常发生,甚至许多事业单位成了主管部门的“小金库”。①最后,部分事业单位依托行政权力进行创收,如许多事业单位拥有“政策性收入”权力,“政策性收费”实质是行政权力收费,由此形成的收入明显属于政事不分的产物。缺乏科学、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及不少地方政府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基本改革内容就是全面扩大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内部分配制度等各个方面的自主权,并允许事业单位利用所占有的资源或结合业务内容进行创收,而且创收收入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各个机构自主支配,可以或多或少与员工收入和福利挂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种社会事业不仅由政府直接组织,事业单位的所有内部事务也都要接受严格的计划管理。这种僵化体制的结果就是机构及个人都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体制僵化、忽视市场作用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与传统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传统观念。例如,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都属于“事业”,而凡是“事业”都应该由政府举办,并应由财政供给经费。这些观念既是形成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又是传统事业管理体......余下全文>>
四:2016事业单位什么时候完成分类改革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步走 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改革“三步走” “涨工资”不仅是待遇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的一次大改革,廉政建设的配套措施,更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岁末年初,“养老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两枚“重磅炸弹”引发的“震荡波”久久不散。 2016年1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对此,社会公众反响不一。有的认为“养老一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就涨钱了”;有的觉得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各种津补贴乃至“灰色收入”,不应再“哭穷”;有的认为公务员工资近十年未涨,确实到了该调整的时候…… “调整基本工资绝不是单纯地‘涨工资’,它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迈出这一步很艰难,而接下来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为什么要调工资 “养老并轨”是此番工资调整的最直接动因。“‘养老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获得相当于退休前工资80%~90%的养老金。如果在改革前涨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并轨后,工资与退休金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被减弱,此时调整工资更为合理。”苏海南说。 据苏海南介绍,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大都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水平应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而我国自2011、2012年起,国家公职人员平均工资开始低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且全部公职人员与全部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由以往的10%以上缩小到5%~2.6%。 “可见,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内’的工资水平低于‘中等偏上’这一定位。再结合2006年后国家一直没有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适当提高这一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有现实需求的。”苏海南说。而且养老并轨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保证拿到手的工资不降低,相应增加工资也是有必要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 至于公众认知与此不符,受访专家认为主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其一,不透明的津补贴。由于基本工资常年不调,近些年一些地方自行安排增加公职人员的津补贴,个别机关仍分福利房,让公众产生公职人员收入水平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印象。 其二,引人遐想的“灰色收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不满,不是针对工资制度本身,更多的是对某些官员滥用职权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愤慨。”汪玉凯认为,“随着反腐的深入,公众也会越来越理性。” 当前,反腐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公共部门不敢乱作为了,但也出现了“懒政”现象。“如果说八项规定‘关了偏门’,那调工资就是‘开了正门’”。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公众的这些认知差异,将随着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改革的深入推进、薪酬结构的优化完善、阳光工资的更加透明,逐步得到解决。” 工资应该怎么调 受访专家表示,从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是分步进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项改革都与这项改革互为配套,显现出“整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余下全文>>
五: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还真有铁饭碗吗
不管事业单位怎么改革,事业单位对于大部分人还是好工作,进入事业单位的方法也没有太大的改变,都需要通过考试,只是考试的内容有一些变化。想要进入事业单位,我们首先需要通过各地市事业单位的笔试以后,参加事业单位面试,这样才能顺利的上岗。
六: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将改为合同制吗
你说的事情已经是事实了,按照统一安排,事业单位现有的所有职工都已经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所有人现在已经是合同制员工。 马上要在全国实行的人事改革废除了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终身制,老职工和新职工都一样,即将进来的当然也一样。 无论参加工作多少年,都要与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的有效期根据参加工作时间长短来确定,最长大概是四年,大多数是一到两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出现问题,单位可以按照新的规定解除合同,也就是解雇。 详细情况可以看看最近几天的报纸,大篇幅的报道,实施细则可以在网上找一下,很全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七:事业单位改革的改革难点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社科院人士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薪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事业单位改革受到三大阻力的影响: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受到工人、农民的欢迎。但一如既往地,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 者的坚决抵制。2008年底,广东起草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为其后的养老制度改革铺路。然而,此方案刚一提交各事业单位内部征求意见,“就引起混乱和不稳定,一些人直接写信给省委领导,大批人申请提前退休或买断工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按照此征求意见稿,广东拟将全省所有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后者是养老制度改革对象。第一类事业单位要与国家机关合并,他们对改革双手赞成;第二类拟通过改制成为企业,这类单位绝大部分自成立之日起就按企业模式纳入养老保险序列,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争议不大,但对自己要被直接改成企业的做法,反应激烈。很多列入转制计划的事业单位人员,纷纷打报告要求回到公务员系统工作。这是第一重阻力。第二重阻力是,征求意见稿在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华南农业大学一位已退休的教师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有教师测算过,按老办法退休,退休金在3500元/月以上;若不申请提前退休,退休金则可能只有1600元/月左右。按照广东省的征求意见稿,在2008年12月31日前,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个别工作年限满20年,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亦可办理提前退休手......余下全文>>
八:事业单位改革的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也在不断推进,已经在部分行业和某些地方取得了重要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这一阶段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社会事业,适当下放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权,大多数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对本单位有经营管理权、机构设置权、用人自主权和分配决定权。1985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改变许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按照《决定》,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逐步发展成为经济实体,有的在联合的基础上并入企业,有的自我发展为科研生产型的企业,或者成为中小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在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同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对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要求:扩大卫生机构自主权,实行院、站、所长负责制;发展集体卫生机构,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和街道组织举办医疗卫生设施,支持个体开业行医,村一级卫生机构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也可以承包给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集体举办,也可以由卫生院下乡设点。5月,中央又下发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对教育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之后,中办、国办又转发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对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作出了部署。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从1985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在科研、卫生、教育、文艺等领域陆续展开。第二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1993年,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中央和省级机关要减少对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下放;打破部门所有制和条块分割,拓宽事业单位的服务领域,使事业单位成为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促进事业单位与经济建设相结合;鼓励集体、企业、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能、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都要与党政机关区别开来。事业单位按照经费的不同来源分为三类:一是经费自收自支的,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由国家实行差额补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三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其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这期间,事业单位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同步进行。在此基础上,199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党和国家就事业单位改革下发的第一个专门文件。文件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措施: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行政管理职责原则上交归行政机关,党政机关分离出来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工作由事业单位承担;遵循“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中央和省市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为所在地服务的,下放给所在地管理;积极发展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急需又在经费上实行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压缩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余下全文>>
九:事业单位改革,将来全额事业编会取消编制吗,很慌啊 5分
这个很难说,事业单位的范围很广,主要是看你是设计哪一方面的。
不管怎样改革可能是朝着先进的方向去改的,即便是取消事业编制,有能力的人,一样会有金饭碗。
十:2016事业单位编制改革,谁的编制将被取消
按照人社部等方面的计划,未来中国事业单位编制将严控总量,对小学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基层卫生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充编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管理;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公立医院,未来仍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但会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转为全员合同聘任制。在职人员待遇不变,在其退休或离职后取消其曾任职位的事业编制,新人将直接转为合同聘任制,不再加入事业编制。